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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5 00:52:19| 人氣1,29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百分百現場真實往生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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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不要想要練膽!如果不想看,就千萬不要點!

這是我在奇摩的部落格相簿!

 http://tw.myblog.yahoo.com/oni-life/gallery

為什麼在這裡不放?偏偏要把奇摩的相簿網址貼上來?

因為,每一張照片,都是我親手拍攝的!

因為,每一張都是在事故現場拍攝的!

因為,每一張照片,幾幾乎乎都是往生者最後的遺容!

不知道,有幾個人能承受的了這樣子的照片!

雖然說,一開始就已經有說明了,有放往生者的照片!

而且不是一般往生的照片,而是血淋淋的現場照片!

好奇?!只是會重重的傷了你而已!而為什麼又把網址貼上來?

因為,它就是我的日常上班時間的工作項目之一!

基本上班時數:

輪到休班的人,下午五點可以回家,休息到隔天的早上九點,繼續上班!

所以,每壹次繼續上班,起碼是連續的兩天一夜,或是三天兩夜!

如果遇到大夥休假喬不開,有連續休假的話,最高上班時間為五天四夜!

呵呵!沒出車你是可以睡覺的!放心吧!

基本要求:

根據緊急救護法的規定,救護車公司的駕駛

1。一定要是初級救護員以上的資格,也就是EMT-1!

2。而且一定要有職業駕駛執照!

3。要敢!動手摸奇怪死法的往生者!

  然後不論多遠,獨自一人送它到殯儀館去冰!

基本薪資:

我目前是兩萬八千元整!如果扣掉勞健保的話,就沒有那麼多了

有沒有加班費?呵呵,沒有咧!

有沒有其他多的收入費用?呵呵,好像也沒有咧!

不過,有人願意包紅包給你,你可以拿!不過,不可以用要的!

好不好玩?見仁見智吧!因為,說不定你這一趟只是到高雄市

下一趟就是直接要到宜蘭去了,台灣頭到台灣尾!

可以到處去晃晃就是了。這,就是我每天的生活囉!

歡迎有心人士可以一起加入囉!

不過,千萬不要叫我是葬儀社!

不然,真的!我可以依據毀謗罪告你毀謗我的喔!

因為:我是緊急救護技術員!EMERGENCY MEDICAL TECHNICIAN

千萬不要亂叫!

至於救護受訓範圍:

跟消防局的救護員受的訓是一模一樣!

只是一個是公家的單位!

而我們是依據<緊急救護法>下的<救護車管理規定>

所衍生出的救護車公司,所招聘的民間人士而已!

消防局有國家財政支撐!所以每一個在救護隊的救護員

薪資可達近65000以上!(有說的比較含蓄了)

民間的我,再多?再少?就是兩萬八吧!沒啦!

完全合法!一樣受訓項目科別!說穿了,就一個是公家!一個是民間!

其他的在執行項目上,都是在救人!

一個在事故現場救人,送院醫療!

我們是轉送更高階的醫院就醫,或是恭喜他出院返家

亦或是彌留返家!都是我們該做的事情!

運送大體,在目前各縣市包含衛生署都沒有要處理法規的誠意下

當然,好像就名正言順的成了我們的業務項目之一!

至於有人說私人的!喔,我可沒有那錢,去弄一部救護車來靠行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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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魅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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