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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6 11:24:05| 人氣971|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學佛人『障』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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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佛人『障』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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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獅子吼站阿含經簡註]

遮蔽使幽暗。

○障[佛學大辭典 (丁福保)]

(術語)煩惱之異名。煩惱能障礙聖道,故名障。大乘義章五本曰:「能礙聖道說以為障。」餘見二障、三障、四障、五障、十重障各條。

○障[陳義孝佛學常見詞彙]

煩惱的別名,因煩惱能障礙聖道。

○障[佛光大辭典]

梵語 āvarana,巴利語同。又作礙。全稱障礙。覆蔽之意。指障害涅槃、菩提,遮害出離之煩惱。諸經論說障之種別各異,玆列述於左:

()二障,即:

(1)俱舍宗立煩惱障與解脫障。

前者障害智慧,遂不得慧解脫。

後者又作定障,障害禪定,遂不得俱解脫。

(2)大乘唯識宗立煩惱障與所知障。此二障於生死相續中為業之助緣。

煩惱障,以我執為根本而生諸煩惱,障閡大涅槃而不令現證。

所知障,以法執為根本而生諸惑,覆蔽所知之境使不生智;復分為異生性障等十重障,為十地所斷。

據菩薩地持經卷九住品、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四等載,所知障又分為皮障、膚障、骨障三種,於十三住中之歡喜住、無開發無相住及如來住分別斷之。

()三障,即:

(1)大乘瑜伽金剛性海曼殊室利千臂千鉢大教王經卷五,區分妨礙瑜伽祕密三摩地之障為我慢重障,嫉妒重障、貪欲重障。

(2)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四,列舉妨礙修定之障為:沈昏闇蔽障、惡念思惟障、境界逼迫障。

(3)金光明最勝王經卷二分別三身品,列有惑障、業障、智障等三障,

若惑障清淨則能示現應身,

業障清淨則能示現化身,

智障清淨則能示現法身。

(4)解深密經卷三分別瑜伽品,列舉終定之障為三種,即:1.奢摩他障,2.毘鉢舍那障,3.俱障。五蓋中,掉舉惡作蓋即屬奢摩他障,以心之躁動,或憂惱已作之事,皆能覆蓋心性之故;

惛眠蓋及疑蓋屬毘鉢舍那障,以昏沈與睡眠能使心性無法積極活動之故,疑蓋則於法猶豫而無法決斷,因而覆蓋心性;

貪欲蓋及瞋恚蓋屬俱障,以執著貪愛五欲之境及在違情之境上懷有忿怒,故能覆蓋心性。

(5)發智論卷十一列舉煩惱障、業障、異熟障等三障。

煩惱障,指數數現行恆起之煩惱;

業障,指五無間業;

異熟障,指三惡趣、人趣中之北俱盧洲及無想天。

()四障,即:

(1)無上依經卷上菩提品載,不能證得無上菩提之障為闡提障、外道障、聲聞障、緣覺障等四種。

(2)勝思惟梵天所問經論卷一載,散亂大乘心者有四障:

1.乘障,墮於小乘心。

2.教化眾生障,著於三昧之樂之辟支佛心。

3.聚集佛法滿足功德障,求佛法而有厭足。

4.畢竟聚集一切佛法障,將所聞者不廣為人說,且不正念觀察。

()五障,即:(1)中阿含卷二十八瞿曇彌經、法華經卷四提婆達多品載,女人身有不得成梵天王、帝釋、魔王、轉輪聖王及佛等五障。

(2)大日經疏卷一列舉妨礙得除一切蓋障三昧者,有煩惱障、業障、生障、法障、所知障等五種。

又妨礙諸法之生、住等事者,稱為障礙;二物互相障礙,不得同時佔有同一空間者,如手礙手、石礙石,則稱為障礙有對。

〔大毘婆沙論卷一一五、卷一五三、雜阿毘曇心論卷三、辯中邊論卷上、瑜伽師地論卷九十九、菩薩地持經卷一、卷三、順正理論卷七十、佛性論卷二、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十、卷十三、佛地經論卷七、俱舍論卷十八、卷二十五、成唯識論卷八、大乘義章卷五本、俱舍論光記卷十七、卷二十四、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一末、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華嚴五教章卷三〕 p5946

 

※二障[佛學大辭典 (丁福保)]

(名數)煩惱障,智障也。新譯為煩惱障,所知障。貪瞋痴等諸惑,各有二用:

一者發業潤生而縛有情,使在三界五趣之生死中。由此而障涅槃寂靜之理,名為煩惱障。擾惱有情之身心,故名煩惱,煩惱能障涅槃,故名障。此煩惱障由我執而生。

二者一切貪瞋痴等諸惑,為愚痴迷闇,不能了知諸法之事相及實性(真如),蓋其用能障可以了知事相實性之菩提妙智也。名障此妙智之愚痴迷闇,名為智障,亦名為知障,障礙所知之境而不使現,故云所知障。障礙能知之智而不使生,故云智障。此所智障由法執而生。

此二障,一體二用,事物之用迷於和合之事邊者,名煩惱障。事物之體迷於如幻之理邊者,名所知障。小乘謂此為染污無知,不染污無知,勝鬘經於五住地中分別之,以見等四住地為所知障(),以第五無明住地為智障。二乘但斷煩惱障,而證涅槃,菩薩兼斷所知障,亦不得菩提,此二障有寬狹。煩惱障所在處必有所知障。而所知障所在處,煩惱障未必隨之。蓋煩惱障局於不善與有覆無記,而所知障亦通於無覆無記。且煩惱障粗顯而易知,故示其頭數,如十惑乃至一百二十八等是也。所知障行相難知,且隨所知之法,而其數無數,故經論中不示其頭數。

唯識論九曰:「煩惱障者,謂執徧計所執實我,薩迦耶見而為上首,百二十八根本煩惱及等流諸隨煩惱,此皆擾惱有情身心能障涅槃,名煩惱障。所知障者,謂執徧計所執實法薩迦耶見而為上首,見疑無明愛恚慢等覆所知境無顛倒性,能障菩提名所知障。」

又一煩惱障,即同上。二解脫障,解脫者滅盡定之異名也,滅盡定者心念都滅,離一切之障礙,是名解脫,即八解脫中之第八解脫是也。因而障聖者入滅盡定者之法,謂之解脫障。其法即不染污無知之一種也,利根之不還及阿羅漢,以離其解脫障,而得入於滅盡定也。俱舍論二十五曰:「謂唯依慧離煩惱障者,立慧解脫。依兼得定離解脫障者,立俱解脫。」

又一、理障,邪見等之理惑障正知見也。

二、事障,貪等之事惑相續生死而障涅槃也。

圓覺經曰:「云何二障:一者理障,礙正知見。二者事障,相續生死。」

CBETA註:此句疑為「以見等四住地為煩惱障」。)

○二障[佛光大辭典]

又作二礙。()煩惱障與所知障。係瑜伽行派與法相宗對貪、瞋、癡等諸惑,就其能障礙成就佛果之作用所作之分類。

(1)煩惱障,由我執(人我見)而生,以貪瞋癡等一切諸惑,發業潤生,煩擾有情之身心,使在三界五趣之生死中,而障涅槃之果,故稱煩惱障。

(2)所知障,由法執(法我見)而生,以貪瞋癡等諸惑為愚癡迷闇,其用能障菩提妙智,使不能了知諸法之事相及實性,故稱所知障,又作智障。

離此二障,則稱二離。〔成唯識論卷九〕

()煩惱障與解脫障。

(1)煩惱障同上所述,乃障無漏慧之生起。

(2)解脫障,又作不染無知定障、定障、俱解脫障。解脫者,滅盡定之異名,因障聖者入滅盡定之法,故稱解脫障,其體為不染污無知之一種。

〔俱舍論卷二十五、俱舍論光記卷二十五、俱舍論頌疏卷十二〕

()理障與事障。

(1)理障,謂邪見等之理惑障正知見者,相當於所知障。

(2)事障,謂貪等之事惑相續生死而障涅槃者,相當於煩惱障。〔圓覺經卷下〕

()內障與外障。

(1)內障,即三毒,為令眾生內心生起煩惱之障。

(2)外障,即七難,為外界所加之障礙。〔阿娑縛抄卷一八七〕 p241

○二障[中華佛學百科全書]

()指煩惱障與解脫障︰解脫障又稱不染無知定障、定障、俱解脫障。出自《俱舍論》卷二十五、《俱舍光記》卷二十五。

煩惱障,障無漏慧的產生;

解脫障則障一切定,使不自在。

若顯其體,前者為染污無知,後者為不染污無知。慧解脫人唯藉慧力,於煩惱障得解脫,而俱解脫人先藉慧力解脫煩惱障,又得滅盡定而消除解脫障。

()指煩惱障與所知障︰出自《成唯識論》卷九。

煩惱障(kles/i^varana)是心法中的各種煩惱,以其能產生發業潤生的作用,擾惱有情,使其流轉生死,障涅槃之果,故名煩惱障。以我執等一二八根本煩惱,以及等流等二十隨煩惱為其體。《成唯識論》卷九云(大正3148c)︰「謂執遍計所執實我薩迦耶見而為上首百二十八根本煩惱,及彼等流諸隨煩惱,此皆擾惱有情身心,能障涅槃,名煩惱障。」

所知障(jn~eya^varan!a)者,對於所知境的障礙。此等法並無發業潤生之用,但能覆障一切所知之境而令暗昧,障菩提之果,故名所知障。指法執等一二八根本煩惱,以及等流等二十隨煩惱。《成唯識論》卷九云(大正3148c)︰「謂執遍計執實法薩迦耶見而為上首見、疑、無明、愛、恚、慢等。」此中,「等」字指兼取隨煩惱。此說僅約自性體而言,然《佛地論》則以為應包含其眷屬體。其文云(大正26323b)︰「諸心心法,及所發業,並所得果,皆攝在中。」

除唯識家外,地論家亦嘗論此二障。慧遠《大乘義章》卷五(本)〈二障義〉謂二障為煩惱障、智障,就見一處住地、欲愛住地、色愛住地、有愛住地、無明住地之五住惑加以分別,文云(大正44561c)︰「障別有三︰. 一四住煩惱,為煩惱障,無明住地,以為智障。()五住性結,為煩惱障,事中無知,以為智障。()五住性結及事無知,同為煩惱,分別緣智,以為智障。」

()指煩惱障與三昧障︰出自天親《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卷上、《大明三藏法數》卷七。

煩惱障是見思之惑,若斷盡此障,則心空寂而得無諍三昧。

三昧障是於無諍三昧心生取相之惑,若不離脫此障,則難保不使無諍三昧變成有諍;若離脫,則名無諍無諍行。

()指理障與事障︰原出於《圓覺經》卷下。即障正知見之惑名為理障,而令生死相續之惑為事障。宗密《圓覺經略疏》卷下依《大乘起信論》所說而謂(大正39552b)︰「一者理障,礙正知見,根本無夜。不達法界性相,是礙正知見義故,故彼論云,是心從本已來自性清淨,以不達一法界故,心不相應,忽然念起,名為無明。二者事障,續諸生死,六種染心也。三細乃至起業受報,是續生死義故。故彼論云,此清淨心為無明所染,有其染心,染心義者,名煩惱礙等。」

()指內障與外障︰

起於眾生內心的煩惱,名為內障;

來自外界的障礙則為外障。

○二障[陳義孝佛學常見詞彙]

1.煩惱障和所知障。

煩惱障又名惑障,即貪瞋痴等煩惱,能使眾生流轉於三界之生死,因而障礙涅槃之業,故名煩惱障;

所知障又名智障,即眾生有無明邪見,無明邪見能覆蓋慧解,令不聰利,因而障礙菩提之業,故名所知障。

2.事障和理障。

貪、瞋、痴等煩惱能使生死相續,障大涅槃,名事障;

邪見能礙正知見,障大菩提,名理障。

 

※三障[佛學大辭典 (丁福保)]

(名數)障正道害善心者有三:

一、煩惱障,貪欲瞋恚愚癡等之惑。

二、業障,五逆十惡之業。

三、報障,地獄餓鬼畜生等之苦報。見涅槃經十一。

又一、皮煩惱障,三界中之思惑也。貪瞋等之惑,對於外之六應而起。如皮之在身外。

二、肉煩惱障,三界中之見惑也。斷見常見等皆屬於內心之分別者。如肉之在皮內。

三、心煩惱障,根本無明也。由此無明惑迷真心而妄起,故名心煩惱障。見孔目章。

又三重障也。

一、我慢重障,

二、嫉妒重障,

三、貪欲重障。見瑜伽大教王經五。

○三障[佛光大辭典]

梵語 trīny āvaranāni。三種障礙。()又作三重障。指障礙聖道及其前加行善根之煩惱障、業障、異熟障。

(1)煩惱障(梵 kleśāvarana),本性熾然具足貪、瞋、癡三煩惱,致難生厭離,難教誨,難開悟,難得免離,難得解脫。此亦即指恆起之煩惱。

(2)業障(梵 karmāvarana),即五無間業。乃由身口意所造作之不善業。

(3)異熟障(梵 vipākāvarana),又作報障、果報障。以煩惱、業為因,所招感之三惡趣等果報。〔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一、佛名經卷一、發智論卷十一、成實論卷八、俱舍論卷十七、大智度論卷五、大毘婆沙論卷一一五〕

()據大乘瑜伽大教王經卷五載,以三種障礙之故,不得遇瑜伽祕密之三摩地法。即:

(1)我慢重障,我慢貢高,邪見執蔽,致不能下心敬事諸佛菩薩、師僧、父母,不能學如來正法。

(2)嫉妒重障,妒賢嫉能,自是他非,見人修善,反生嫉妒,不能學得如來正法。

(3)貪欲重障,多貪、多欲、懶惰、睡眠、惛沉、掉舉、破戒者,不能學如來正法。

上記三種人不識因果,不敬師長,亦不見良善,不護道業,廣造惡業,故不得遇三密正法。

()妨礙禪定之三種障礙。

(1)昏沉闇蔽障,謂昏沉闇睡,則無所別知,障諸禪定,致不得開發。

(2)惡念思惟障,謂雖不昏沉,然惡念忽起而破禁戒,致作諸不善事。

(3)境界逼迫障,謂雖無昏沉、惡念等事,而身或猝痛,陷地、火燒、落崖,猛虎奔逐,魔惱並起,諸惡相現而逼惱行人,橫生驚怖,致障諸禪定,不得開發。

凡此三者,均足障礙禪定之修習。〔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四、天台四教儀集解標指鈔卷下四、大藏法數卷九〕

()又作三粗重、三煩惱。指修惑、見惑、無明等三種煩惱障。分別以皮、肉、心三種為喻。又作皮膚骨三障。

(1)皮煩惱障,指修惑;修惑係五根對外五塵而起,如皮在外,故以皮為喻。

(2)肉煩惱障,指見惑;見惑係由誤迷理論、觀點而致,屬內心之執著分別,如肉在皮內,故以肉為喻。

(3)心煩惱障,指無明;根本無明為一切迷妄之源,此無明之惑由迷真逐妄而起,故以心為喻。大乘義章卷五本復對同一無明立皮膚骨三障,謂粗品無明浮淺,為皮障;中品無明次深,為膚障;細品無明最深,為骨障。〔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五、華嚴孔目章卷三〕(參閱「三粗重」616、「三惑」624 p667

○三障[中華佛學百科全書]

()指障蔽聖道及聖道加行之善根的三種重障︰即煩惱障、業障、報障。出自《涅槃經》卷十一、《成實論》卷八等。

所謂煩惱障,指貪瞋癡等煩惱;

業障,指由身口意三業所造作的不善業;

報障又稱異熟障,指因煩惱障、業障所招感的三惡趣果報。

《俱舍論》卷十七稱之為三重障。善導《往生禮讚》云(大正47440b)︰「斷除三障,同得往生阿彌陀佛國。」《摩訶止觀》卷五之(上)以煩惱、業、報三障,廣釋止觀十境。

()指皮煩惱障、肉煩惱障、心煩惱障︰又稱皮膚骨三障。依《華嚴孔目章》卷三之意,此乃譬喻之詞,表見、修、無明三種惑障。

皮煩惱障是三界修惑,即貪、瞋、癡等煩惱是六塵外境所起,就如皮在身體的外部。

肉煩惱障是三界見惑,即斷常、有無等諸見,皆屬內心分別,就如肉在身體內部。

心煩惱障是根本無明迷真妄動,住於最深處,就如心深藏在身體內部。將此與五住地之惑相配,則見一處住地是肉煩惱障;欲愛住地、色愛住地、有愛住地三者是皮煩惱障;無明住地是心煩惱障。

陳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五舉皮肉心之名;《地持論》卷九舉皮膚骨三染污,且示其斷伏之相。《大乘義章》卷五(本)認為皮膚骨三障,其體唯一無明,粗品無明之浮淺者為皮障,中品無明之次深者為膚障,細品無明之最深者為骨障。而皮障斷於地前,膚障是初地至八地斷,骨障則於八地至如來地斷盡,此乃依《地持論》所說。

()指沈昏闇蔽障、惡念思惟障、境界逼迫障︰此三者障礙禪定,使不能開發,故稱為修定三障。出自《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四。

沈昏闇蔽障又稱昏沈闇塞障,是欲修禪定時,其心沈昏闇睡,無所別知,成為開發禪定的障礙。

惡念思惟障是欲修禪定時,雖無前事,卻生惡念之心,或欲做十惡、四重、五逆、毀禁、還俗等事,無片刻停止,成為開發禪定的障礙。

境界逼迫障是欲修禪定時,雖無前事,卻身感逼迫,或見諸外境,或見無頭目手足,或陷入地,或火來燒,或於夢見諸惡相,如此諸事皆逼迫行人使其驚怖、苦惱,成為開發禪定的障礙。

若要對治此三障,則沈昏闇蔽障,應念應身佛之三十二相;

惡念思惟障,應念報身佛之力、無畏等;

境界逼迫障,應念法身佛之空寂無為。

()指見思、塵沙、無明三惑︰《法華玄義》卷五(下)云(大正33742c)︰「若迷此三法即成三障。

一者界內界外塵沙,障如來藏。

二者通別見思,障第一義空。

三者根本無明,障第一義理。」

又,《摩訶止觀》卷二(下)云(大正4621a)︰「則有發心所治之三障,乃至究竟所治之三障。」

()謂不得值遇瑜伽祕密之三摩地法的三種情況︰

(1)我慢重障︰指被我慢貢高邪見所蔽,不能事佛菩薩、師僧、父母,學深妙法。

(2)嫉妒重障︰謂妒賢嫉能、自是他非、說人長短、好求名利、懈怠而不能學得如來正法。

(3)貪欲重障︰謂多貪、多欲、懶惰、睡眠、惛沈、掉舉、破戒者,也不能學如來正法。

這三種人不識因果,不敬師長,也不見良善,不護道業,廣造惡業,因此墮諸地獄而不得遇三密正法。

〔參考資料〕 ()《發智論》卷十一;《佛名經》卷一;《大毗婆沙論》卷一一五;《大智度論》卷五;《顯揚聖教論》卷三;《雜阿毗曇心論》卷三;《順正理論》卷四十三;《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七;《菩薩戒義疏》卷上;《法華經玄贊》卷三;《涅槃經會疏》卷十;《俱舍論光記》卷十七。()《天台四教儀集解標指鈔》卷下之四;《大藏法數》卷九。()《大乘瑜伽金剛性海曼殊室利千臂千[HK4183-6]大教王經》卷五。

○三障[陳義孝佛學常見詞彙]

煩惱障、業障、報障。

煩惱障,如貪欲瞋恚愚痴等之惑是;

業障,如五逆十惡等之業是;

報障,如地獄餓鬼畜生等之苦報是。

眾生因有此三障,所以不能開悟佛道。

 

○四障[佛光大辭典]

()梵語 caturtha-āvarana。又作四惑障、四人有障。根據究竟一乘寶性論之梵文,四種障礙之梵語為 dharma-pratigha(違背法)、ātma-darśana(我見)、sajsāra-duhkha-bhīrutva(怖畏生死之苦)、sattva-arthaj nirapeksatā(無關心於有情之利益)。據佛性論卷二載,一闡提、外道、聲聞、緣覺等四種人,各有障礙,而不能證菩提。即:

(1)闡提不信障,又作謗大乘法一闡提障、闡提障。謂一闡提之人不信善惡因果,誹謗四諦、三寶。

(2)外道著我障,又作橫計身中有我諸外道障、外道障。謂外道凡夫起我見之執,妄計有實我。

(3)聲聞畏苦障,又作怖畏世間諸苦聲聞人障、聲聞障。謂聲聞厭畏世間生死之苦,唯樂求速入涅槃。

(4)緣覺捨心障,又作獨覺捨悲障、背捨利益一切眾生捨大悲心辟支佛障、緣覺障。謂緣覺捨大悲、利他之心,而獨入無餘涅槃。故知一闡提、外道、聲聞、緣覺分別受上述四障覆蔽,而不見如來之法性,故不能證入無上菩提;而菩薩若斷除四障,則可成就常、樂、我、淨四德。〔無上依經卷上菩提品、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末〕

()指障蔽正道之四障。據海意菩薩所問淨印法門經卷十一所舉,即:

(1)惑障,謂眾生由貪欲、瞋恚、愚癡等惑,使根性昏鈍而障蔽正道。

(2)業障,謂眾生於諸善法不能勤行,而隨身口意造作惡業,障蔽正道。

(3)報障,謂眾生由煩惱惑業為因,而招感地獄、畜生,餓鬼諸趣之果報,不能聞正道。

(4)見障,謂眾生因不聞正法,起諸邪見而隨逐魔事,失菩提心。〔大明三藏法數卷十八〕

()指勝思惟梵天所問經論卷一所載,使大乘心散亂之四障。即:

(1)乘障,墮小乘心,而無法於大乘中,心不散亂。

(2)教化眾生障,謂辟支佛唯執著於自身三昧樂行,此乃成為教化眾生之障。

(3)聚集佛法滿足功德障,謂厭足於求佛法,而使聚集佛法滿足功德之心散亂。

(4)畢竟聚集一切佛法障,謂不能如所聞法廣為他人宣說,並正念觀察,故無法以正覺知畢竟聚集一切佛法。 p1828

 

十重障[佛學大辭典 (丁福保)]

(名數)別教之菩薩於十地所漸斷之十種重障也。

一、異生性障,異生性者,以分別起之二障而名,以此二障之種子,建立凡夫異生性故也。菩薩初地之入心入於見道,即斷此障,以捨異生性而得聖性也。

二、邪行障,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及所知障所起悞犯三業也。所知障障二地極淨之尸羅戒故入二地時,便能永斷。

三、闇鈍障,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所聞思修法忘失之障也。此障障三地之勝定與總持及其所發之殊勝三慧,故入三地時,便能永斷。

四、微細煩惱現行障,所知障中俱生一分,攝於與第六識俱之身見等,為最下品故,不作意緣故,遠隨現行故,說名微細。彼障四地菩提分法,入四地時,便能永斷。

五、於下乘般涅槃障,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厭生死,樂趣涅槃,同下二乘,厭苦欣滅,彼障五地無差別道,入五地時,便能永斷。

六、麤相現障行,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執有染淨麤相現行,障六地無染淨道,入第六地時,便能永斷。

七、細相現行障,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執有生滅細相現行,障七地妙無相道入七地時,便能永斷。

八、無相中作加行障,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無相觀不任運起,前之五地有相觀多,無相觀少,第六地無相觀多,有相觀少,第七地中純無相觀,雖恒相續而尚有加行,由無相中有加行故,未能任運現相及土,如是加行,障八地中無加行道,故得入八地時便能永斷。

九、利他中不欲行障,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於利樂有情事中,不欲勤行,樂修己利,障九地四無礙解,入九地時,便能永斷。

十、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所知障中信生一分,令於諸法中不得自在,障十地大法智雲及所含藏所起之事業,入十地時,便能永斷。說見成唯識論九。

○十重障[佛光大辭典]

指十地菩薩所斷之十種重障,單稱十障。即:

()異生性障,依煩惱、所知二障分別起之種子而立異生性,障無漏之聖性,入初地見道斷之。

()邪行障,所知障中俱生之一分及其所起而誤犯之三惡行,乃障極淨之尸羅,入第二地斷之。

()闇鈍障,所知障中俱生起之一分,令忘失聞思修之法,能障勝定、總持及其所發之三慧,入第三地斷之。

()微細煩惱現行障,執著諸法實有,無始以來隨身現行,能障四地之菩提分法,入第四地斷之。

()於下乘般涅槃障,厭生死,樂趣涅槃,障無差別之道,入第五地斷之。

()粗相現行障,乃執有苦集之染及滅道之淨等粗相而現行之障,能障無染淨道,入第六地斷之。

()細相現行障,執有生滅之細相而現行之障,乃障妙空無相之道,入第七地斷之。

()無相中作加行障,令無相觀不任運起,尚有加行之故,障無加行道,入第八地斷之。

()利他中不欲行障,不欲勤行利樂有情之事,而樂修利己之事,障四無礙解,入第九地斷之。

()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乃於諸法中不得自在,能障大法智雲及所含藏並所起之事業,入第十地斷之。於十地中修十勝行以斷此十重障,能證得十真如,故菩薩至第十地於法雖得自在,但尚有微細之所知障及任運煩惱障之種子,若斷此等餘障方能入如來地,加此一重障,合稱十一重障。〔解深密經卷四、成唯識論卷九、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八〕(參閱「十地斷障證真」426、「真如」4197 p462

○十重障[陳義孝佛學常見詞彙]

別教的菩薩在十地時所漸漸斷除的十種重障,即異生性障、邪行障、闇鈍障、微細煩惱現行障、於下乘般涅槃障、麤相現行障、細相現行障、無相中作加行障、利他中不欲行障、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

另參看:五障【含其他相關佛學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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