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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7 15:51:34| 人氣80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筆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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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友

    年輕人喜歡結交筆友,幸運的話可能成為真正的好友,甚至進而成了終身伴侶。不過這檔事發生在我這木頭人身上,似乎變得不怎麼浪漫。

    除了就讀幼稚園、小學階段,曾經男女合班,初中、高中我讀的都是和尚學校。當年民風保守,國小男女生座位間鴻溝分明,誰也別想越雷池一步,更不用說開口跟女生講話了。只要你表現得比別人積極些,你會聽到「男生愛女生,羞羞羞!」的閒言閒語,瞬間成為眾人嘲弄的對象。而且小學生心智還很鈍,不夠早熟到想跟誰談感情。再加上小時的我對女生可是超嫌惡的(前生不知哪個女生得罪了我,令我從小就不喜歡接近女生,家中的長輩或親人除外),不想跟女生說話,不願讓女生碰觸我;每到理髮日,我總是百般不情願,寧願等上兩三小時,決不妥協,還特別挑明:「我不要給女生剪髮!」讓家人傷透腦筋,只好低聲下氣跟理髮師商量,請來店裡的男理髮師為我特別服務,我才滿意地理去三千煩惱絲。有怪癖的我,直到高中才慢慢對異性產生好奇心,進而想學兄長,設法結交女友,或是交個筆友也好。

    想當年升上高三,初期結交「筆友」,只是抱著好玩的心理。在堂哥的鼓勵下,從女性雜誌上尋找對象,寫信給對方,信文表示古人說:『海內存知己,天涯若比鄰』,『相識滿天下,知音有幾人?』時空不是距離,雖然彼此還不認識,希望能「以文會友,以友輔仁」,透過書信往返,增加對彼此的瞭解,相互切磋勉勵,妳我可以成為心靈上的朋友。結果真的有女孩回信,而且同時與二位保持往來,內心有點沾沾自喜。我那時自詡看了許多課外書,文筆雖不是一流,起碼還有本事打動女孩的芳心,博取對方的好感。寫信結交筆友一事,足以證明我還有兩把刷子。(當年的狂妄自大、洋洋得意,如今看來顯得幼稚無知。)

    升上大學後,我更主動刊登「徵友啟事」,用的是化名「葛雲軒」,得到的回應滿熱烈,超過二、三十封;我經過一番篩選,只回了其中五封左右,但都只有短暫的交往。既然稱為「筆友」,應保留點神秘感,不見面最好,當然也別交換相片了──有些人很上相,但跟實際有點差距,有時還覺得出入太大;(很誇張嗎?我真的有過經驗,嚇得自己都不想出面相認!)事實上總有一方禁不住好奇心的驅使,想方設法要求見面,打破了原有的模糊想像空間。在這種情況下,我前後與四位筆友見過面,雖不致完全毀掉心中美好的影像,但多少有影響,總覺得對方和自己的預期有相當落差,心裡有了疙瘩,寫信就不再積極、勤快,對對方的熱情也逐漸消失,終於無疾而終。

    記得其中一位就讀護專,大我一歲,身高與我相近,為免尷尬她出門時刻意不穿高跟鞋(這點很令人感動)。每次在台北市見面,我們總愛散散步、聊聊天,羅斯福路、中山北路,都曾留下一些足跡。走了一段路,累了,就到咖啡館點飲料、餐點,邊吃邊談,往往花費將近百元(當年物價比起今日便宜,吃一餐不超過二、三十元,所以對我而言這不是小數目),而在外有兼職的她,從未主動表示願意分攤費用,我又不好意思開口,心中逐漸累積了不滿的情緒──身為學生,生活費仰賴父母供給,老是如此不是辦法;我不想增添父母的額外負擔,百般暗示她,甚至放慢動作,有意延遲付帳的時間,她似乎沒感覺,也不想改變作法,結果無效。無奈之下,只得跟她說再見,不再有任何聯繫。或許有人覺得我現實了點,交女友哪有不須付出的呢?怪只怪我當年阮囊羞澀,無法長期支付過重的消費,真是情勢所迫啊!

    若問「筆友」中給我印象較深的,到底是誰?我必須承認:是我最早結交的一位,(姓名始終沒忘,且讓我保守秘密,也免得她今日看到此文,覺得尷尬)家住員林的少女,初認識時她才十五歲,剛考上高中。通信半年後她主動邀請我去百果山一遊(不等於要求見面嗎?事前雙方已交換過相片),於是相約寒假前往。我曾告知堂哥將會陪我同往,她也回函說會順便介紹同學跟堂哥認識。終於約會的日子來臨了,懷著忐忑不安的心乘車南下,我們在員林火車站出口見了面。她給我的第一印象是:個兒嬌小,但笑的很甜;有鄉下人純樸的特性,給人好感,但還不至於非卿莫娶。當天我們先搭公車去百果山,穿梭在人群中,遊賞沿途優美的風景,不過我們多半顧著聊天,不曾細看,也就沒多少印象。理應牽著她的手,當年的我卻臨陣畏縮,不敢採取行動。一天下來,兩腳雖酸,但心情愉快──畢竟是生平第一次和女孩出遊啊!黃昏時她送我們上車回家,還告訴我火車站前的藥房就是她家。我拎著她送的蜜餞禮盒,歸途還不斷回味當天的遭遇。說實話這是我生平第一遭接受女生的款待──當天吃喝乘車的一切花費,她都搶著付帳,說是盡地主之誼。我對此事印象深刻,從沒有女生如此待我,但不知從何拒絕,怕辜負了她的好意。心中始終有種想法:中南部的女生不是比較保守嗎?她似乎大方主動些呢!

    高一下她輟學了,說是志願不合,打算重考,我也寫信鼓勵她好好努力。當年暑假,我考取東吳,她則進了僑泰五專部。即使我九月下旬決定重考大學,我們仍持續保持著書信連絡,但僅止於相互關心課業、生活,感情方面純粹維持著「普通友誼」。第二年進了師大,暑假參加成功嶺大專生集訓時,我寫信告知她,她專程在假日上山來探望我,還曾引起一陣騷動,這時我依然沒去牽她的手。不少人私下問我:「那是不是你的女朋友?」我只能搖頭說:「只是筆友!」她肯上山探視我,也許在她心中,對我的評價「不只是筆友」吧!我不知道,我沒問,她也沒明說。

    結訓不久,學校就開學了。我曾經想試試看,有沒有可能使她成為女朋友?我找當年讀東海經濟系的好友劉商量,打算利用假日南下約她見面,好友則在旁作陪,他欣然同意。於是從此以後,我和筆友見面的次數頻繁了,不過仍不敢去牽她的手;而她也因此認識了劉某。奇怪的是,此後我們之間的通信次數減少了,回信時間似乎越拉越長,從原本一週一信,逐漸變成兩週、乃至一月才一信,雙方越寫越沒勁!我原本就抱著無所謂的心態,成固欣然,敗又何傷?也沒進一步追問她是不是有什麼變卦!從初識到此時,已過了三年,彼此的感情還是淡淡的。或許沒去牽她的手,導致雙方距離拉大,無法有認同感吧。是耶?非耶?也許只有天知道!

    見面的次數既然比以往頻繁,我們之間的感情有沒有加溫呢?我們聊天的話題始終圍繞在表面的生活、學業,很少碰觸到內心深處;不要說身體的接觸,我可是連牽手都不敢想。好友在旁,氣氛熱了些,但對我和筆友的關係似乎起了某種變化。我不曾察覺到有任何異樣,就此註定了新的命運。那是在最後一次約她見面,而好友不願作陪時,我才若有所悟。事前筆友說要介紹一位喜好文藝的學妹和我認識,我回說真有必要嗎?沒想到當天她真的這麼做,但我當面表示沒有意願交往。她也不多陪我,只強調她還有事,學長要載她離開,以後別再寫信了。我不置可否,只感覺雙方之間似乎多了一道無形的牆。臨別之際,她託我轉交一信給好友,我莫名所以,只是從此我們不再魚雁傳書了!事後那封信我沒拆封就轉寄給好友。

    劉某感謝我對他的尊重,好奇的我還是按捺不住,私下曾問好友:「信中到底寫了些什麼?」他不肯說也不想說,我就沒繼續追問。經過一段時日後,好友才告知我ㄧ些隱情:他原先不再陪同前往,是為了避免困擾。原來筆友居然喜歡上劉某,常常去東海找他,甚至不惜放下身段,以女孩之身而到男生宿舍外站崗,令他很是困擾。他無意成為壞事的第三者,只是筆友偏偏對他有意思,怎不令他為難?他希望我不要為此難過。我這才恍然大悟:真相原來是這樣!

    當下我也告訴好友:「我不怪你!本來我只是把筆友當『普通朋友』看待,交往了三年,依舊沒認她是『女朋友』。既然筆友喜歡你,你大可放心去追她,我不介意,我成全你,也祝福你們!」好友聽了,忙不迭地搖手說:「不!不!」原來他從沒喜歡過她,根本是她單方面的想法。(我們三人之間有誰癡心?有誰負心嗎?我覺得應該是沒有。)我不禁傻笑:儘管有好感,我沒愛上她;他不曾喜歡過她,她竟愛上他,真是一段奇妙的情緣。上天給我們開了一個玩笑,她覺得有點對不起我,想要彌補我;而好友也一直耿耿於懷,怕對不起我。我覺得他們都多慮了,我既沒有認真追求過她,哪有誰對不起我的問題呢?這……這……根本是不成熟的感情,還不夠稱為戀情,就此劃下句點了。

 

台長: 度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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