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時間】
1.收書期:自99年6月1日起至99年7月16日止
2.交換日:99年7月17日(星期六)10:00 ~ 16:00
【收換書地點】
1.花蓮縣文化局(圖書館)
2.花蓮縣13鄉鎮市圖書館
【收書原則】
1.凡民國80年(1991)以後出版保存完好未破損、未違反著作權法合法取得之圖書,皆可交換。
2.大專以下教科書、雜誌、宣傳贈品、佛堂經書、考試用書、視聽資料(圖書附件除外)、電腦書(94年以前出版)、租書店圖書及辦理單位認定不宜者,均不列入交換。
3.民眾於收書期間將欲交換之圖書送至交換現場或收書地點,由各館發給「換書卡」,以憑換書。
4.一本圖書可兌換點數1點,換書卡需自行保管。
5.凡符合收書原則之圖書,均可於收書期間內,送至收書地點,由館內合計點數後核發「換書卡」。
【換書方式】
1.憑換書卡換書,每人限換10本。
2.活動結束後之剩餘書籍,由各館統籌處理;可視剩餘書籍數量,於活動最後1小時,憑借閱證、身分證等證件領取1~3本書。
【花蓮縣文化局配合推廣活動】
1. 7/10-7/17 好書大家讀(馬克吐溫作品特展)主題書展(圖書館舉行)2. 7/17(10:00am) 親子繪本說故事 (圖書館舉行)
3. 7/10-7/18 兒童繪畫比賽 (文化局戶外園區舉行)
4. 7/10-7/25 社區產業DIY (文化局戶外園區舉行)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