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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1 17:16:44| 人氣1,226| 回應7 | 上一篇 | 下一篇

我贊成廢除死刑.....前提是:要讓這群該死的畜生生不如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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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指4死囚已悔悟,「這非常荒謬,在他們罪大惡極時把他們抓起來,卻在他們變好時執行槍決。」

這句話實在令人噴飯~~這句話是在埋怨死刑執行的太慢嗎???

我贊成廢除死刑~~~不過前提是這群該死的畜生必須生不如死才行,畢竟能犯下死刑的人,早已經使別的家庭生不如死了,因此寬恕死刑犯與否,是被破碎人生的家庭成員之美德而非義務。準如此,我很想打廢死的人一巴掌,再吐口水加踹五、六腳,然後兩眼含淚的跟他們說:我錯了~~請原諒我。不知道他們願不願意寬恕我。

誠然廢死是個嚴肅的議題,然而我誠摯的希望廢死的這群人皮包被竊、與人口角、車窗被打破,裡面財物被洗劫一空或者被人打一頓時,拜託!拜託!不要來派出所報案,因為當他們報案時,已將另一個人放置於被法律剝奪自由及財物的風險之中(雖然警方的破案率往往不那麼的有效率!!),這種損人不利己的作事(報案,請求警方協助)方式,何必呢?徒然的增加警察的工作負擔,也讓一群處於經濟弱勢的人受到國家殘酷而不人道的法律對待,又折磨警察的工作靈魂,更何況偷竊、毀損或恐嚇等等的這群人會犯下這些行為,我們還必須要從他們的社會、環境的形塑中找出真正的病因,貿然的以法律相繩,只不過是粗糙的應報思想,無助於社會真正的、深刻的反省,也就是說:當我被偷、被打時,我也要負責任;最後當他們被偷、被打時,面對加害者,必須要對警察、檢察官說:「以國家的力量懲罰加害者並非好的作法,唯有真正的原諒才能撫平傷痛」,而且以國家司法力量也可能抓錯人,不是嗎?

嗯~~拜託大家都來廢死吧!!更進而推到廢除刑罰運動~~這樣的優點有三:

(一)社會和諧、(二)世界大同、(三)減輕警察的工作負擔.........

台長: 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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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D
只是路過,但想勸你人生不要這麼激進。

身為一個被害者,我也不曾想過要讓加害者去死,我只知道一件事情,這樣解決不了任何問題。

一個加害者不是天生就是一個加害者,很多是從被害者變來而你們卻看不見他受過的傷害。
2010-05-03 01:21:13
版主回應
一個加害者不是天生就是一個加害者,很多是從被害者變來而你們卻看不見他受過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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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論點我一直很贊同~~然而被公平的對待是這個社會民眾對起碼的期望,不是嗎?
你能有寬恕的心腸很好~~然而這是美德而非義務,也就是說我認為孔子的"以直報怨"才是這社會起碼的道德底線,廢死的人踰越此而夸夸談所謂道德~~只不過是另一種批著道德的傲慢。
2010-05-17 16:19:11
jackl
早期警察辦案的品質,應該是讓人不敢恭維的,所以我相信,二、三十年前被抓來判死刑的,有那麼點機率是被冤的

現在警察的辦案品質,雖然不能說盡善盡美(畢竟什麼檢警共用時間,還是會有急著要把案子辦完的心態),不過人命關天的案子,應該還是會有它的辦案品質,我是覺得,會被判到死刑的人,即使罪不至死,也不會是什麼好東西

死刑廢不廢,是個很大的問題,有人天生有宗教家的胸懷,我沒有意見,但我是覺得,人生存在「文明」社會,還是要有些不文明的部份(像是死刑),當我的家人平白無故受到傷害、而它是某個人蓄意的作為的時候,法律不能給我正義,我就自己去討…

畢竟這不是野蠻社會,我不能自己去討回來,就要國家幫我討

當然啦… 廢死刑的支持者會說,就是因為不是野蠻社會所以才不能有死刑嘛…

小弟我高中的時候混過一小段時間辯論社,死刑廢不廢這話題說法可多者哩!
2010-05-04 15:13:41
版主回應
事實上來說,我不一定支持死刑的存在,然而我所不屑的是這群廢死聯盟的言論。
與世界人權價值接軌?應報思想是落伍而野蠻的概念?死刑只不過是製造另一個家庭的悲劇而無益於被害者家庭的救贖。這種話是一種輕蔑,諷刺的是這種輕蔑,正是對於人權的輕蔑。
我故意用財產、身體與人格權受到損害來反諷,並非我反對廢除死刑,只不過是想對照出這些人所持論點的怪誕。怎麼說?事不關己,關己則亂。廢死的這群人都一定會有這些不好的遭遇,事實上來說,廢死聯盟http://www.taedp.org.tw/卻都沒有慈悲心,心態上認為以口語暴力批判他們的都是混帳;只是被別人網路罵就受不了,但他們這群人有沒有想過:被剝奪生命生心理的創痛有多大?沒有將心比心這是我瞧不起他們的原因。
第二、這群人比不上王清峰,我仔細瀏覽他們的網頁,沒有對抗過社會的不公不義,王清峰還有救援雛妓,奮戰流氓的努力,這群人有沒有到過被害人家庭,看看他們試圖想要保護的人(死刑犯)生命權裡,這些理應過得更好的卻因為犯罪而破碎家庭的眼淚的勇氣?通篇網站我找不到,連拍攝紀錄片也沒有被害人的家屬的說法,人莫名死了不重要,重要的是殺害他們的兇手~~這個邏輯啊~~讓我想到阿難七夢裡的反食獅肉,是的,就是打著人權反人權的意思。
沒有人能當神、犯罪者與生長環境、社會結構有關、司法的裁判也會有錯誤、生命權是不可回復的。這些我都懂,只是我不喜歡這群人討論事情的態度,他們不肯承認他們也會有盲點,不肯同理心的面對悲劇,不肯接受質疑,什麼事情都只會推給政府,面對被害者的質疑,只會要政府作啥作啥?可是一旦自己被攻擊了,馬上就嚴格檢視他人對自身權益的受到破壞,這種人可鄙吧!!又是一個人本。
我不喜歡道德單邊主義,這讓我想到程頤及南宋理學的這群人。理學家之所以可鄙,乃是於他叫人去死自己卻不肯犧牲。這群人不是這樣嗎?王清峰願意為推動廢死而下台,這群人面對社會大眾質疑的時候,他們願意付出什麼?相反的如果有人恐嚇、辱罵他們,卻是要求警方保護。按照他們要人寬恕的作法,事實上應該以身作則才是。
這時候依據老大你以前的辯論社的說法,廢除死刑跟放棄刑罰是不能畫上等號的,因此我合理的要求保障我自身的權益有錯誤嗎?另外廢除死刑跟不要刑罰是兩碼子的事,沒有死刑,並不代表這群犯下死刑罪者不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啊。
這些我也明瞭,可是我更想問:既然爭取自身合格的權益沒有錯,那現行法律有死刑,被害者要求政府執行死刑或要求法院判決加害人死刑又有什麼不對?因為他們的親人可是莫名的被剝奪生命啊,這樣為什麼要被支持廢死者貼上落伍野蠻的應報思想?支持廢死者在自身的權益受到破壞,要以法律爭取自己的權益,被害者家屬同樣的也是這樣做啊~~難道生命權比不上人格、身體及財產權?同樣的接受刑罰,要求執行自由刑、財產刑就比支持死刑來得高尚?就是尊重人權?這是我不解這群人的心態。
我不認為死刑的存廢討論並不重要,我是討厭廢死聯盟的這群自命清高的人,從頭到尾我看不見他們為台灣被害人的努力奔走,只有要求政府作啥作啥的頤指氣使,白環計畫是支持廢死的人要作,就是要去承受風險及責任,然後再告訴政府及社會,我的主張是對的,而不是你出一套計畫要求政府作,自己卻不肯實際去執行。這跟人本或李遠哲一樣,精的出一張嘴憨的出力,不肯負責任,等這執行失敗之後再一股腦的推責任有何不同呢?
2010-05-06 11:49:26
超級美女飛
與絕望奮鬥(木村洋的3300個日子):我常常在想,如果我的小寶貝是這麼突然的離開我的生命,那我應該是會崩潰!!『死刑不是最好的處罰,但是死刑有時候卻是一種大快人心的表示,也是最顯而易見的公平』,受害者的家屬才有饒恕罪犯的權力,旁人沒有資格!!因為沒有人可以真正體會他人所受的苦。
2010-05-07 20:43:49
版主回應
我很不喜歡披著道德外衣的傲慢。
2010-05-17 16:22:17
藍色小惡魔
我們來 facebook 開個社團暢談這個廢死理念
http://www.facebook.com/group.php?gid=119146934782174
2010-05-07 21:37:52
小肥
總能用容易理解且極富感染力的文字,闡述己見
面對不同聲音,也能不帶情緒的回應
嚴肅議題的討論,能讓人看到內涵與修養ㄟ
2010-07-29 13:53:48
版主回應
閣下過度溢美,受之有愧!畢竟本人還是屬於尖酸刻薄之流
2010-08-16 23:47:17
dfasdf
我贊成死刑

是讓那些殺人犯把你們這些老百姓殺了
注意啊 不是處死殺人犯
如果不是那些殺人犯
你們這些老百姓不就永遠活的好好的
你們就是應該被殺
被根本不認識的飆車族為了一點小事殺死
我站在那些壞人的一方

你們
就是該被殺
該被那些壞人對你們處以死刑
2010-08-28 23:09:56
版主回應
閣下既無教養也沒深度,實在有辱於本人部落格水準!!建議你去別的地方取暖~~或者啦!!去找人給你SM一下!!
2010-09-04 20:06:18
平凡的憤怒
看完dfasdf 發表的話
我忍不住想說 看你打得話就知道閣下 可能不是先天頭腦裝屎 就是自己不好 被人挑剔 或是欺負長期下來 希望全世界的人都去死的感受 所以會去支持壞人
這想法我以前也有過 後來年紀有了 卻回想起來 希望全世界的人都去死 自己卻不敢死 實在沒理由去批判全世界的老百姓!! 希望格下也能隨著年紀多看看世界 多多用用腦袋 多多休養品性 是最好的!!
2010-09-04 14:54:51
版主回應
別理他!!她高興就好
2010-09-04 20:12:12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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