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密絲飄
美劇裡,男女主角要吵架時,總有一方會說出這句台詞:「We need to talk」。
We need to talk,我們需要談談,這話不帶髒字,不帶火氣,可是,卻有一種山雨欲來的肅殺緊繃。通常會動用到這句話,肯定是男女主角對彼此的不滿已經累積到一種不解決就無法繼續走下去的狀況了,可是,他們還是想走下去的,或最起碼想解決眼前的問題,於是,在絕望中硬擠出一絲寄望,忍住脾氣、耐住性子,坐下來溝通。
可是很難。
所謂溝通,總要有來有往。
只有一個人在說,那叫演講,或訓話,不叫溝通,
只有一個人有決定權,那叫命令,或者脅迫,不叫溝通,
真正的溝通,最起碼包含表達與傾聽,然後兩人再試圖琢磨出一個彼此都能接受的作法。
可是表達很難。
表達不滿很容易,大吼大叫就可以了,但要清楚明白地把不滿的理由說明白,卻從來不是容易的事,口氣輕了,不痛不癢,口氣重了,對方畢竟是你愛的人,總得給他留點餘地。更何況很多人一吵起架來,滿口的「你很煩」、「你到底想怎樣」、「你每次都這樣」……這樣來那樣去講了老半天,都是情緒性字眼,形容詞豐富但主體模糊,連自己到底哪裡不爽都無力講清楚,卻企望對方明白並理解。
可是傾聽很難。
聽對方數落你而不暴怒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有些人嘴裡說著「我不是獨裁者」、「我可以接受建議」、「可以商量」,結果他烙了一大篇話表達自己懂得尊重、懂得傾聽,可從頭到尾根本沒把發言權讓出來。
當然做結論很難。
就算你們修養良好,互相把對彼此的不滿講完了、也聽完了,那也等於是互相狂搧了幾巴掌,臉痛是被對方打的,手痛是你打對方造成的,兩個人都又累又痛,到底還剩多少力氣,去進行最後也是最重要的部分,那就是:衡量你要退讓多少、試探對方的底線在哪,然後彼此妥協,商量出一個兩人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來?
沒有。
大部分的人都沒有。
溝通是一種技能,其專業程度,不亞於製作3C面板或彈琴作畫,我們大部分的人都不夠專精,總不夠有耐心,也不夠有技巧,十次溝通往往有八次以吵架作結。
可是,幸好我們相愛。
因為有愛,所以還有下一次機會,所以一通不成,還有二通三通,就算通到後來還是失敗,可是最起碼我們嘗試過了,我們溝通技巧不好,但至少溝通誠意十足,我們努力過了,希望我好之餘,你也要好,希望兩個人一起會過得比一個人更好。
可是,老把分手掛嘴邊的人,卻欠缺這份最起碼的誠意。
他們有話不肯好好講,自然你講的話他們也不會好好聽,如果這些人是全面性的溝通殘障就算了,可他們對朋友或同事又不見得如此不講理,只敢對愛你的人耍脾氣,那叫傲嬌、不叫撒嬌。
這種切八段式的威脅法,明明就跟啾啾鞋一樣,只適用於五歲以下孩童,有些人年紀一大把,穿著這樣的鞋還拼命踩得啾啾響,腳底還外接大喇叭,生怕別人不知道,遇到這樣的人,只能說有多遠就閃多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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