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數了一下,應該已經有將近一週的時間沒打給你了。
好。壞。對。錯。
我並不知道。
這個下午的倫敦意外地溫暖,我站在公車站牌下等待著去超市,心情也忽然不明所以的輕快起來。
天上的雲好高好遠啊。
而我周遭的人看來都好幸福。
『為什麼要讓自己不快樂呢?』朋友問。
「我沒有啊。」
『難道妳敢說妳現在快樂?』
「快樂只不過是一種感覺。」我說。
『妳不要扯開話題。』她蹙眉。
「我想到他時都很快樂呀。」我小聲說。
『妳想騙誰呀?』她啐。
該怎麼說呢,我在車上低頭努力思考。快樂,不就是還能夠微笑嗎?而這些這些日子裡,雖然也無止盡悲傷著,但只要想起你對我說的話,我就還能夠微笑啊。
已經十月了,之後很快就輪到十一月。我到底該不該再勇敢點的走到你面前?
如果走向你了,而你也短暫擁抱我,要是再被丟棄的話,我能不能在你轉身後,繼續假裝沒有關係呢?
什麼發生了,而什麼沒有。
我們知道,卻又要假裝不知。
我總是因此而難過,難過到像快死了般。
縱然如此,既使我要一直繼續追隨著祈求的影子,也不會後悔的吧。我只能毫無懷疑的繼續相信,總有一天會有所改變,心的方向,或是距離,總有一天會改變的。
當閉上眼感到願望實現的那瞬間,一定存在著深切的愛。
你不再痛苦,而我不再無助。
直到那個時候,我們就會幸福的。
絕對。
而在那之前的現在,在仍是黑夜的倫敦裡,我只能安靜地等待你出聲喚我。
我會一直在的。
你要相信。
用再多的時間都好,我並不在乎我僅剩的那點青春。我會等待你讓自己相信,我是真的不會丟棄你,不會自己離開,不會。
我很想拿起電話打給你。
這分這秒。
很想很想打給你。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