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是84年的大學畢業照,12年前的我,臉很圓嘟嘟,胖胖的小肉圓!)
92年09月06日-在新竹福華飯店席開24桌結婚
93年04月26日-發現老公外遇的證據(只過了『8個月』的幸福婚姻)
94年08月27日-借貸100萬幫老公還債(發現外遇還這麼做的傻女人!)
94年01月01日-對老公死心,搬家決定離婚
94年05月23日-正式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花了『14個月』才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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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不是簽字那天才開始,卻也不是簽字那天就能結束!
95年06月中旬(外遇事件兩年兩個月以後了)
-被前夫的女友亂騷擾恐嚇要拿開山刀砍我,叫我去店裡,宣佈他們要結婚?
-卻喚醒了我花了兩年多努力遺忘的痛苦記憶拼圖,回到傷痕的原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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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前夫的女友電話騷擾了兩小時,還恐嚇要拿開山刀砍我,鬧個沒完,
我就不信光天化日下,她敢拿開山刀砍我,
要真的敢砍,我就告死妳!
想了想,索性跑一趟解決,省得鬧個沒完。
去到店裡,前夫的女朋友就逼著前夫要親自告訴我『他們下個月要結婚了』
他們要結婚,叫我去宣佈是沒關係,
我都說『恭喜』了,
那女的還要求前夫特別告訴我『把我的東西都丟了』,
那些都是我的血汗錢和心血,
你們可以丟,但不需要這樣特地叫我來講,讓我感覺不舒服!
甚至嘲諷我『你們結婚也沒登記,不是嗎?』
這種話你們兩個人說得出來,
是當來吃喜酒的幾十桌人都已經死了嗎?
還是沒知識到不曉得
『我們的婚姻在法律上有公開儀式和兩人以上的證人就成立』
如果不是婚姻成立,我有必要為了離婚告上法院,還花了一年多嗎?
看著那個女人一付搞不清楚狀況,還盛氣凌人、處處逼人的模樣,
我也火了,
就說出是前夫『常傳簡訊說希望以後還有機會娶我,
我是主動要求離婚的,她應該擔心的是別的女人吧!』
那個女人生氣地當面向前夫對質:
『是否有傳這種簡訊給我?』『不是離婚後就沒見過面了嗎?』
前夫居然敢當著那個女人和我的面否認!
我心裡苦笑,男人的話真不能相信!
我發抖的拿出手機存檔的簡訊證明我沒說謊,
我質問前夫說有還我錢,如果沒見我,又沒轉帳,那是怎麼拿錢給我的?
前夫還是矢口否認,我講出前兩天才見面拿錢還我,拿了蘋果,
看那個女生的反應,應該心裡有數『說謊的是誰了』,
卻還是很強勢的跟我說『我就是被他騙得心甘情願,你怎樣?』
後來那個女人跑到一旁去講電話,
我問前夫『結婚的事情婆婆知道嗎?』他說『不知道』
我心裡覺得還算欣慰的是
『這一家子至少還有一個人是良心的,至少婆婆一直很明理,並沒跟著騙我』
沒想到跑到一旁打電話的那女人原來是打電話叫警察來趕我走
(心機重吧!)
跟警察說:『這裡雖然是營業場所,但不歡迎我,請警察幫忙請我走』
沒想到我居然被從自己花錢開的店趕出來!
而吳孟諭你這個孬種,
就任由那個女人撒野,叫警察把我從我自己花錢開的店趕出來!
想阻止卻
被她一句『不准你跟她說話』,
被她一隻手就擋回去,就躲在旁邊。
想起上次鄒碧玉(鄒欣晏)那個女人來鬧的時候,
你也是躲在旁邊不敢講話,
你真的是有本事玩女人,出包了就孬種的躲在旁邊,讓女人自己吵自己解決,
我哭了………………………………轉身上車離開!
淚眼迷濛中,腦海裡浮起的是片片段段我被欺負的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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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苦的記憶拼圖(一):夫家訓示一丈之外就不能管老公
離婚的原因:老公外遇!腳踏四條船(他有承認至少有另外三個女人)
前夫默默站在一旁看著、聽著:
公公、前夫的大姊夫和大姊,三個人以長輩的姿態訓示了我一頓!
我永遠記得他們殘忍地要求我:(有女兒的人還這樣說,不怕報應?)
『女人,要學會一丈之內是丈夫,
一丈之外要假裝沒看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婚姻才會幸福!』
夫家指責:叫我不要再哭哭鬧鬧了,仿佛不懂得忍讓是我的錯!
那個真正犯了錯的前夫,卻只是默默站在一旁看著、聽著他的家人指責我!
我抬頭用淚眼看著前夫的大姊,
妳(大姊)不是也因為妳老公(大姊夫)上酒店的事半夜常打電話來哭嗎?
妳(大姊)有什麼立場、用什麼心情這樣訓示我?
董國光先生,前夫的大姊夫,
你這個讓老婆經常半夜哭泣打電話找弟弟訴苦的男人,
公公,你自己錯了一輩子,在老婆兒女面前抬不起來的男人,
婆婆怨恨了一輩子,老是拿衣服來給你改的女人是你的外遇吧,
你們都是做錯事讓自己的老婆哭泣的男人!還講得理直氣壯?哼!可笑!
前夫:
你還曾追打那個公公的女人,叫她不准踏進你家呢!現在呢?
默默站在一旁看著、聽著你的家人以長輩姿態指責我,替你收拾善後!
現在呢?蛇鼠一窩,同聲一氣,
反倒是我被老公背叛的女人哭鬧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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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苦的記憶拼圖(二):13cm*6cm的脖子掐痕
修車廠開在京元電子斜對面的頂埔路上,
離開的時候,我心裡的痛是難以想像的,我被從自己花錢開的店趕出來!
回到家,我ㄧ直沒說話,哭著哭著,我回想起腦海裡那片紫色的掐痕,
拿起量腰圍的布尺,往脖子上一圍,
13cm-我脖子量一圈是30cm,
06cm-我脖子差不多就這麼長而已,半個脖子都是紫色的,
這真的是致命的傷痕,
所以當時醫生堅持讓我開甲級驗傷單,通報家暴中心!
想起脖子上那一大片的紫色掐痕,仿佛痛的感覺都還感覺得到,
痛苦、傷害、恐懼,所有可怕的記憶,所有的感覺都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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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苦的記憶拼圖(三):想騙走我的愛車小紅
前一陣子愛車小紅大燈撞壞,我的保險公司有賠對方,但是我的車燈沒賠,
前夫說要幫我辦出險維修替我省下維修費,叫我先把車過戶到他名下,
我心裡覺得不對,
他名下沒有汽車,不可能有車險,這說不通,
我拒絕了,只說維修費我會出,車趕快修好就好,
但是現在想起來終於了解,也許因為他們有打算要結婚了,
所以兩人賊頭賊腦想騙我把愛車小紅過戶給他,當然應該就不會還我了!
這台車是我工作的第三年買的,不認識前夫以前就有了,
結婚後買的一切,我都沒帶走,留給他們了,
沒想到他們人心不足蛇吞象,和那個女人居然還想要拐騙走我的車子,
心裡真的很感嘆!
我這麼善良地對待別人,可是別人卻是如此地算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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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存著那些簡訊時,心裡並不能想像我和前夫還能放下過去結婚,
但是我當作是一份善意,一種至少是好聚好散的感覺,
我從沒想過有一天,
我必須拿出來證明是你一直想找我回去復合,而我無意破壞你要再婚!
要丟掉跟我有關的東西嗎?
那這家店乾脆收起來吧!
那整棟房子的東西,除了一樓神明廳不是我的,
從床,冷氣,衣櫥,洗衣機.....幾乎都是我買的,你們也都該丟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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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只不過是認清楚這一切的女人,自動離開而已!
事實上你留不住你想要的我,
也沒能力趕走住進你家就弄不走的她
(這是你自己跟我說的!
我才會說:那就少吵架!不然每天都吵不痛苦嗎?)
留下的女人並沒有贏,只會繼續面對不斷花心和說謊成習不改的前夫,
離開的女人並沒有輸,只不過是看清楚死心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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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常常說:他也是過得很辛苦,有誰能分擔他的痛苦?
造成這一切局面的人是你自己,是你讓自己這麼痛苦的,不是嗎?
你當初沒工作半年,我一個人工作,我們日子一樣過得好好的,不是嗎?
如果你當初肯安分地找個安定的工作,和我好好地簡簡單單的生活,
不要整天妄想自己當老闆,會惹來這一切嗎?
你總抱怨說沒人支持你的夢想,空有一手技術,卻只能埋沒,被老闆利用,
我出錢支持你開店,你不希望我插手,我就從不干預,
只是你自己不好好用心經營店面,卻把時間心思用在腳踏N條船的女人上,
最後還被你外遇的女人鄒碧玉捲走了70萬,
最後店才會玩垮的!還是我這個被背叛的老婆在那一刻貸出100萬救你,
老天爺沒有對你不公平,他曾經送你我這個傻老婆,是你自己不惜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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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女人在想什麼?宣示勝利嗎?這樣壞心腸會換得快樂的婚姻嗎?
我都離婚了,有必要來破壞我已經漸漸平靜的生活嗎?
她是前夫會計師事務所的工讀生,也是外遇的N條船之ㄧ,
說起來她也是狐狸精之ㄧ,
我都沒凶人,反倒被凶,真是天理何在?
當我學會平靜地勸你(前夫):不要常和她吵架!
我已經學會將和你的關係淡化成朋友了,我學習原諒與遺忘。
但是你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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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場鬧劇,
讓我足足一星期又陷入失眠狀態,常常到天亮都沒法入睡,
閉上眼睛想睡覺,腦海裡卻浮現一個又一個原本已經遺忘的片段痛苦記憶,
我花了兩年時間平復的一切,仿佛瞬間毀了!
真的不知道天理何在?我突然很希望看見『現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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