不管你是否喜歡蘋果的東西,從三年前iphone問世以來,這個世界多少就在手指的滑動間多了一些fun,這種滑動順暢的觸控感,帶著哈利波特世界裡的魔術把戲,讓我們的視聽神經與遠方的未知一起翩翩起舞與低吟。世界會更美好嗎?不一定,但歷史肯定會記得有兩種蘋果;一種是方形的水晶球之祖,另一種據說是可以吃的水果。
以下是大陸網站上的一篇評論,頗有看頭。
賈伯斯:是魔鬼也是藝術家
來自iAdus 2010-06-03
眾人皆知史蒂夫‧賈伯斯是商業天才,但他同時還有修辭家、藝術家、使徒、謀略家、魔鬼和完美主義者的特質。要瞭解蘋果為什麼能成為今天的蘋果,必須對賈伯斯性格的諸多方面進行檢視。
如果要找一個歷史人物來對應賈伯斯,或許達‧芬奇是個合適的選擇。這並不是說賈伯斯達到了“文藝復興人”的廣博,也不是說他是藝術家——藝術家是一種職業,而行政總裁(CEO)顯然是另外一種。賈伯斯會讓我想到達‧芬奇,是因為他們都屬於極少數能夠跨越人文科學與技術的能人異士。
事實上,這是賈伯斯本人對蘋果的定位。2010年4月,他對前來採訪的英國著名作家和演員史蒂芬‧弗萊(Stephen Fry)說:“我一直是這樣看蘋果的--處在人文科學與技術的交叉口上。”
修辭家賈伯斯不說廢話。弗萊今年四月前往蘋果總部拜見他的這位偶像時問到:“你會打算在近期離開蘋果嗎?這對於你的職業生涯也是一個完滿的句號了。” 賈伯斯的回答裏沒有一個單詞超過兩個音節:“I don’t think of my life as a career. I do stuff. I respond to stuff. That’s not a career ― it’s a life!”(“對我來說,人生不是‘職業生涯’。做事,回應各種情況,這不是什麼職業生涯,這是人生!”)
即便是在 iPhone 幾成“街機”的今天,回想起 2007 年1月的Macworld 大會,仍然是一次震撼體驗。那不僅是一次完美的講演範本,也讓新一代技客們重溫了1984 年第一台麥金塔電腦發佈時的盛況。很多人看過賈伯斯在產品發佈會上的講演之後,都有自己英文進步了的錯覺。賈伯斯討厭陳詞濫調(例如‘職業生涯’),堅持 用簡單、直接、無歧義的詞。這一點在蘋果公司所有的對外文案中都有所體現,他們甚至像大型新聞機構那樣有自己內部的語言風格手冊。
傳聞賈伯斯愛讀英國大詩人威廉‧布萊克(William Blake)的作品。不過用字精准、直接了當的喬氏語言的妙處,並不在於對某種文學性風格的反芻和淬煉。簡單的語言需要最高的技巧,當你把問題完全想透之 後,必然能夠用最日常的語言對其進行表述。行話和術語的長處在於迷惑外人,並為自己的行業營造虛幻的專業壁壘。作為溝通語言,行話是失敗的。
簡單來講,賈伯斯說人話。在不久前的iPhone OS 4.0 作業系統發佈會上,賈伯斯用“情感”一詞來描述蘋果即將推出的移動設備廣告系統iAd。“網頁上的互動廣告我們都很熟悉。它們有互動性,但它們沒有辦法傳 達情感。這就是為什麼廣告主的錢大部分還是流向了電視業,因為電視廣告讓他們得以傳達情感。”
同樣,無論是炮轟Adobe和 Flash的“關於Flash的思考”,還是批判數位版權管理機制(DRM)的“關於音樂的思考”,都是文理清晰、深入淺出的應用文範本。
賈伯斯的修辭功底還體現在他的說服力。早年跟他工作的工程師們發明了“喬氏力場”一詞來形容這種無與倫比的稟賦。參與第一台麥金塔電腦的研發工作的 安迪‧赫茲菲德(Andy Hertzfeld)在《矽谷革命》(Revolution in the Valley)一書中是這樣描述喬氏力場的:“喬氏力場令人驚訝不已,它混合了富於魅惑力的修辭、強悍無比的意志以及為當前目的不惜扭曲任何事實的決心。 如果一種道理不能說服你,他會立即輕鬆嫺熟地換另外一種。有時他會突然轉到你的立場來,打你個措手不及,而且裝得好像他從來就是那麼想的一樣。最不可思議 的是,即便你意識到了喬氏力場的存在,它似乎還是同樣有效,儘管史蒂夫走開後效果會減弱消失。我們後來經常討論有什麼方法可以制服這個力場,但沒過多久大 部分人都放棄了,把它當作自然界的法則接受了下來。”
使徒技術公司有一職位名曰“技術使徒”(Technology Evangelist)。英文evangelist 一詞意指“聽到了福音之人”,而技術界的福音,就是那些能夠促成革命性變化的新概念。全世界名氣最大的技術使徒是1980 年代初在蘋果工作的日裔美國人川崎蓋伊(Guy Kawasaki),但我們都知道賈伯斯本人才是最強大的使徒。
在過去近十年的時間 裏,一年一度的Macworld 大會是使徒賈伯斯向世人佈道的工具,但眾人公認,沒有哪場 Macworld 大會的主題講演及得上 2007 發佈 iPhone 的那場精彩。沒錯,這是“講演”而非 “演講”,也就是洋人所謂“presentation”。講演講演,重點更多在演不在講,presentation 一詞本身也包含了賣相和視覺效果的意涵。在回顧了近期的銷售數位以及次要新品之後,賈伯斯背後碩大的投影螢幕上呈現出全黑的背景,一個黑色白邊的蘋果標識 在螢幕中央隱隱發光。“這一天,我期待了兩年半,”賈伯斯說。“每隔一段時間,我們就會有一件革命性的產品橫空出世,並徹底改變一切。今天,我們要推出三 件類似級別的產品。”在眾人的驚歎下,賈伯斯給出了這三件產品的描述:一部寬屏觸控的 iPod、一部革命性的手機、一台互聯網通訊設備。接下來的故事已經成為傳說:所謂“三件產品”,乃是賈伯斯與聽眾開的一個玩 。“明白了嗎?”在背景螢幕迴圈播放了兩遍上述三件產品的標識後,賈伯斯以一種勝利者的口吻問台下猜謎的人們。“這,不是三件獨立的產品,這是一個設備, 我們稱其為:iPhone。今天,蘋果準備重新發明電話。”
這是一段必定會寫入溝通設計和商業講演教材的演說。這裏面有機巧,有適度的幽默和調侃,有精准到嚇人的節奏把控。它讓聽眾有了一種“猜到結果”的爽快 感,但同時又給出了所有人未曾預料到的結果。
喬氏力場的威力,並不僅僅靠天生的稟賦就能發揮。所有天衣無縫、滴水不漏的“講”和 “演”,背後都是機關算盡的設計與不厭其煩地彩排。
謀略家被視為商業天才的賈伯斯當然有其狡猾一面。蘋果的拿手好戲之一就是靠嚴格的 產品保密措施,外加不失時機對媒體發放的亦真亦假的內幕消息,來堆積用戶對其產品的期待。有好事者將蘋果的產品發佈策略總結如下:一、公司內部確認某件新 產品的可行性。二、蘋果粉絲流著口水在網上討論“如果蘋果出這樣一個產品就好了”。幾周後,“討論”演變成“小道消息”。三、小道消息開始被瘋傳,記者跑 去問賈伯斯是否真有其事。賈伯斯說:我們不討論未發佈的產品。接著又解釋這類產品或這類技術是多麼愚蠢。四、蘋果粉絲的熱情被賈伯斯的反復抨擊澆滅。五、 賈伯斯繼續抨擊這類產品,但口吻開始發生變化。例如,他不再說 “沒法想像有人會用這玩意兒”,而是改說“目前市面上的這類產品都很爛”或“大家還都沒搞清楚該怎麼做”。六、蘋果發佈了傳說中的產品,宣佈說“終於有人 搞清楚狀況了”。或,悄無聲息地在內部將整個項目砍掉。
最有名的例子來自 2008 年 1 月《紐約時報》的一次採訪。記者約翰。馬可夫(John Markoff)問賈伯斯如何看待亞馬遜的電子書閱讀器 Kindle。賈伯斯回答說:“產品好壞已經無關緊要了,現實狀況是人們不讀書了,”他說。“百分之四十的美國人去年唯讀了一本或半本書。所以整個概念就 錯了,人們不讀書了。”
此言一出,網上有相當多的技術類b0客將其讀解為蘋果正在秘密研發自己的電子書閱讀器的信號。果不其然,兩年 後的今天,iPad 和 iBooks 電子書商店出爐。
蘋果這套策略用多了,真真假假,人們愈發難辨。例如不久前“四代 iPhone 酒吧失竊事件”,就有陰謀論者認為是蘋 果有意為之,為概念上已很難再眼前一亮的新款 iPhone 造勢。由於涉案酒吧以賣德國啤酒著稱, 有人甚至將其與二戰時盟國用來迷惑軸心國的“馬丁少校”事件相比,並半開玩笑地問到:“蘋果的 PR 是二戰迷吧。”
完美主義者坊間 評價極高的賈伯斯傳記《賈伯斯再臨》(The Second Coming of Steve Jobs)中,作者艾倫。多什曼(Alan Deutschman)記敍過 1980 年代某人在賈伯斯位於加州洛斯加托斯(Los Gatos)的家中見到的一幕:客廳裏僅見的傢俱是兩把巨大的十七世紀風格椅子,整間房子裏沒有一張床。賈伯斯看過很多張床,但沒有一張令他滿意,於是他 只睡床墊;這是一個席地而睡的百萬富翁。
賈伯斯當然不是不捨得在家居裝飾上花錢。他看過很多家古董傢俱店,但總是找不到滿意的貨色。 跟他同行的裝修師說:“賈伯斯是過度選擇的受害者。”如果找不到最完美、最好的東西,他寧可一無所有。這種偏執在蘋果的產品設計中隨處可見。完美主義在企 業文化中並不是被鼓勵的品質,因為它往往是執行力的天敵。為了“可以再完善一點”而反復延宕,最終可能導致災難性後果。蘋果和賈伯斯調和完美主義的方法是 “從最少開始”;如果不能把這件新產品的十個功能都做到完美,我們就砍掉五個,哪怕其中包括在傳統智慧看來不可缺少的功能。
iPhone 是個典型。三年前第一代 iPhone 發佈時,沒有拷貝粘貼,沒有多工運行 能力,也不開放給第三方軟體發展者。這三點在當年成為眾矢之的,因為它們在 iPhone 之前的主流智慧手機上幾乎是標準配置。 但在賈伯斯看來,iPhone 整體的上佳用戶體驗的重要性遠遠大於功 能列表的長度。事實上,在一年後發佈的 App Store 軟體商店(並對第三方開發者開放),和兩年後隨 iPhoneOS 3.0 作業系統推出的拷貝粘貼功能,都超越了人們的預期。
“魔 鬼”
“自由”是人類永恆的主題, 在電腦領域也不例外。大部分每天用著電腦的人未必知道,光是選擇用什麼軟體、什麼作業系統這樣的問題,在技術圈內都能引起無休止的爭論。功能近似的軟體, 賦予用戶的自由各有不同。蘋果基本是毫無懸念地被定位為剝奪用戶自由的魔鬼。
浮士德的故事大家耳熟能詳:他為了求得知識,將靈魂賣給 了魔鬼。在不少人印象中的電腦世界裏,用戶就是浮士德,“方便性”和“用戶體驗”就是知識,“自由”就是靈魂,而蘋果 / 賈伯斯就是魔鬼。
賈伯斯堅信用戶“不知道自己要什麼”。當年福特有句名言,說如果你問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的人要什麼,他們決不會說“汽車”,而會說我要一匹跑得更 快的 馬。另一句在技術界反復流傳的話出自電腦先鋒艾倫。凱(Alan Kay)之口:“預測未來的唯一辦法是發明未來。”賈伯斯毫無疑問是這一陣營裏的人。
既然用戶不知道自己要什麼,那麼當然是有人打點一切來得較為輕鬆。與此相比,數位領域的自由,只是技術左派關心的東西。想在 iPod 上播放任何格式的音樂?想在兩台iPhone 間用藍牙傳文件?想往iPhone 裏插一張8 GB 的SD 卡?抱歉,在賈伯斯看來,世間有比這些自由更好的東西:不需為這些問題操心的自由。
當然,這種自由是以金錢為代價的。何必操心音樂的 格式?iTunes 商店裏有夠你聽兩輩子的音樂,你的信用卡反正已經掛在了上面,買就是了;為什麼要傳文件?檔應該全部存在雲端,歡迎購買我們一年僅九十九美元的 MobileMe 服務,其中的 iDisk 夠你存幾萬張照片,隨時隨地可以訪問;至於可更換的電池,那完全會破壞 iPhone 背後的完美曲線,反正等到你電池壽終正 寢的時候,下一代 iPhone 也出了,歡迎升級哦。
這種思維的悲劇性在於:大部分人不知道它是對的。伍迪。艾倫在電影《愛麗絲》裏借老中醫之口對那個為自己紅杏出q1ang而糾結不已的愛麗絲說: “自由 是種可怕的感覺。”被很多人視為異端的基督教科學派(Scientology)掌門人 L。朗。哈伯德(L. Ron Hubbard)也說:“如果你想真正奴役一個人的話,就告訴他你會給他徹底的自由。”儘管如此,電腦領域對自由的追求從未停止過。
這種自由有技術門檻。在數字自由原教旨主義的理想世界裏,每一個用戶多少都具備編程能力,他們完全清楚自己想拿電腦來幹什麼,如果某件事情沒有現成的軟體 可以完成,他們就自己寫一個,然後把軟體源代碼開放給他人,允許他人在自己勞動成果的基礎上衍生新的產品。
無奈,真實世界遠非如此。 95% 的用戶不但不懂編程,連安裝軟體這類事情都是能免則免。穀歌曾經在紐約的時報廣場(Times Square)隨機挑選民眾進行採訪,結果大部分人甚至不知道“流覽器”為何物。賈伯斯這個“魔鬼”要交換的,就是這些用戶保留技術主導權的自由,而他開 出的條件,就是直覺的、好用的、但也是相對昂貴的電腦和數碼產品。
“藝術家”
藝術家是 公眾最愛給賈伯斯以及蘋果安加的頭銜。這一點很好理解,畢竟在很多人眼裏,“藝術”和“美”是一對孿生概念。蘋果電腦的外觀比大部分電腦要美,所以蘋果電 腦=藝術品,所以賈伯斯=藝術家。但藝術探究的物件並不是“美”,藝術探究的是這個世界。蘋果作為一家商業公司,顯然不可能以“探究世界”為其核心任務。
如果要用一個詞來描述蘋果內部的設計師和工程師――最好的選擇可能是“藝匠”。在今天,藝匠這個說法很遺憾地染上了負面意涵,但事實上它描述的是一 種非 常純粹而高貴的狀態。著名博客 Daring Fireball 的主人約翰。格魯伯(John Gruber)為五月號的《Macworld》雜誌寫的文章裏對此有很到位的敍述:“(蘋果的設計師與工程師)從一個很小、很簡單、極端深思熟慮的產品出 發,毫不留情地砍掉各種功能,只留下最最簡約的核心。然後,將餘下的功能打磨至光可鑒人……他們不是魔術師,他們是藝匠,一年只出一件令人驚歎的成果。”
若說賈伯斯是藝術家,乃是因為他對於藝術的技術本質的深刻理解,對於藝術追求創新和差異化的深度認同。藝術家必須偏執。1980 年代初,賈伯斯相信滑鼠和圖形介面才是個人電腦的未來,於是第一代的麥金塔電腦沒有上、下、左、右方向鍵,為了強迫軟體發展者和用戶使用滑鼠;2007 年初,賈伯斯相信觸屏才是智慧手機的未來,於是 iPhone 上沒有實體鍵盤,強迫用戶習慣使用軟鍵 盤輸入文字。藝術家不討好受眾,藝術家挑戰受眾。
我們不應該過分強調賈伯斯 / 蘋果與藝術家的相似。對大多數從事設計工作的人來說,從“挑戰受眾”出發做出來的設計很可能是悲劇。“作為藝術家的賈伯斯”的最大啟示,恐怕不在於通常所 說的對美、細節以及用戶體驗的追求,而在於更高層面的一種信念,即美可以存在於意想不到的地方,電腦,也可以是美的、好玩的。
(新聞來源:東方企業家)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