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各位來到「別碰我…我已經不乾淨了…」部落格,我是南方大表哥,開創這個部落格的主要目的,在於以小說的形式記錄並分享自己各階段的生活與腦內惡搞靈感,並提供繪圖、漫畫等創作。當然我了解創作這種事情要讓所有人都有感,就跟某些政府官員要能體會民間疾苦一樣不太可能,因此我只盼能與產生共鳴的人們進行互動交流帶給他們娛樂效果。所以,希望各位讀者在開始進行本部落格深入探訪前,能夠先詳細閱讀本文,以免成為誤闖立法院的大學生,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以下本文因應個人習慣,將會把讀者兩字改為「表弟妹」。)
一、部落格內容分級制度是?
本部落格分級制度為橙色的「輔導限制級」,部分文章內容帶有具霸氣的字眼及人體敏感之部位,偶爾穿插一些在日本提供「特殊表演」的影星、大家會噴到馬桶裡的朋友充當特別來賓,還有連好萊塢都不敢拍的武打場面。基本上,這裡不是吃菜念經的人所認為的良善之地,也絕不是提供孩子課後學習的部落格,因此切勿用高規格的道德標準看待本部落格,換句話說,就是不要太認真!小丑那句「why so serious?」除了是電影台詞,在這裡也很適用。
曾有表妹對我提出質疑:「如果有小孩看你的故事學壞怎麼辦?你能負責嗎?」對此我的回應是歐巴馬若願意負責,我再考慮看看。什麼?您問關歐巴馬甚麼事?那試問又關我甚麼事?切記,教育英才非在本部落格服務範圍內,這裡單純提供娛樂功能而已,本部落格雖非甚麼良善部落格,但也絕無教唆他人犯罪之內容。然而一樣米飼百樣人,同樣的內容給不同人看就有不同解讀,我寫「人中出呂布,馬中出赤兔。」有人偏偏要解讀成「人,中出呂布;馬,中出赤兔。」那我真的沒辦法。
況且通常孩子是否學壞與父母關係比較大,有些不肖父母只會癢不會養,將教育孩子的任務丟給老師、電視、部落格作家,嘴裡掛著:「我家孩子很乖,一定是表哥帶壞他!」像這種把錯推給其他人的父母,我推薦他們可觀賞本部落格中的《套俠系列》作品,衝動前花一分鐘帶套,不只您可以省下二十年教育孩子的麻煩,也可以防止量產某宗瑞先生。
當然,如果看到這裡便不喜歡本部落格,建議您千萬不要勉強,請善用電腦畫面左上角的「上一頁」按鈕,它是您的好朋友,可提供您快速離開本報台。
二、這是專寫搞笑的部落格嗎?
很好,如果您能看到這裡,代表能接受本部落格的內容,那麼接下來我們來談談許多表弟妹所賦予這個部落格的性質──「搞笑」。那麼甚麼叫做搞笑?不是說有個人叫做笑,我搞他就叫做「搞笑」,不是這樣的。搞笑這種事情是一種感動、一種體諒、也是一種認同。怎麼說呢?我認為搞笑這種事情就跟信仰一樣,信不信由你,決定權不是取決於我,而是在於您心中是否有那份對於笑點的體悟?您信了,那這邊對您來說就是個搞笑部落格,恭喜您可以在此得永生;您不信也不會永不超生那麼嚴重,只是看故事時少了分美感,多了分遺憾罷了。
還有建議各位表弟妹進到本部落格時,千萬不要抱持著找笑點的心態來閱讀故事,這種感覺就像是剛交女朋友只急著想上床一樣,通常結果就是事與願違,您痛苦,她傷心,何必呢?冷靜點,慢慢欣賞故事的發展,體驗當中的醍醐味,或許您能發現有別於笑點以外的趣味性也說不定。
當然慢慢看還看不出甚麼名堂時,也請不要在世界的中心呼喊看、在我的留言版大喊爛,除非您是想與我切磋創作內容以期許本部落格的層級提升,如果只是想發洩的話,廁所比較隱密且方便,但記得要關門。然而我相信大家學歷都是國中以上的高知識分子,「雅量」這個優質課文應該有念過,請記住,不喜歡,「上一頁」是您的好朋友!
三、是否每篇字數都這麼多呢?
讀到這裡,您應該可以發現真的很多吧?在這個訊息爆炸的時代,許多人早已習慣閱讀臉書的一行文,相較於一行文,我的每篇故事的文字量可說是多到讓人無法斗量的地步。在這裡,我習慣運用大量的文字來跟大家好好講一則故事,您可以選擇坐下來慢慢欣賞,也可以看到一半稍做休息,過一會兒繼續接著看;如果真的承受不了,不要緊,還有很多娛樂方式可以選擇,LOL的角色還有很多可以練,可乾脆就點選上一頁好朋友離開這個地方,但我還是會感謝您曾經的造訪。
如果您還是希望我偶爾能夠寫寫像臉書一樣短篇的文句,那麼我建議您可以加入部落格右下角的「別碰他…他是我的大表哥」粉絲團,在那裡,我會不定期更新小短文,並與大家交個朋友。
四、每篇故事是否為真實故事?
這是許多表弟妹最愛問我的問題之一,在此做一併回覆。我所寫的故事,大部分題材皆來自於生活周遭的大小事物,甚至可能只是一句話,然後從中發展成一篇小說故事,為了讓故事精彩有趣,就像是要讓料理更入味,加油添醋那是一定的手段,也就是好萊塢電影常說的「真實故事改編」。但每篇故事改編程度有多少?我只能說從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九十九皆有。
之所以在此提出這點,還有個原因是有部分表弟妹誤以為我真的穿過麥X勞神裝與流氓進行械鬥,也誤會我曾大敲正在畫裸體素描的教室大門,而遭到莫名其妙的批評與道德勸說。過去手塚治虫被人批評:「曾經身為醫生的你,怎麼可以畫出怪醫黑傑克這種鬼扯的作品?」他的回應是:「拜託!這是漫畫!」同理,拜託!這是小說!至於每篇故事哪邊是真哪邊是改編?在這個大家都不認為自己只有22K價值的年代,相信都有足夠的智慧看的出來。
五、請勿對號入座!
需要對號入座的地方有電影院及各劇院,在這個地方您不需要對號入座,只需要坐在電腦椅上即可。過去有個不願屬名的表弟讓我花了整整一個下午的時間與他對談,讓我產生微困擾,原因在於他覺得我寫的故事角色就是他的朋友。該表弟描述朋友看完我的故事後,產生了嚴重的心靈創傷,食不下嚥、以淚洗面,終日足不出戶,最後更是每天靠用頭撞牆為生!那名表弟批評我不該將他過去的故事公諸於世,因此要求我寫信跟他朋友及社會大眾道歉,並刪除文章、將已出版的書籍全數下架,並恐嚇說不照著做就要將我人肉出來讓全世界的人一睹我那清新脫俗、魅力奔放還帶點憂鬱的帥樣!
聽到這些真是讓我大呼哪招?原來世上真有人可以入戲如此之深?因此在此特別強調各位表弟妹,閱讀本部落格「小說」,請保持輕鬆愉快的心情,切莫讓自己投入太多情感在角色中,您可以對於角色的遭遇心有戚戚焉,但千萬不要自認為是王語嫣,若真的沒辦法,還請您善待自己,請按上一頁好朋友!若症狀持續下去,頭都快被撞破了,我想您需要的不是道歉,而是一頂安全帽。
如果說您真的很容易沉浸在小說的氛圍中,連看魔戒都覺得自己是咕魯,看少年PI覺得自己是老虎,那麼本部落格小說恐怕也不適合您,因為這裡的故事多半都是苦中作樂的悲劇,您投射任何角色都會不快樂的!建議您,可以改欣賞教科書,您父母會很欣慰。
六、是否可以轉貼?
我在網路上發表創作已有十個年頭,一直秉持著一個理念:「貼在網路上的東西就是要分享的。」因此喜歡的話可以不用經過我的同意直接轉貼我的作品(故事、繪圖、漫畫),但為了要讓在其他網站喜歡我作品的人能順利找到其他作品,還請各位轉貼者著名作者「南方大表哥」五個字,如果著名成其他人的名稱那就不太幽默了。
當然,這只是轉貼的部分,過去也曾發生過有人將我的作品直接盜用成商業作品的情形。有表妹告知我的某張麥X勞系列惡搞繪圖被人製成T恤在夜市裡販賣,銷量還不是很好;也有飽讀對岸各小說的優秀表妹告知,看見我的作品《報告老師!我的A漫被幹走了!》遭對岸某天才直接挪用到小說內容中,並非常有創意的將主視點從學生變成老師,企圖魚目混珠,貫徹將勾勾轉個方向就不是Nike的真理,可惜偽裝的很差,但我笑的很開心就是了。
我想說,感謝那些盜用者如此欣賞我的作品,並將其商品化,讓我受寵若驚外,還看見自己的作品另一種風貌,但畢竟原作者還是我,過去發生盜用情形我不追究,若未來想要將我的作品用在其他用途還是務必與我聯絡一下,我的信箱地址是leoncool724@yahoo.com.tw,相信我,不會花您太多時間的,我們還可以討論看看如何讓商品更美好,以免發生夜市T恤滯銷的尷尬情況。
以上,若能接受本部落格的風格那麼誠摯歡迎您加入這個小小的天地,期望您能在此渡過愉快的時光,打發上班煩悶時間;若不能,我想說:「上…」
「我知道我知道!上一頁是我的好朋友!」某位表弟舉手高喊。
錯,是上班請專心點,薪水雖少但還是要認真賺。
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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