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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2 11:10:48| 人氣2,209| 回應13 | 上一篇 | 下一篇

這位廢死的副教授很兇~~為何不寬恕別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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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大學法律系副教授盧映潔參加公視討論廢除死刑議題的節目,擔任贊成廢死的一方,網友認為她主張「發生社會事件,被害者需負的責任比加害人還大」,便在FACEBOOK、PTT、網路論壇抨擊她「腦袋有洞」;她認為原意被曲解,網友涉及人身攻擊,告卅一名網友公然侮辱。

盧映潔說,犯罪原因很多,她非單方面指責被害人有錯,錄影現場說得很清楚,但被剪掉;部分網友曲解她原意,謾罵、甚至以不堪言語侮辱,例如「得了迷戀罪犯症」、「希望她被強姦一百遍」等。

她要求網友道歉,否則提告,但僅有一人道歉。警方表示,正循卅一名網友暱稱、IP,積極追查網友身分,一一連絡到案說明。

有網友認為「不道歉,就提告」是在威脅,「興訟不是快樂的事」。盧映潔說,言論自由要在理性下進行,而非說情緒性的話,「若覺得你的言論正確,不是侮辱,何必怕被告?」

盧映潔今年三月廿六日在公視「爸媽囧很大」節目,舉某性侵死刑犯為例,指被害的數十位少女都因半夜逛網路聊天室,受凶手邀請赴約,被帶往甘蔗園性侵得逞,「想問各位爸媽,你小孩晚上有沒有起來上網?為什麼三、四點不睡覺跟陌生人出去,你們都不知道?」

網友認為這番話,意指「少女被害,是她們自己的錯」,還把責任推給爸媽。

盧映潔說,她舉出該案例,是要表達我國人民不願深入思考以及解決犯罪背後成因,只會用最簡單的報復方式處理問題;犯罪成因複雜,被害人行為也是促成部分犯案的原因。但死刑執行後,真正犯罪起因少有人願意深究,問題永遠無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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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廢死的人的心態~~他認為:『表達我國人民不願深入思考以及解決犯罪背後成因,只會用最簡單的報復方式處理問題。』,所以支持廢死。

可是被人罵幾句之後就受不了就要提告,他怎麼不用相同的邏輯來檢視別人罵他的理由:我是否不願深入思考以及解決犯罪(公然侮辱)背後成因,只會用最簡單的報復方式(興訟)處理問題。』,原來廢死的人只要自己名譽被摧毀就受不了,在他們的眼裡一條生命被殺了,一個家庭被毀了,家屬要求司法的公平對待是否也錯了?這我不敢說,不過這位廢死的副教授不是一直要別人寬恕,將應報落伍的思想昇華到慈悲的層次,不是說犯罪是複雜的成因,被害人也要付一定的責任?怎麼輪到自己的頭上就都變了,都堅持自己的權益要合法的被討回。

是啊!這位副教授一定認為自己被侮辱,循司法途徑討回公道有何不對,同理可證,被人殺害的家屬要求司法判除犯人死刑又有何不對?將心比心而已。這位學富五車的教授必然認為這二個問題不能類比,但其痛苦的程度又何者為大?有嘴工別人嘸嘴涎家己,如此而已。

台長: 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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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l
老凌… 通常看完你的文章我都會想凸個槽屁個兩句

不過這篇看完之後,我完全贊同你的話,這次不凸你了

要別人原諒殺人的人,卻不能原諒侮辱他的人
人格權偉大,生命權算什麼?


幾點要在路上走是某個人的自由,並不代表他這樣被殺了就錯了,問題還是出在殺人的那個人,只是誰倒楣誰碰上而已,光天化日之下就沒人殺人嗎。
2010-05-15 03:10:50
版主回應
哈!他也有粉絲來留言~~
2010-05-17 16:13:25
路過
[不過這位廢死的副教授不是一直要別人寬恕,將應報落伍的思想昇華到慈悲的層次,不是說犯罪是複雜的成因,被害人也要付一定的責任?]

請問樓主是從哪裡得知這位盧教授一直要別人寬恕的?
請問你的根據在哪裡?
樓主真的有把這位盧教授的發言內容好好看過一次嗎?
他的發言其實是在分析犯罪的發生原因 提供如何預防犯罪及如何避免自己或親人被害的方法
影片中黃偉哲委員質疑盧教授是在怪罪小孩子
而盧教授也立即回應 他只是在說明犯罪成因很複雜而已
樓主自己腦內補完 把他人的發言內容曲解為"被害人也要付一定的責任"這未免有失公允了一點

而且這位盧教授也表明不道歉就提告 他要的也只是一個道歉而已
今天公然侮辱是告訴乃論之罪 只要侮辱他人格的網友在後續的程序中道歉 要撤回也不是不可能之事
樓主所謂的報復 現在八字也就只有這一撇 而且還是可以擦掉的一撇 難道這樣還不夠寬容?

今天犯下重罪之人為了邀得寬減 至少還會表露出悔意 甚至信教
至少在表面上讓法官覺得"人性尚未泯滅 尚有教化之可能"
如果今天侮辱他人的網友連這樣一個表面功夫都不願意作 你要被侮辱的人怎麼寬容的下去?
還是樓主在面對他人對你侮辱時還會跟他說聲"謝謝指教"?
2010-05-16 16:28:52
版主回應
第一、我這是直接從聯合新聞網複製下來的新聞內容,然後作評論。不是從我腦子自己補足,也就是說請你看完新聞整個內容之後再來罵人,或許比較好。
第二、你的論點我接受啊!這位盧教授只是要個道歉而已。我認為很讚啊,可是對照他之言論,不是很諷刺嗎?公然侮辱可是刑事犯罪,既然是刑事犯罪,那他自己所要求別人的,本就一體適用於他自己身上,反求諸己而已。何況被死刑犯剝奪生命的家屬也只不過是要求一個公道,又有何不對?
第三、你的推論
故意以該事件將盧副教授脫鉤,進而合理化他提告的動作。在討論犯罪成因的時候,所有廢死的人都主張寬恕。沒有寬恕就無法針對"被害人要求法律給個公道"來做辯駁,除非盧副教授不是真心想要廢死,否則就寬恕的論點則他必須要接受,不然支持死刑與探討犯罪者的成因是兩者並行不悖的啊!甚至可以相輔相成(因為我知道犯罪者背後的社會環境已無法改變及其心理已無法適應社會,因此再犯的可能性很高,所以我支持他被永久社會隔離)。
第三、我沒有他那麼閑,別人罵我,我照樣罵回去,可是我不會想去告人。還請別人去張貼公告:ID為「owllie」的學生,在PTT發表了一封公開聲明,並被宅神朱學恆在政論節目公開,全文如下:

舉華仔的例子是因為我看到這樣的犯罪的發生是有防止的機會,也就是犯罪的防治有些像醫學上在講,預防勝於治療,犯罪的預防勝於事後的懲罰。

德國2008年3月斯圖加特旁的小鎮發生德國第二件中學校園痛的濫殺事件,就在我以前讀書的杜賓根附近。我2008年6月又到德國杜賓根,看到整個邦仍然餘悸猶存。

但是所有的討論都不是在指責中綴這位17歲的少年,沒有人叫他該死。而是他們努力的去發掘他為什麼會做出如此舉動的原因在哪?家庭功能欠缺,無法適應校園生活、人格壓抑乃至於沈迷暴力電玩。所以他們開始整頓暴力電玩遊戲的銷售方式、在中學校園增加心理諮商輔導人員、檢討中學教育的學習情形等,希望不要再有另外一件校園濫殺。

我舉華仔的例子,是很感慨如果有機會其實這樣的連續犯罪應該可以不要發生,你們難道不能體會,我們讀犯罪學的人最希望的就是不要有犯罪的發生、不要有人被害。

華仔以及被害少女,背後都有著家庭功能欠缺、沒有人可以好好引導其人格培養的狀況,我會覺得我們每一個人是有義務,如果你有機會碰到走向逆途的年輕人,應拉一把。應該沒有一個人出生就是惡魔、就註定會犯罪。犯罪的問題是教育以及社會的問題,若不思問題的處理,只會讓犯罪不斷的發生,使人不斷的被害。

嚴刑峻罰就會讓人以為已經對犯罪問題有所處理,而忘記去探討真正的犯罪原因。就像你們許多人以為把一個變成惡魔的人消滅掉,社會就會長治久安。殊不知若不去面對這個人的犯罪原因而思考如何處理,下一個你們口中的惡魔會繼續形成,繼續有人被害。

我沒有立即提告,而是在發現後花了很多筆墨及時間跟這些網友溝通,有人理解後有道歉或言論已較理性,但有些人仍無改變之意。你們不了解最近主張廢死的人所遇到的死亡或姦殺威脅。台灣人民有許多不理性,這個問題需要處理。而且我已說道歉及捐款公益團體即會撤告。

其次,因為根本不知道你們這些網友的身份,我要連要探討你們犯罪的原因都無從探討起,所以才要提告,讓警方去查到身份後,我會想辦法去向你們的父母或親友或上司了解一下你們這些人的人格與行為舉止,並想一下如何讓你們理解言論自由的界限及預防你們再犯的方法。要發表言論就要以自己的名義為之,不要匿名躲在網路後面。


最後啦,你也可以公佈你的網址啊!"不要匿名躲在網路後面。"這可是盧大副教授的諄諄教誨呢!

最後~~"副"教授~~他還沒升等過吧!!
2010-11-17 09:14:09
超級美女飛
盧映潔說,她舉出該案例,是要表達我國人民不願深入思考以及解決犯罪背後成因,只會用最簡單的報復方式處理問題;犯罪成因複雜,被害人行為也是促成部分犯案的原因。但死刑執行後,真正犯罪起因少有人願意深究,問題永遠無法解決。

既然犯罪成因複雜,被害人行為也是促成部分犯案的原因,所以教授就不要告了,公道自在人心咩,寬恕是一種美德阿~~

最討厭一堆路過的人~~
2010-05-17 10:33:41
版主回應
問題是:要別人寬恕很簡單,要原諒別人就很困難。
2010-05-17 16:12:04
教育失敗...
總結就是....教育失敗
2010-09-01 14:46:40
版主回應
別太早下結論!!
2010-09-04 20:13:27
123
你們這些網友怎麼可以罵教授咧,通通應該判死刑才對!!!
2010-09-01 14:55:22
版主回應
收到了!!我去自首可以吧!!
2010-09-04 20:14:24
awaly
非常諷刺的行為
說到底
就是別人的小孩死不完
2010-09-01 15:33:15
版主回應
我看不懂你的結論!!
2010-09-04 20:14:58
PJ
非常同意你的論點. 不過我們還是盡量要保持有教養的狀態. 別人糟, 自己不能跟著糟, 可以有不同言論, 不過還是要保持言論理性. 犯罪原因有很多, 父母沒注意到女兒跑出去的成因也很多, 但是.. 強暴就是不對, 不論怎麼形成的. 支持死刑.
2010-09-01 21:33:50
版主回應
死刑的存廢是中性的公共議題!!
2010-09-04 20:15:44
lilith7
粉絲勒...可笑
八成是牠本人受不了別人批評它親自上來罵吧= =
2010-09-01 23:10:49
版主回應
我不知道!!所以不要太早下結論
2010-09-04 20:16:31
怕死的人
恩恩...這位盧教授說的很有道理..是該怪被害者家屬沒管好自己的女兒..讓他們深夜還在外面逛引誘別人犯罪..所以犯罪者不管加害多少人完全不是犯罪者的錯...那這麼說的話也不該判犯罪者有罪.所以犯罪者不應該被判死刑而且連坐牢也不應該囉..大家說是不是阿
2010-09-01 23:12:18
版主回應
這樣結論我也看不懂!!
2010-09-04 20:17:20
00
死刑啦,如果一開始就處死,就不會多一個受害人出現啦→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323/1/2ojvs.html&seti=7
2011-03-23 20:20:03
版主回應
這個新聞我一直很難過。讓我更難過的是矯治機制的失靈。
死刑並不能解決所有的社會問題,包括犯罪問題,就以擄人勒贖罪來說好了,以前是唯一死刑,結果造成撕票問題(放肉票回去,就是綁架者等死),因此才要修法。
我難過的是台灣的矯治機制出了什麼問題,讓一個被重判九年,沒有假釋的犯罪者,在出獄後短短的不到幾個月,會演變成性侵殺人。這點對我而言,才是令人深深難過的事情。
2011-03-27 00:36:34
大家請看,我查出來了!這一位才是只會推廢死其他人出來卻自己從不現身的幕後黑手,林欣怡等人前陣子出來無言的抗爭也只是這位"瞿海源"所推出的,請大家一起一人一封信,一起去他的資訊網發表我們的言論,聽聽我們的恐懼,不想要有個不安全的社會(瞿海源資訊網 http://www.ios.sinica.edu.tw/hyc/index.php )
我們大家要求他先去監獄感化受刑人及感化有犯罪想法,那廢死存不存在,我想過應該就不那麼重要了!想感化人心,社會不再犯罪,你回頭想想,以往的抗爭好像只是不重要的過程!
2011-03-27 09:32:22
版主回應
有些人喜歡分享理念,這無可厚非。
我討厭的是廢死團體人的姿態,以及侈言人權,卻又不肯付出汗水的行為。
至於瞿海源的行為,我非社運界,無從置喙起,尚請見諒。
2011-03-28 13:17:17
樂之
『怎麼輪到自己的頭上就都變了,都堅持自己的權益要合法的被討回。』

很同意這樣的說法。

我覺得這可能也是人性作祟。
當輿論的焦點集中在某一人身上時,人多的一方(網友們)會有一種人多勢眾有靠山的感覺,進而下意識的根據人多一方之共識(此事件中為社會倫理)對輿論焦點進行攻擊,且忽略可能的後果和本身的立場瑕疵。
當輿論的焦點集中在自己身上時,這個人是會很慌的。他可能會為了洗清自身名譽、為了擺脫輿論、或是為了回復成輿論興起前的客觀分析立場而做出行動。行動的方式可以有很多種,但是在這件事當中這個人選擇對他最有利的法律訴訟方式。一旦做出了認為的最有利選擇,就會盡量排除違背此選擇的其他原則,當然可能也包含自己發言的前後立場與深層觀念。在那種情況下,很少人能夠想的夠深,就算想得夠深也不見得表達得出來,就算表達得出來也不見得能被他人所理解。

所以結果就是訴訟。

為了維護立場,有些人什麼事情都做得出來,刻意引進本來無甚關聯的廢死也是為了增強立場。
但是這些事情說了,當事人會不會承認呢?不知道。

我只知道要是輿論焦點集中在我身上,我也會做出反抗的行動......不然不但我的聲譽受損,言論自由也是。無論事情的成因是我自找與否。

在這裡發言真的只是路過觀看,沒有特地為哪一方說話。這麼表示也是為了洗清自身,盡量回復客觀。我只是根據我自己的想法和所接觸到的資訊進行盡可能客觀的主觀分析而已。
2012-10-21 05:08:09
版主回應
是啊~~您的看法我同意。更何況我也不認為死刑存廢否是道德命題。基本上我認為他是公共政策問題。
2012-10-22 10:09:07
阿華
支持版主!!
對照盧映潔對廢死和犯罪成因的言論, 在看看她威脅提告的行為, 真覺得可笑!
她連自己的言論被批評都受不了了, 竟然還大言不慚覺得別人的生命被剝奪,被害人應該自己要檢討, 如此如何服人?
2012-12-04 11:48:16
版主回應
此文已事過境遷久矣,但重看之後仍認為自己的觀點沒錯~~
謝謝您的指教!!
2012-12-06 09:54:07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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