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德哥爾摩症候群(Stockholm syndrome)又稱為人質情結、人質症候群,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對於犯罪者產生情感,甚至反過來幫助犯罪者的一種情結。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是指發生在1973年9月23日的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市的綁匪與人質間發展情感的事件。當時一家銀行遭到兩名歹徒持槍搶劫,4名銀行女職員被挾持,與警方對峙長達130小時。
其中一名女職員在被挾持期間,竟對綁匪產生好感與同情,並協助其脫困。事後還籌湊金錢為綁匪打官司,並出庭作出有利於綁匪的證詞,最後還嫁給其中一名綁匪。
心理學界因此對此人質事件中,對綁匪產生好感與同情,並對談判人員、警察人員產生敵意的現象,命名為「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其產生原因為事件發生時,人質為了求生存,對綁匪作出情緒反應,隨著對峙時間延長,綁匪與人質的互動更加頻繁,因而逐漸對綁匪轉為移情作用,產生感情。
據心理學者的研究,情感上會依賴他人且容易受感動的人,若遇到類似的狀況,很容易產生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l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通常有下列幾項特徵:
1. 人質必須有真正感到綁匪(加害者)威脅到自己的存活。
2. 在遭挾持過程中,人質必須體認出綁匪(加害者)可能略施小惠的舉動。
3. 除了綁匪的單一看法之外,人質必須與所有其他觀點隔離(通常得不到外界的訊息)。
4. 人質必須相信,要脫逃是不可能的。
l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會經歷以下四大歷程:
1. 恐懼:因為突如其來的脅迫與威嚇導致現況改變。
2. 害怕:壟罩在不安的環境中,身心皆受威脅。
3. 同情:和挾持者長期相處體認到對方不得已行為,且並未受到『直接』傷害。
4. 幫助:給予挾持者無形幫助如配合、不逃脫、安撫等;或有形幫助如協助逃脫、向法官說情、一起逃亡等。
資料來源:網路 維基百科 及 空大 犯罪類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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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現象並不只會出現在遭挾持的狀況下,在很多我門的日常生活中都會出現,像是家暴家庭、不人性職場、病態的感情關係等等
最常見的要算是來自家暴環境的孩子,即使親人在怎樣地虐待,往往在被強制安置的時候還是要回到自己的原生家庭或照顧者身邊
所以不難理解為什麼很多被家暴的婦女,不敢逃不敢跑,甚至好不容易逃離又自動送入虎口
這跟自身的自我肯定、存在認同和生存條件有密不可分的關連,當一個人連自我的價值都沒法定位又沒有謀生的條件時,心理層面都已趨近於低下的卑微層度,那又怎麼能脫離這樣的環境?
現在的社會型態與以往大不相同,人們普遍EQ低、抗壓性差、暴力性增加…
先天生物優勢就不如雄性的眾姐妹們,有時候腦袋要放聰明些,不要相信什麼沒有對方就沒有自己、離開這裡就沒有地方去…等等的鬼話,就連工作職場上也是
當苗頭不對又溝通無效也無法改善時,就要先為自己考量,包袱款款早點落跑早點解脫
不過萬一真的被綁,就算苗頭再不對溝通再無效,也絕對不能輕舉妄動
留著小命在,不怕沒未來,但是要放機伶點,隨時注意可以逃脫、求救的機會
萬一萬一馬上就被撕票,那…我們大家都會致上心裡的悲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