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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3 18:31:28| 人氣5,885| 回應16 | 上一篇 | 下一篇

【讀者須知】本部落格簡易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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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歡迎各位來到「別碰我我已經不乾淨了」部落格,我是南方大表哥,開創這個部落格的主要目的,在於以小說的形式記錄並分享自己各階段的生活與腦內惡搞靈感,並提供繪圖、漫畫等創作。當然我了解創作這種事情要讓所有人都有感,就跟某些政府官員要能體會民間疾苦一樣不太可能,因此我只盼能與產生共鳴的人們進行互動交流帶給他們娛樂效果。所以,希望各位讀者在開始進行本部落格深入探訪前,能夠先詳細閱讀本文,以免成為誤闖立法院的大學生,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以下本文因應個人習慣,將會把讀者兩字改為「表弟妹」。)

 

一、部落格內容分級制度是?

 

       本部落格分級制度為橙色的「輔導限制級」,部分文章內容帶有具霸氣的字眼及人體敏感之部位,偶爾穿插一些在日本提供「特殊表演」的影星、大家會噴到馬桶裡的朋友充當特別來賓,還有連好萊塢都不敢拍的武打場面。基本上,這裡不是吃菜念經的人所認為的良善之地,也絕不是提供孩子課後學習的部落格,因此切勿用高規格的道德標準看待本部落格,換句話說,就是不要太認真!小丑那句「why so serious?」除了是電影台詞,在這裡也很適用。

 

       曾有表妹對我提出質疑:「如果有小孩看你的故事學壞怎麼辦?你能負責嗎?」對此我的回應是歐巴馬若願意負責,我再考慮看看。什麼?您問關歐巴馬甚麼事?那試問又關我甚麼事?切記,教育英才非在本部落格服務範圍內,這裡單純提供娛樂功能而已,本部落格雖非甚麼良善部落格,但也絕無教唆他人犯罪之內容。然而一樣米飼百樣人,同樣的內容給不同人看就有不同解讀,我寫「人中出呂布,馬中出赤兔。」有人偏偏要解讀成「人,中出呂布;馬,中出赤兔。」那我真的沒辦法。

 

        況且通常孩子是否學壞與父母關係比較大,有些不肖父母只會癢不會養,將教育孩子的任務丟給老師、電視、部落格作家,嘴裡掛著:「我家孩子很乖,一定是表哥帶壞他!」像這種把錯推給其他人的父母,我推薦他們可觀賞本部落格中的《套俠系列》作品,衝動前花一分鐘帶套,不只您可以省下二十年教育孩子的麻煩,也可以防止量產某宗瑞先生。

 

       當然,如果看到這裡便不喜歡本部落格,建議您千萬不要勉強,請善用電腦畫面左上角的「上一頁」按鈕,它是您的好朋友,可提供您快速離開本報台。

 

二、這是專寫搞笑的部落格嗎?

 

       很好,如果您能看到這裡,代表能接受本部落格的內容,那麼接下來我們來談談許多表弟妹所賦予這個部落格的性質──「搞笑」。那麼甚麼叫做搞笑?不是說有個人叫做笑,我搞他就叫做「搞笑」,不是這樣的。搞笑這種事情是一種感動、一種體諒、也是一種認同。怎麼說呢?我認為搞笑這種事情就跟信仰一樣,信不信由你,決定權不是取決於我,而是在於您心中是否有那份對於笑點的體悟?您信了,那這邊對您來說就是個搞笑部落格,恭喜您可以在此得永生;您不信也不會永不超生那麼嚴重,只是看故事時少了分美感,多了分遺憾罷了。

 

       還有建議各位表弟妹進到本部落格時,千萬不要抱持著找笑點的心態來閱讀故事,這種感覺就像是剛交女朋友只急著想上床一樣,通常結果就是事與願違,您痛苦,她傷心,何必呢?冷靜點,慢慢欣賞故事的發展,體驗當中的醍醐味,或許您能發現有別於笑點以外的趣味性也說不定。

 

       當然慢慢看還看不出甚麼名堂時,也請不要在世界的中心呼喊看、在我的留言版大喊爛,除非您是想與我切磋創作內容以期許本部落格的層級提升,如果只是想發洩的話,廁所比較隱密且方便,但記得要關門。然而我相信大家學歷都是國中以上的高知識分子,「雅量」這個優質課文應該有念過,請記住,不喜歡,「上一頁」是您的好朋友!

 

三、是否每篇字數都這麼多呢?

 

       讀到這裡,您應該可以發現真的很多吧?在這個訊息爆炸的時代,許多人早已習慣閱讀臉書的一行文,相較於一行文,我的每篇故事的文字量可說是多到讓人無法斗量的地步。在這裡,我習慣運用大量的文字來跟大家好好講一則故事,您可以選擇坐下來慢慢欣賞,也可以看到一半稍做休息,過一會兒繼續接著看;如果真的承受不了,不要緊,還有很多娛樂方式可以選擇,LOL的角色還有很多可以練,可乾脆就點選上一頁好朋友離開這個地方,但我還是會感謝您曾經的造訪。

 

       如果您還是希望我偶爾能夠寫寫像臉書一樣短篇的文句,那麼我建議您可以加入部落格右下角的「別碰他他是我的大表哥」粉絲團,在那裡,我會不定期更新小短文,並與大家交個朋友。

 

四、每篇故事是否為真實故事?

 

       這是許多表弟妹最愛問我的問題之一,在此做一併回覆。我所寫的故事,大部分題材皆來自於生活周遭的大小事物,甚至可能只是一句話,然後從中發展成一篇小說故事,為了讓故事精彩有趣,就像是要讓料理更入味,加油添醋那是一定的手段,也就是好萊塢電影常說的「真實故事改編」。但每篇故事改編程度有多少?我只能說從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九十九皆有。

 

       之所以在此提出這點,還有個原因是有部分表弟妹誤以為我真的穿過麥X勞神裝與流氓進行械鬥,也誤會我曾大敲正在畫裸體素描的教室大門,而遭到莫名其妙的批評與道德勸說。過去手塚治虫被人批評:「曾經身為醫生的你,怎麼可以畫出怪醫黑傑克這種鬼扯的作品?」他的回應是:「拜託!這是漫畫!」同理,拜託!這是小說!至於每篇故事哪邊是真哪邊是改編?在這個大家都不認為自己只有22K價值的年代,相信都有足夠的智慧看的出來。

 

五、請勿對號入座!

 

       需要對號入座的地方有電影院及各劇院,在這個地方您不需要對號入座,只需要坐在電腦椅上即可。過去有個不願屬名的表弟讓我花了整整一個下午的時間與他對談,讓我產生微困擾,原因在於他覺得我寫的故事角色就是他的朋友。該表弟描述朋友看完我的故事後,產生了嚴重的心靈創傷,食不下嚥、以淚洗面,終日足不出戶,最後更是每天靠用頭撞牆為生!那名表弟批評我不該將他過去的故事公諸於世,因此要求我寫信跟他朋友及社會大眾道歉,並刪除文章、將已出版的書籍全數下架,並恐嚇說不照著做就要將我人肉出來讓全世界的人一睹我那清新脫俗、魅力奔放還帶點憂鬱的帥樣!

 

       聽到這些真是讓我大呼哪招?原來世上真有人可以入戲如此之深?因此在此特別強調各位表弟妹,閱讀本部落格「小說」,請保持輕鬆愉快的心情,切莫讓自己投入太多情感在角色中,您可以對於角色的遭遇心有戚戚焉,但千萬不要自認為是王語嫣,若真的沒辦法,還請您善待自己,請按上一頁好朋友!若症狀持續下去,頭都快被撞破了,我想您需要的不是道歉,而是一頂安全帽。

 

       如果說您真的很容易沉浸在小說的氛圍中,連看魔戒都覺得自己是咕魯,看少年PI覺得自己是老虎,那麼本部落格小說恐怕也不適合您,因為這裡的故事多半都是苦中作樂的悲劇,您投射任何角色都會不快樂的!建議您,可以改欣賞教科書,您父母會很欣慰。

 

六、是否可以轉貼?

 

       我在網路上發表創作已有十個年頭,一直秉持著一個理念:「貼在網路上的東西就是要分享的。」因此喜歡的話可以不用經過我的同意直接轉貼我的作品(故事、繪圖、漫畫),但為了要讓在其他網站喜歡我作品的人能順利找到其他作品,還請各位轉貼者著名作者「南方大表哥」五個字,如果著名成其他人的名稱那就不太幽默了。

 

       當然,這只是轉貼的部分,過去也曾發生過有人將我的作品直接盜用成商業作品的情形。有表妹告知我的某張麥X勞系列惡搞繪圖被人製成T恤在夜市裡販賣,銷量還不是很好;也有飽讀對岸各小說的優秀表妹告知,看見我的作品《報告老師!我的A漫被幹走了!》遭對岸某天才直接挪用到小說內容中,並非常有創意的將主視點從學生變成老師,企圖魚目混珠,貫徹將勾勾轉個方向就不是Nike的真理,可惜偽裝的很差,但我笑的很開心就是了。

 

       我想說,感謝那些盜用者如此欣賞我的作品,並將其商品化,讓我受寵若驚外,還看見自己的作品另一種風貌,但畢竟原作者還是我,過去發生盜用情形我不追究,若未來想要將我的作品用在其他用途還是務必與我聯絡一下,我的信箱地址是leoncool724@yahoo.com.tw,相信我,不會花您太多時間的,我們還可以討論看看如何讓商品更美好,以免發生夜市T恤滯銷的尷尬情況。

 

       以上,若能接受本部落格的風格那麼誠摯歡迎您加入這個小小的天地,期望您能在此渡過愉快的時光,打發上班煩悶時間;若不能,我想說:「上…」

「我知道我知道!上一頁是我的好朋友!」某位表弟舉手高喊。 

錯,是上班請專心點,薪水雖少但還是要認真賺。

 

就這樣。

台長: 南方大表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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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散盡不問繁華
早安 :D
2013-01-03 18:48:30
版主回應
早安阿~~改天一起LOL吧!
2013-01-03 22:55:01
宏宏
嘿! 我每次在FB上看到 我都有幫你貼上粉絲頁網址&作者姓名喔 哈哈哈哈哈
2013-01-03 18:56:37
版主回應
NICE~~你是優質的表弟!
2013-01-03 22:55:18
樂事犽
我想我就停在這一頁了
表哥你真的很有才!! 大推
2013-01-03 19:59:22
版主回應
過獎了~犽~感謝!

希望這篇說明文公布後,就能暢行無阻的寫文了。
2013-01-03 23:01:00
Titi
表哥~~~ 永遠支持你 只是最近新聞真的出太慢了! 不要說你現實世界在忙 拜託 這是網路!
2013-01-04 00:02:47
版主回應
SORRY,我承認是我最近沒梗了~~哇哈哈!
2013-01-04 20:25:08
Fizzant
新年快樂表哥!!!

好喜歡你每篇文章
可是好像很久沒新的了

你的文章真的很棒 看了心情真的會很開心
2013-01-04 00:59:07
版主回應
新年快樂囉,感謝你這麼喜歡我的文章。

只是近年來可能是心態的轉變,所以文章發表速度也降低很多,但我保證只要有新的題材與內容,還是會與大家繼續分享。這邊是不會關站的!
2013-01-04 20:29:03
野狗阿徹
請讓我在你的小說跟你做同學啦,完成我畢生心願,你要怎麼糟蹋我都行,表哥
2013-01-04 05:03:39
版主回應
哇哈哈哈哈!這樣好嗎?不然根據你的身高,你適合演肛門!!
2013-01-04 20:30:41
DONDON
如果我在 英雄聯盟戰績網V2 查詢 南方大表哥 我會看到一個只有銀牌的玩家耶 該不會~?
2013-01-05 16:45:27
版主回應
那絕對不是我喔~~

因為我要註冊這五個字時,發現早就被人用走了!!!!!
2013-01-05 17:23:40
DONDON
這種行為實在太過分了,暱稱蟑螂,另外再下我滿想與表哥大大您一起共赴召喚峽谷,來個甜蜜的約會耶。
在此附上
http://loltw.gamebase.com.tw/summoner/TW/%E5%8F%A3%E7%95%B6%E5%8F%A3%E7%95%B6/
我的暱稱,希望能與大大一起在NG的戰場奮鬥
2013-01-05 18:04:47
版主回應
哈哈哈,還好啦~沒有蟑螂這麼嚴重,用我的名字創角也挺令我受寵若驚的~

我也想跟大家一起打電玩,但我必須要先服完兵役才行!
2013-01-13 13:32:05
Finger
支持再支持啊~~~表哥!!!
看到T恤滯銷我笑了XD....
2013-01-10 05:52:41
版主回應
感謝你的支持,另外盜版的T恤若有看到也支持一下吧~~
2013-01-13 13:30:51
我是海南隊的阿神
請問你對佳華哥的看法如何?
2013-01-15 20:37:40
版主回應
...........

誰是佳華哥阿?難道是FBI帥哥?
2013-01-26 11:49:01
我是海南隊的阿神
答對了~
p.s.阿神是神宗一郎
2013-01-27 18:33:41
版主回應
阿神的三分球比三井還準(我覺得...)
2013-02-18 20:40:17
北方大舅公
每次吃麥當勞 都會跟同學說"我們心中都存在著一位英雄 而在台灣有人為了捍衛大鳥姊姊不惜一切發生了本土麥當勞與歐美麥當勞之戰 就好像常比較歐美和日韓甚至是本土一樣"每次吃完看著門口的那位笑臉迎人的叔叔 都會述說著這樣的小城故事 他們不信 但 我相信
2013-02-17 11:58:17
版主回應
英雄總是孤寂的,這世界的人能夠幸福的活著,不需要讓他們知道太多太多的事情。
2013-02-18 21:00:36
✄【燁】(玥燁)
使用PC home已經好幾個年頭了,
沒想到回來還能看見南方大表哥繼續發表……
實在很懷念又覺得有趣。

很感動也很感謝這些有趣的文章,往後也請繼續加油
不過以前好像完全沒有留過言……xD
2013-04-21 00:04:31
版主回應
哈哈哈~我一直都還活著啦~~~只是現在比較不能向學生時期那樣時常更新~~

也感謝你會有偶爾看看老朋友的心態,我會繼續努力的!!感謝你囉!
2013-04-21 00:21:23
NUMBER1
表哥聽說你家住泰山
現在又是替代役
所以我合理懷疑你是泰山高中的替代役
哇哈哈~我太聰明了
2013-06-09 21:07:56
版主回應
我絕對沒有吃高中妹!真的!
2013-06-29 00:50:42
NUMBER2
所以真的是喔??
那我要準備千年殺了!!
2013-07-02 11:05:30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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