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漁的《閒情偶記》中的〈詞曲〉、〈演習〉、〈聲容〉兩部,是中國第一部從搬演的角度討論戲劇(曲)的論著。他認為「傳奇之設,專為登場」,探討「優人搬弄之三昧」。他說「傳奇妙在入情」、「傳奇無冷熱,只怕不合人情」,就是演戰爭,也不宜只是「滿場殺伐,鉦鼓雷鳴」,而應是「以人口代鼓樂,讚嘆為鼓聲」,「見其止書所見,不及中情者,有十分佳處,只好算得五分」,又因為「景書所睹,情發欲言;情自中生,景由外得」,「景」與「情」是互相依賴的,但寧可「捨景言情」,為了寫「情」,加大「景」與實際生活的距離有時是必要的,「傳奇無實,妙在隱隱躍躍之間」。
在詞曲部〈戒浮泛〉一節,指出填詞應以腳色身分不同而分談吐雅俗,因為「生旦有生旦之體,淨丑有淨丑之腔」,又「填詞義理無窮,說何人,肖何人,議某事,切某事」,說的雖是填詞的原則,卻是從表演的角度來考量,什麼樣的腳色該有什麼樣的外型與聲腔,而且必須演什麼人就該像什麼人。「善詠物者,妙在即景生情」,而這個「情」還必須是「一人之情」,「說張三要像張三,難通融於李四」。從演「行當」的考量,推展到演「人物」的考量。
在〈凜遵曲譜〉一節,說「曲譜者,填詞之粉本;猶婦人刺繡之花樣也。描一朵,刺一朵;畫一頁,繡一葉。拙者不可稍減,巧者不能略增。……『依樣畫葫蘆』者,竟似為填詞而發;妙在依樣之中,別出好歹,……」這個不可稍減不可略增的花樣,可視之為「形」,而在依樣之中,別出好歹之「妙」,則可視之為是否傳「神」的功力。
〈語求肖似〉一節,「言者,心之聲也,欲代此一人立言,先一代此一人立心。若非夢遊身往,何為設身處地?無論立心端正者,我當設身處地,代生端正之想;即欲立心邪辟者,我當捨經從權,暫為邪辟之思;務使心曲隱微,隨口唾出,說一人,肖一人,勿使雷同,弗始浮泛。」這是從「體驗」出發,以求曲文像是從腳色的口中說出一般的肖似。
演習部〈別古今〉,談「選劇授歌童,當自古本始;古本既熟,然後間以新詞」,是「以舊本人人皆習,稍有謬誤,即形出短長;新本偶爾一見,即有破綻,觀者聽者未必盡曉,其拙盡有可藏。且古本相傳至今,歷過幾許名師,傳有衣缽;未當必歸於當,已精而益求其精。」這裡的「形」,被視為經過多年歷代演員與教師積累的成果、既定的演出傳統,並成為檢驗年輕演員及學生技藝的標準,「未當」者在「形」的規範下「必歸於當」,合乎「形」的標準者,則「益求其精」。「開手學戲,必宗古本。而古本又必從《琵琶》、《荊釵》、《幽閨》、《尋親》等曲唱起。蓋板腔之正,未有正於此者;此曲善唱,則以後所唱之曲,板腔皆不謬矣。」所謂「正」,所指的是指經歷代傳承下來搬演古本的板腔唱法的純正,是訓練演員的開手教材與方法。
〈濟冷熱〉說,「傳奇無冷熱,只怕不合人情。如其悲歡離合,皆為人情所必至,能使人哭、能使人笑、能使人怒髮衝冠、能使人驚魂欲絕;即使鼓板不動、場上寂然,而觀者叫絕之聲,反能震天動地。是以人口代鼓樂,贊嘆為戰爭。較之滿場殺伐、鉦鼓雷鳴,而人心不動、反欲掩耳避喧者何如?豈非冷中之熱,勝於熱中之冷;俗中之雅,遜於雅中之俗乎哉?」這裡則是從觀眾角度來品評表演。表演時與現實生活的距離大,卻還要能感動觀眾,在於一個「合人情」;而脫離現實生活的表演,還能合人情,脫離了原形的「形」,還能夠「傳神」,在觀眾的評價中,是屬於高層次的「雅」。
〈解明曲意〉主張「唱曲宜有『曲情』。「曲情」者,曲中之情節也,知其意所在」,則唱出口時,儼然此種神情;問者是問,答者是答;悲著黯然魂消而不致反有喜色,歡者怡然自得而不見稍有瘁容;且其聲音齒頰之間,各種俱有分別;此所謂「曲情」是也。……欲唱好曲者,必先求明師講明曲義。師或不解,不妨轉詢文人。得其義而後唱,唱時以精神貫穿其中,務求酷肖。若是,則同一唱也、同一曲也,其轉腔換字之間,別有一種聲口;舉目回頭之際,另是一副神情。較之時優,自然迥別。變死音為活曲,化歌者為文人。只在『能解』二字,解之時義大矣哉。」李漁要求演員必須先解明曲意,得其義才能將精神貫穿於唱中,得到「酷肖」,而且要求要別一種聲口,另一副神情,以別於時優的套路。化歌者為文人,表示演員不只是唱曲的機器,還必須是有思考能力的創作者,在藝術上有自我提升的能力。從理解曲意上出發,創造出另一種神情,李漁認為「神」還是得從體驗出發的。
聲容部〈習技〉談到歌舞,「昔人教女子以歌舞,非教歌舞,習聲容也。」並非為習歌舞而習歌舞,而是為了培養婉轉的聲音與輕盈的體態,使演員「不必歌而歌在其中矣」、「不必舞而舞在其中矣」,歌舞的訓練,是為了使演員的身體狀況保持在適合登場演出的「形」中。關於演員的訓練,李漁又提出了「取材」、「正音」、「習態」三個要點:取材是依照演員體態與嗓音為其「配角色」,正音則是將演員之舌改為正確的中原音韻,才能開始學曲。李漁還依經驗指出「選女樂者,必自吳門」,可省去許多改腔正音的功夫。以上兩項,必須看演員的先天條件:身體的形與聲音的形。而「習態」則是從演技訓練中找到腳色的形:「閨中之態,全出自然;場上之態,不得不由勉強,雖由勉強,卻又類乎自然,此演習之功之不可少也。……須令於演劇之際,只作家內想,勿作場上觀,始能免於矜持造作之病。」要求「妝龍像龍、妝虎像虎」。
從李漁的論述中,可以發現「形」作為一種規範,是一種挑選演員的方法,也是訓練演員的方法,從講求「形」到講求「神」的過程中,又是一種演員追求藝術上自我提升的方法。對觀眾來說,演員的形、神均是值得觀看的部分,形、神也是檢驗演出水準的標準,隨著演員在藝術上的提升,達到以形傳神的表演,亦使觀眾隨著提升,能夠鑑別雅俗。這種審美的方法與創作的方法,是能互相影響並能互相提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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