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消文185 185頁3行-186頁6行
壬三 圓成十二支要多少世:
第三幾世圓滿者。
「思惟十二緣起的道理」中,第三是說明十二緣起包含了幾世的因果關係。
能引所引支之中間,容有無量劫所間隔,或於二世即能生起無餘世隔。其能生支與所生支二無間隔,速者二生即能圓滿。
日常法師開示
因果關係當中有兩重,
1.一重是能引、所引,2.一重是能生、所生。
從能引到所引中間從因感果的時間差別很大。有可能種了能引的因,要經過無量世以後才感得所引的果,也有可能下一世就感得所引的果。
而下面能生、所生這一重因果當中沒有間隔,只要有能生,第二世所生一定出現。因為整個生死輪迴的過程當中不外這兩重因果,所以先說明兩者個別的時間間隔。
新譯廣論
在「能引支」及「所引支」之間,既有可能距離無數劫時間,亦有可能在下一生即會生起「所引支」,不會隔很多生。由於「能生支」(愛、取、有)及「所生支」(生、老、死)不會隔生出現,所以最快可在兩世之中圓成。
如於現法新造天中順生受業,即於現法滿二支半,謂無明行及因位識,臨終以前圓滿愛取及有三支,於當來世圓滿所引四支及半,並圓所生二支分故。
什麼是兩生圓滿?就是說前世造了這一個業,今生就感果,或今生造了這個業,下一生就感果,這就是兩世圓滿。
如果這一生當中,造了天中順生受業,這個一定是從無明開始,而行、而因位識,就是「即於現法滿二支半」。
這個業的種子,就是前面說的「無明種者,於業田中種下識種子」。造了以後,在沒有死之前,又繼續不斷以愛取滋潤,引生一個極大的力量,將來一定會結生的,這個力量我們稱為有支,這一世死了,下面一世就是這個感果。
感生的時候,所引跟所生是併在一起的,所生的這個生,實際上就是所引的果位識,乃至於名色、六入、觸、受,生了以後一定會死,這個是最快感果的情況。--有生必定會死,死後又再生。
譬如,我們若在今生初次造集能受生於天趣及隨後的天人生活、享受之業,這樣,在今生便已圓成二支半,亦即「無明」、「行」、「因位識-一半」,
而「愛」、「取」、「有」三支亦在臨終之前圓成。
在隨後的一生則會圓成四支半「所引支」(果位識一半、名色、六處、觸、受)及兩支「所生支」--生、老死二支。
第三幾世圓滿者。
「思惟十二緣起的道理」中,第三是說明十二緣起包含了幾世的因果關係。
能引所引支之中間,容有無量劫所間隔,或於二世即能生起無餘世隔。
新譯廣論
在「能引支」及「所引支」之間,既有可能距離無數劫時間,亦有可能在下一生即會生起「所引支」,不會間隔很多生。由於「能生支」(愛、取、有)及「所生支」(生、老、死)不會隔生出現-(有生必有死,有死必定生),所以最快可在兩世之中圓滿完成。
【遲久亦定不過三生,謂其能生及二所生并三能引各須一生,諸所引支於所生支攝故,能引能生中間,縱為多世間隔,然是其餘緣起之世,非此緣起之世故。此未別算中有之壽。】
日常法師開示
任何一因感果,最晚也不會超過三生。這裡有趣的問題來了,前面講:慢一點可以無量劫,現在說:最快兩生,最慢只有三生,不是有矛盾嗎?
我們來解釋一下這段文,就會知道為什麼說最慢還是三生。因為現在是說能生、所生、及能引各需要一生,所以一共要三生。
1.前一世--剛剛講分位緣起的時候,無明、行是能引,是前一世的,
2.這一生--經過愛取的滋潤以後,能引的因就會感生這一生,從果位識、名色、六入、觸、受,然後到愛、取、有,這是這一生的;
3.下一生--再下面一生、老死是第三生的。所以從因到果,快者兩生就圓滿,慢者三世圓滿,一定不出兩生跟三生。
實際上能引能生中間可能會有很多世的間隔,這是因為中間被其他因緣岔開了,而原來的那個因沒有動,原來的因一定是在那一世(有可能在多世以後)又被觸發了以後才會感果,所以一定只有三世。
不管是二世、三世,實際上從因感果是頭尾永遠相連的。而這裡面中有的壽沒有算入,因為中有現起的時候已經算在下一世當中去了。
以下是分段消文
其能生支與所生支二無間隔,速者二生即能圓滿。
在能生支和所生支中間,並不需間隔一世,所以十二緣起,最快的情況二世就能圓滿。
如於現法新造天中順生受業,即於現法滿二支半,謂無明行及因位識,臨終以前圓滿愛取及有三支,於當來世圓滿所引四支及半,並圓所生二支分故。
譬如說這一生造的是下一生投生天道的善業,在這一世當中,就由「無明」起惑造善業,再將「行」支所造的善業種子,含藏在第八識的「因位識」中,臨終前又因「愛」、「取」的潤發,才取後「有」,而有了下一期的生命,於是生於天道,便有了「果位識」、名色、六處、觸、受這四支半,並且在同一生圓滿了「生」、「老死」這二支。如此,十二緣起在二世當中就能圓滿。
遲久亦定不過三生,謂其能生及二所生幷三能引各須一生,諸所引支於所生支攝故,能引能生中間,縱為多世間隔,然是其餘緣起之世,非此緣起之世故。
就是最慢也不會超過三世,這是因為能生支、所生支、以及能引支,各須一生的緣故,而所引支是涵攝在所生支裡面。能引與能生中間,縱使間隔多世,那是另一個十二緣起的開始,而不是同一個十二緣起的範圍。
此未別算中有之壽。
這當中所間隔中有的壽命,要另外計算,不能涵蓋在三世圓滿的十二因緣裡面。
如是已生諸果支時,然而無實作業者,及受果者,補特伽羅之我。
這種情況譬如證阿羅漢果,由於已經斷了「愛」、「取」,所以可以不受後「有」,這當中可以入涅槃達八萬四千劫那麼久的時間,在這期間,因為沒有造業的人,也沒有受報的人,所以不能生出「所引果」及「所生果」來。
如前所說從唯法因支,起唯法果支,由不了知生死道理,於彼愚蒙妄執有我,求我安樂,故造三門善不善業仍復流轉。
由前可知,十二緣起從因支的惑(煩惱)、業,到果支的苦,都是由於不能了知生死輪迴的道理,所以才會愚癡無明的妄執有一個我,又為了求我的安樂,而造下身、口、意三門的善、不善業,因此流轉生死。
故從三惑起二支業及從彼業出生七苦,復從七苦而起煩惱,又從煩惱如前而轉,故三有輪流轉不息,
所以,「無明」、「愛」、「取」這三惑,是輪迴最主要的原因,也是修行希望斷除的內容。只有破除「無明」,才能真正了知一切「無我」,當修證到「人無我」、「法無我」,才能不起因「我執」而有的「愛」、「取」,不起「愛」、「取」,就不會受後「有」,而徹底的跳出輪迴了。若是沒有「無我」的智慧,就會起了以為「有我」的「無明」,而造了種種善、不善、和不動業;和因「愛」、「取」,造下後「有」業。
再由「行」支所造的業,生出「識」、「名色」、「六處」、「觸」、「受」這五種苦果;以及由「有」支所造的業,生出「生」、「老死」的苦果。又從這七種苦果生出煩惱,再從「無明」、「愛」、「取」這三惑,造下「行」、「有」這兩種業,而出生「識」、「名色」、「六處」、「觸」、「受」、「生」、「老死」這七種苦果,如此三惑、二業、七苦不斷的輪轉,於是三界的輪迴便永遠流轉不息。
龍猛菩薩云:「從三出生二,從二而生七,從七復生三,數轉三有輪。」若正思惟由如是理,漂流生死,即是最勝厭離方便。
龍樹菩薩說:「從三惑出生二業,再從二業生出七苦,再從七苦生出三惑,眾生就是如此在三界中輪轉的。」若是能由這十二緣起的惑、業、苦三者,來思惟輪迴三界的原因,就能了知,如果不想受輪迴三界的苦,就必須不造二業的苦因,
若要斷二業的苦因,又必須先斷三惑,才能不造二業,而生出七苦。所以思惟十二緣起的道理,是修出離心,使厭患三界、解脫輪迴,最殊勝的方法。
從無量劫造集能引善不善業,異熟未出,對治未壞,今以愛取而為滋養,由此增上,則當漂流善趣惡趣。
眾生從無量劫以來,因為「無明」,所以造集了能引輪迴的善,不善業,這些業報還沒有成熟,在未受報中間,又沒有修對治業果的方法,再加上「愛」、「取」的滋養,更增加造業的力量,因此才會漂流在善、惡趣當中。
諸阿羅漢昔異生時,雖造無數能引之業,然無煩惱解脫生死,若於是理獲決定解,則於煩惱執為怨敵,於滅煩惱能發精進。
而阿羅漢在過去生中,雖然也造集了許多能引輪迴的善、惡業,但是因為這一生已經證得「人無我」,了知並無「我」的存在,因此能不起「我執」,不因「我執」而生煩惱,由斷「愛」、「取」,不受後「有」,而解脫生死。由此可知,只要能斷煩惱,便不生「愛」、「取」,就能不取生死、解脫輪迴,所以,對於這個道理,數數思惟獲得決定的信解後,就應當知道煩惱是讓我們輪迴最大的怨敵,應該對如何斷除煩惱而發大精進。
此中樸窮瓦大善知識,專於十二緣起有支,淨修其心,思惟緣起流轉還滅,著道次第。
像樸窮瓦這位大善知識,就是從專門思惟十二緣起的內容,以淨修其心。就是首先思惟十二緣起流轉三界的原因,再從因下手修對治,而達還滅脫離輪迴的目的,這便是修習解脫道的次第。
此復是說,思惟惡趣十二有支流轉還滅為下士類。次進思惟二善趣中十二有支流轉還滅為中士類。如是比度自心,推想曾經為母有情,亦皆由其十二支門漂流生死發生慈悲,為利彼故,願當成佛,學習佛道為大士類。
1.下士--另外,從思惟因造惡業而流轉惡趣,若能斷惡便可從惡道中還滅,這十二緣起的道理,是屬於下士道所修習的內容。
2.中士--如果進一步思惟,只是斷惡修善,還是得流轉善趣,並不能解脫生死,因此,若要從輪迴中解脫,就必須具備了達「無我」的智慧,才能真正從三界的生死中還滅,如此思惟十二緣起的道理,是屬於中士道所修習的內容。
3.上士--將自己想要解脫輪迴之苦的心,推及到一切曾經為我母親的有情身上,看他們同樣因為十二緣起的緣故,漂流在生死的苦海中,如今希望能為他們解脫輪迴之苦,因而生起慈悲之心,為了能利益一切的有情,發願成就佛道,如此學習大乘佛法,思惟十二緣起的道理,以達自利利他誓願的,是屬於上士道所修習的內容。
法師問答 問題敘述:
請問廣論186頁第3行和第4行所提到的「十二緣起有支」中的「有」,和183頁第4行的「有」是一樣的意思嗎?謝謝法師。
解答法師:釋如法
這兩者的意思不同。183頁第要行的「有」為十二緣起中的其中一支,是一種具有勢力能引生後有的業,而186頁第3行「十二緣起有支」的有支,是指具有支分者。
堪布開示
“十二緣起有支”之“有支”是指緣起而有的支分,以說明不是自性成立的法。
“思惟緣起流轉還滅,著道次第。”此句應改為
“依道次第,思惟流轉還滅。”
此復是說,思惟惡趣十二有支流轉還滅為下士類。次進思惟二善趣中十二有支流轉還滅為中士類。如是比度自心,推想曾經為母有情,亦皆由其十二支門漂流生死發生慈悲,為利彼故,願當成佛,學習佛道為大士類。
1.下士--另外,從思惟因造惡業而流轉惡趣,若能斷惡便可從惡道中還滅,這十二緣起的道理,是屬於下士道所修習的內容。
2.中士--如果進一步思惟,只是斷惡修善,還是得流轉善趣,並不能解脫生死,因此,若要從輪迴中解脫,就必須具備了達「無我」的智慧,才能真正從三界的生死中還滅,如此思惟十二緣起的道理,是屬於中士道所修習的內容。
3.上士--將自己想要解脫輪迴之苦的心,推及到一切曾經為我母親的有情身上,看他們同樣因為十二緣起的緣故,漂流在生死的苦海中,如今希望能為他們解脫輪迴之苦,因而生起慈悲之心,為了能利益一切的有情,發願成就佛道,如此學習大乘佛法,思惟十二緣起的道理,以達自利利他誓願的,是屬於上士道所修習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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