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用嗎?爛路問題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加上公務員鴕鳥心態、官商勾結、官官相護,路會平整才有鬼咧~
台長認為這只是喊喊口號,喊爽的啦~
自由時報 2008/02/15
記者/黃宣弼 台北報導
由於自來水、污水及雨水下水道、電力、電信、瓦斯及寬頻管道等管溝工程開挖,造成路面不平坑洞凹陷,致使用路人意外傷亡,引發民怨連連。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自去年十二月起針對全國各縣市管溝工程進行全面查核,發現路面平整度不合格者佔八十七%,顯示路面施工草率,未依規定施工的情形嚴重。
工程會表示,全國每年均有大量路面開挖工程,九十六年度各縣市的路面開挖長度達二千四百六十公里,金額約一百二十一億元,而九十七、九十八年除約三十九億元的自來水、電信管線及瓦斯等民生管線工程外,再加上約三百六十一億元專案性的污水下水道及寬頻共同管道工程,合計將施作四百億元的管溝工程。如此高的挖路需求,若依以往之施工陋習,將導致道路品質持續下降惡化,用路人行車安全,受到嚴重的威脅。
路面平整度87%不合格
為提升管溝施工品質,改善道路使用水準,工程會嚴格要求施工單位依施工規範標準施工,並自九十六年十二月起對全國各縣市管溝工程全面進行查核,發現路面平整度不合格者佔八十七%,顯示路面施工草率;瀝青路面厚度不及格佔七%,壓實度不合格佔二十一%,級配回填料及夯實不合格者佔二十五%,均將造成日後路面凹陷、龜裂及坑洞;而路面開挖切割線形不平整者佔四十八%,亦嚴重影響路面美觀。
定期公布違法機關排行
工程會表示,在契約施工規範中對於施工標準均有詳細規定,而施工單位卻草率行事,監造單位亦習以為常未予嚴格要求,以致道路國賠及民怨不斷。工程會將對查核缺失嚴重者,除要求各機關督促監造及施工廠商確實改善,對嚴重缺失者依契約處以罰款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外,對違法者將送檢調單位,且將定期公布各機關排行,以提醒各機關持續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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