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全國金靴盃五人制足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壹、宗 旨:積極推展足球運動,促進社區體育交流,蓬勃運動風氣,普及運動人口,
提升健康體適能及提升五人制足球運動技術水準。
貳、主辦單位:新竹縣運動休閒協會。
參、協辦單位:民主進步黨新竹縣黨部、新竹縣運動休閒協會蔡英文後援會、
民主進步黨竹北東區服務處、合豐休閒馬場、含氧家族電位氧補氧中心、竹北體育會青
少年足球委員會、台灣足球俱樂部、宇宙聯足球俱樂部、N1足球俱樂部、日僑足球俱樂部
肆、比賽分組:U6、U7、U8、U9、U10、U11、U12、U12女子組、社會男子組、社會女子組,
共10個組別。以出生年1月1日前後做區分
各組報名隊伍數上限:12隊
各組報名隊伍數未滿3隊:該組比賽取消
伍、比賽日期:106年8月12、13日。
每組比賽預定時間
預賽8月12日
決賽8月13日
陸、比賽地點:新竹縣竹北市高鐵特區世興空氣品質淨化區。
柒、參加資格:凡對足球有興趣者,不限國籍、性別。
捌、報名程序:
一、即日起至106年8月3日(星期四)16:00止,填妥報名表後
e-mail至 klfantaiwan2004@yahoo.com.tw。
二、每場報名費新台幣2000元整及開幕出賽保證金2000員共4000元,匯款至以下帳戶並來電
確認:0977-032480 (范先生)。
銀行名稱:新竹第三信用合作社
帳號:0145210406140
分社名稱:六家分社 132-0145
戶名:新竹縣運動休閒協會范光禮
三、每隊職員含領隊、教練、助理教練、運動防護員各一人(最多),球員(含隊長)十六 人。
四、未完成以上各項程序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報名優先順序以匯款時間為依據)。
玖、領隊會議:
一、8月4日(星期五),下午19:00於竹北市莊敬南路75號太陽能發電王會議室舉行(不另通知)。
二、各隊一律派員參加,若不能參加會議由主辦單位代為抽籤,對於參加人員開會決
決議事項不得有異議。
拾、保險:各隊自行加保。
拾壹、比賽制度:
一、初賽:循環賽,複賽:單淘汰。
二、循環賽比賽結束和局不延長加賽,平手後一律罰點球決定勝負(積分相同且正負球數相同時,以此為判定勝負依據)。
三、循環賽:
(一)勝一場得3分,和局各得1分,敗一場為0分,以積分多寡判定之。
(二)如兩隊積分相等時,勝隊占先(正規比賽時間);若無法判定勝負時,則以該循環賽中 勝負球數差、進球數依序判定。
(三)如兩隊以上積分相同時,則以該循環賽中相關球隊勝負球數差、進球數依序判定。
若無法判定勝負時,則以循環賽之PK判定名次。
四、淘汰賽:
比賽結束為和局,應休息五分鐘後延長比賽(10分鐘,上下半場各五分鐘互換場地中間不休息),如延長時間內再和局,則以踢罰球點球決定勝負(五球)。
拾貳、比賽規則:
一、依據國際足球總會審訂頒布之最新五人制足球規則。
二、每場比賽40分鐘,均分為上下半場各二十分鐘,中場休息五分鐘,不停表。
三、出賽球員,應攜帶健保卡備查,若對手查驗身分,未能提出者不得出場比賽(比賽時間10分鐘後出賽球員仍不足五人時該隊以棄權論,爾後各場次均不得出賽)。
四、尊重裁判的判決,配合裁判管理,球隊教練團應有義務協同大會工作人員共
同管控該區秩序。
五、上場比賽球員之球衣褲號碼應相同【守門員擔任普通球員時,球衣褲號碼
應相同】,並以報名表為準,比賽期間不得更改,違者不得出賽。賽程排在前者穿深色
球衣,賽程排在後者穿淺色球衣,如裁判無法分辨時賽程排在後者需主動更換球衣。
六、每場比賽開始前,每隊可提出最多9人之替補球員名單,未列入替補球員名單內之球
員,不得替補出賽。
七、球隊需有教練或球隊職員到場方可比賽,若逾時10分鐘未出場比賽者,以棄權論,
如遇不可抗拒之特例並向大會提出具體說明,經查屬實者由競賽督導斟酌處理。
八、被判定棄權之球隊,取消其未賽之賽程,且在循環賽中已賽之結果不予計算,相關
球隊得失分亦一併不予計算。
九、比賽期間,凡屬裁判職權範圍之判罰,應以裁判之判罰為終決;如對規則事項有疑問
時,得依本規程第拾陸條之規定程序提出。
十、比賽期間若有拒絕出賽或罷賽,及球員互毆或毆打職隊員或辱罵,毆打裁判等情事,
召開技術委員會議處。
十一、比賽中,如遇2次黃牌(不同場次)警告之球員,應『自動停賽』一場,再黃牌警告,
則應再『自動停賽』一場;比賽中被裁判罰出場之球員,應『自動停賽』一場,又被
黃牌警告時,則應再『自動停賽』一場,餘類推。
十二、比賽中被裁判『警告』或『判罰出場』之球員,由競賽督導裁判督導與技術委員會
商需視情節輕重,加重處罰或增加停賽場次。
拾参、獎勵
一、各組前四名頒發獎盃乙座,每位選手另頒發獎牌一枚
二、每組進球王給予金靴獎盃鼓勵
懲罰
一、球隊違規:
(一)球隊如有不合於規定之球員出賽時,一經發現或經檢舉屬實者,則取消該球隊所
獲之成績(名次),並追繳回所領之獎杯或獎牌。
二、職員違規:
(一)凡參加本項運動競賽活動代表隊職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指導隊員不得發生言語或肢體等不當管教行為。
.不得因競賽活動而對相關之他人,發生言語或肢體之暴力行為。
.指導之隊員不得出現冒名頂替之情事。
.不得利用隊員收取不當利益。
.不得故意干擾比賽或影響比賽之公平性。
以上違規行為裁判皆有權利視情節輕重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報名表索取信箱
klfantaiwan2004@yahoo.com.tw
已完成報名球隊
U6 TWFC 旋風 宇宙聯
U7 旋風 火力全開 與宙聯
U8 高雄中正FC TWFC 旋風 自強國小
U9 金靴隊 TWFC 火力全開 宇宙聯
U10 小道南特攻 TWFC 旋風 十興國小 自強國小
U11 Taoyuan Rangers 旋風 十興國小
U12 小道南特攻 TWFC 自強國小 錦水國小 宇宙聯 花蓮長良國小
社會組 TRFC 宇宙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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