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R,心肺復甦術(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包括氣管內插管、體外心臟按壓、急救藥物注射、心臟電擊、心臟人工調頻、人工呼吸、呼吸器等其他人工救治行為。其目的在於防止「未預期的突發死亡」,如心律不整、急性腦中風、心肌梗塞、溺斃等,而不該使用於癌症末期等無法恢復健康的長期持續惡化臨終病人。
DNR,不施予心肺復甦術(Do Not Resuscitate/ Resuscitation):單純為避免癌末病人痛苦的不當延續,順應死亡的自然過程,不做過度醫療干預而已,原則上不應該被視為自殺或他殺。
資料來源及參考網址:
生死學,國立空中大學用書。
台灣安寧照顧協會:http://www.tho.org.tw/xms/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台灣)安寧照顧基金會:http://www.hospice.org.tw/chinese/about.php *******************************************************
以往CPR的效果被賦予過度的生命期待,認為只要有施行CPR就可以讓生命出現奇蹟
就如同好馬吉同事的媽媽,在休克腦死後,家屬依然堅持急救
是救回來了,從「腦死」狀態轉變成「植物人」狀態
我並不認為這樣的搶救結果是生命的奇蹟
但是我知道很多人都寧可親人存著一口氣,其他都無所謂
只是人們在一開始的疾病慈悲時的想法都是很富有情感的,完全沒有理智的判斷
等到慈悲期一過,就是緊迫而來的長期看護的壓力,接著照料者開始陷入憂鬱情緒
我只是覺得生命該放手的時候,就該放手讓祂離開
就我曾身為急救教練所學的CPR和在醫療體系內所使用的CPR,根本就是完全不同的作法與景象
急救員施予急救行為,第一要件確保自身安全,包括日後可能延伸的法律刑責問題,總不能拼了老命去救人,還反被告吧?
第二要件則是不能讓傷患傷勢加重,所以檢查、處理傷勢為優先
但是在醫療體系裡,是不管躺著進來的傢伙,有多少看不到傷勢
第一處理方式就是不擇手段、不管後果地全力搶救
當然不論結果是死是活,幾乎是一片狼籍、血淋淋的場面
我都非常懷疑躺著的人到底是傷重而死,還是受不了激烈的CPR搶救而死?
可能是我對本國的醫療體系實在欠缺信心
所以我也簽了”預立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DNR)”
我堅決不要血肉模糊、衣衫不整地橫死
維持完美的形象是我最堅持的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