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回來時帶了這張專輯給我,過了才三天,你又決定要回去,這次待個三個星期。你是無論如何都要回去,那你還擔心我問那麼多幹什麼﹖反正都不會改變你的決定。你還要我送你上火車,只是沿途我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我為什麼要讓分離難上加難,為什麼不能好好的說再見,反正沒有很久。」
然後你一直嘗試哄我,可是我真的改變不了強硬的表情。我走到一半,終於受不了。為什麼被丟棄的人還要強顏歡笑送對方離開﹖這到底是什麼邏輯﹖
「對不起,我不能看著你上車。」我說完轉身就走。
「你這樣我怎麼放心離開﹖我們回家吧﹖」你追過來這麼說。
我是很想你跟我回家,可是我知道你根本不想,所以我推開了你,這次你沒有回頭。我跳上了公車,聽著你給我的專輯,覺得好想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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