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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29 22:20:44| 人氣89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未經金管會核准的地下保單,將課遺產稅,且追溯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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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巨額保單避稅 財部堵漏洞

王信人/台北報導

為了防堵海外巨額保單避稅,財政部昨天發布解釋令,投保未經金管會核准的外國保險公司人壽保險,必須課徵遺產稅,且追溯既往,目前尚未確定的案件,都一起適用。

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六條第九款規定,「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軍、公教人員、勞工或農民保險之保險金額及互助金」,為保險給付免稅的法源。但是海外保單到底是否也在免稅範圍內,過去財政部並沒有明文訂年解釋令,產生灰色地帶。

近幾年金字塔頂端的有錢人新興一種避稅手法,大筆資金匯出到海外買保單,主要是因為海外保單的保費比國內便宜,而且沒有投保的上限,以規避遺產稅。

一位不願具名、專門做遺產稅租稅規劃的律師透露,他甚至看過一張海外保單上千萬美元,等於是三億台幣,國內每張保單最高只能投保六千萬台弊。所以財政部昨天做出要課稅的明文規定,對這些「高資產」者的避稅衝擊很大,甚至連中產階級也受到影響。

財政部表示,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九條第九款規定,給付給受益人的人壽保險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是配合保險法第一一二條規定「保險金額約定在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所訂的條文。財政部請教金管會委員的見解是,海外的地下保單,不能適用我國保險法第一一二條規定,所以也不能適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六條第九款的免稅優惠。

財政部官員表示,如果是國外保險公司在我國有分公司、子公司所發的保單,都是經金管會核准,自然和我國保險公司的保單一樣,適用免稅,但是海外保單就不能免稅。因為「免稅只及於境內,不及於境外」,就像是證所稅免稅也只有境內,公司買境外的上市股票就要課證所稅一樣的道理。

對海外保單要課遺產稅,將如何查稅呢?財政部官員坦承,的確有查稅上的困難。通常都是被繼承人死亡時,被國稅局人員發現其生前有一筆錢不見了,追查資金時才發現是流到海外買保險,此時就可以 課稅了。

一般解釋令,如果沒有寫自發布起生效,就是指往前回溯,因為這張解釋令沒有寫生效日,所以是指目前尚未核定案件通通適用,也就是近五年內買海外保單,死亡,且尚未核定遺產稅者,要把海外保險給付納進遺產中課稅。

【2006/06/29 工商時報】

台長: 亞斯蘭空軍第一狙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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