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7-06-30 20:02:47| 人氣7,203|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不是教具」談學生人權(資管系)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不是教具》-蘭雅國中手銬事件


  時間:民國83年01月15日
  早自習時間,就讀蘭雅國中的某生因晚起遲到,在校門口時,李姓警衛懷疑他藏有香煙而任意搜查其書包,待查無物後,李姓警衛仍以言語刁難,使某生心情不佳。
  進到教室,見到生教楊組長正在剪班上另一同學的頭髮,為了不被楊組長注意到,本來想悄悄入座,但仍被發現。楊組長認為某生的頭髮不符合規定,想剪他的頭髮,某生抗拒,並表示自己回去會剪,但楊組長仍堅持要剪,某生脫口罵出三字經,雙方發生口角,某生因一時氣憤將早點摔在地上,而後被楊組長叫到訓導處。
  到訓導處後,楊組長像訓導黃主任敘述事情經過,黃主任聽完後走向某生並伸手,某生認為黃主任要抓他的衣領於是以手撥開黃主任的手,隨後雙方發生扭打。混亂中,黃主任摔倒在地上,兩名警衛聞聲而來並連同楊組長將某生抓住壓倒在地上,黃主任並對他拳打腳踢。後來,李姓警衛拿了一副手銬將某生銬在廣播室窗戶旁的鐵條上,其後黃主任曾繼續對某生施打,此過程有許多學生親眼目睹。
  某生父親在接獲通知後趕到學校,訓導處只告知某生動手打黃主任,可能要送少年隊,但對手銬部份卻隱而不談。經家長一再懇求後,訓導處令家長將某生帶回自行管教至期末考前。
  黃美月導師得知後與訓導處聯繫,想為某生爭取申訴機會,但楊組長表示他與某生已無師生緣,希望某生能轉校,黃導師反駁,楊組長情緒失控對其大吼。


時間:83年02月18日
黃導師、黃主任、輔導主任在諮商室談了一個多小時,黃主任表示要記某生兩支大過,並要某生寫保證書保證以後不再犯,導師也要寫保證書為某生擔保。黃導師忍不住反問黃主任是否也能立下保證書,保證不再違反教育部不准體罰學生的規定?黃主任便提出多種理由推辭。
後來黃導師認為再堅持下去不是辦法,決定退一步,對黃主任表示某生公然違反校規(毆打師長),可以讓他公開道歉,但能否請黃主任也為其不當行為(使用手銬)私下向某生道歉為求撫其情緒,然而黃主任卻以還要開會為由先行離開。

黃導師在事情發生後曾多次與學校協調溝通,但是校方卻對其不理不睬,黃導師在孤立無援下,便決定向人本教育基金會請求協助。

真相在哪裡?-手銬事件調查報告的三個版本

註:(民)為人本教育基金會所做的民間調查版本,(校)代表由蘭雅國中發稿的校方說法(校長執筆,教育局發稿),(局)為台北市教育局做的調查報告。

《校門口》
  (民)當日某生因遲到,於七時四十分左右進校門口,於入校門時遭警衛以懷疑他藏有香煙而任意搜查其書包,於查無物後該警衛並以口頭刁難某生。
  (校)蘭雅國中三年十八班學生○○○,於元月十五日上學時,因遲到受到校警注意,校警李寶安因懷疑該生抽煙,於查看學生書包後,查無所獲,便令學生入教室。
  (局)當日○生於七時四十分左右進校門時,校警因見其服裝不整且身上有煙味,乃查看其書包。

《教室》
  (民)約七時五十分某生進入教室時,即見該校生教楊組拿剪刀剪同班某同學的頭髮,某生為免惹起楊組長的注意欲悄然入座,但仍為楊組長發現,楊指其頭髮不符規定,執剪刀欲剪其髮,某生抗拒,稱自己回去會剪,但楊組長仍堅持要剪其頭髮,某生罵出三字經,並將早點摔擲於地,雙方遂起口角。隨後楊組長將某生叫到訓導處。
  (校)時仍為早自習時段,其後生教楊組長適巡到該班,並複檢服裝頭髮,某生適為多次複檢不及格者,楊組長乃問學生要依校規處分或讓老師修剪頭髮,某生突然情緒失控破口大罵,楊組長遂要求某生到訓導處。該生跟楊組長下樓,一路繼續叫罵並踢翻鄰室走廊盆栽,又以手中早點自背後扔向楊組長,兩位校警因聞叫鬧遂跟隨某生等人進入訓導處。
  (局)約七時五十分該生進入教室時,適逢生教楊組長檢查頭髮,因某生頭髮不合校方規定,且學校已數次要求該生改正,楊組長乃再次糾正該生,該生憤將早點摔在地上,並濺到楊組長身上,且口出穢言,於是楊組長將該生及到訓導處。該生於前往訓導處途中,因情緒激動,踢翻教室垃圾桶,且把桶蓋扔至中庭花園,並將走廊三盆盆栽踢翻。

《訓導處》
  (民)到訓導處後,楊組長向黃主任敘述發生的事情,黃聽後走向某生,不問一句即伸手向某生,某生認為黃要抓其衣領,即立即以手撥開黃之手,後來雙手發生扭打。混亂中,黃主任摔倒在地,此時,該校兩名警衛、楊組長撲向某生,將他抓住壓在地上,訓導主任並對他施以踢打。
  (校)訓導處黃主任過來關心某生,某生突然揮拳擊打主任,主任閃躲後仍受到擦擊。在混亂中校警和楊組長將某生按在地上。
  (局)據該校人員稱,該生到達訓導處,又出拳揮擊訓導主任臉頰,四位學校人員乃將其制伏。

《廣播室》
  (民)後來,某生由楊組長押著,被帶到訓導處隔壁的廣播室,李姓警衛亦從警衛室取來手銬,某生即被銬住左手,手銬另一方是銬在鐵窗上。
  (校)其中李寶安校警到辦公室取來手銬將某生銬住左手在訓導廣播室門窗上。
  (局)校警情急之下回警衛室取手銬將該生左手銬於訓導處隔壁之廣播室。

  (民)在某生被銬住後,訓導主任繼續毆打某生,後來某生用沒被銬住的右手去擋,訓導主任邊打他還邊罵道:「你以為只有你會耍流氓?我也會耍流氓!」
  (校)缺。校方版調查報告中沒有任何有關此段時間內的事件描述。
  (局)約二十分鐘後解開,此期間並有訓導人員前去安撫。

《末段敘述》
  (民)後來訓導處通知某生家長,告訴他們某生打諭導主任,要他們趕快到學校處理;家長到訓導處時,只見到訓導主任,並未見到某生(因某生還銬在廣播室中),黃主任向家長表示某生打他,要送少年隊處理。家長聽後一再請求不要把孩子送到少年隊,而黃主任回以不送少年隊,其無法立威;後來家長一再向黃主任道歉(談話過程中,警衛來訓導處向訓導處人員說了一些話-當時是警衛剛從天母派出所取回手銬的鑰匙,故當時家長並不知道孩子有被銬),之後黃主任即令家長將某生帶回直至期末考前。
  (校)並去取鑰匙開啟,不料沒有鑰匙,遂到天母派出所借來開啟,其後訓導處通知導師並約談家長處理此事。
  (局)至於該生是否遭受毆打情事,經查訓導人員面對學生的辱罵、毆打,逕予反擊,亦有不當。





隨手銬事件而起的幾個座談會-

【從頭髮尺度談生活教育】
人本教育基金會董事長朱台翔女士:
「在學校安排的教育中,應該要思考如何培養一個能把所見所聞和內心活動結合,具有獨特看法,能跟著世界運轉,又能促進世界、社會進步的人;而且我們的成長不只是生理上的成長,還有因為環境、經驗、文化等的刺激而帶來的心靈成長,這些都應該是生活教育的一部份。」
「有些教育者、訓導工作人員認為自己已經提供了孩子有關內在的東西,可是孩子們卻覺得學校只注重形式。當形式化開始時,就變成不是站在孩子的立場提供教育,而是用種種人為的方式來保持學生對他的敬畏。這部份造成教育者用許多條文、規定來要求學生“服從”,而不是“教育”孩子發展出自我的約束能力。」


【從手銬事件談學生人權】
談懲戒權-
林志豪律師:「學生到學校來上課,無論師長如何教育他、管教他,都必須要尊重他的基本人權;即使在家裡,父母要對孩子實施懲戒權,也不能侵犯到他的基本人權,這點在兒童福利法裡也有相關規定,可見學生擁有基本人權是無庸致疑的。問題的癥結在於,學校是否有權力代替父母行使懲戒權?」
談搜索權-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賀端蕃:「不論學生在校內或校外,都還是同樣在這個社會裡,任何成人應該獲得人權尊重,小孩也應受到同等待遇。至於學校裡可能會發生的狀況,如:學生帶槍械、毒品進學校,處理這種狀況,應該要更有智慧些,也就是說,搜索的要件是不是可以再明確一些,像是有特定的違法嫌疑者才可以搜索,並且不是每個老師都有權可以搜索每個學生。」

********************************************************
心得:

在看這本書的過程中,有許多部份是令人驚訝的,像是給學生銬手銬、學校的謊言和教育部隨便的態度。這本書的故事是真實事件,雖然年代已有點久遠,但其中的問題(剪學生頭髮、體罰…等)卻仍常出現在現代學校裡,尤其是國中。
  關於頭髮問題,現在的國中也許已經不常出現了,但在我們還是國中的時候,其實學校都還是採取這種方式。頭髮不符規定的,生教組長就拿剪刀剪頭髮,即使學生抗拒也沒用。在蘭雅國中事件發生後,就「剪學生頭髮」這個問題,其實是有開過座談會來討論的,有許多人士認為並沒有這個必要,但顯然的在討論過後,並沒有任何改變。

另外,看了這本書才知道,原來教育部在很早的時候就禁止過學校對學生體罰。但是看看現在,老師體罰學生的狀況仍時時可見,過度的甚至還上了新聞。有些家長和老師認為,在管教學生時,適當的體罰是有必要的。也許這話是有它的道理在,但問題在於,如何才算「適當」?標準為何?每個人的標準會一樣嗎?
  如果標準一樣,那為什麼還有這麼多老師過度體罰學生的事件上新聞?
  書名的「不是教具」,指的就是書中出現的手銬。手銬是刑具,但為什麼會出現在校園裡?這適當嗎?而且用手銬銬學生是件非常嚴重的事,因為就連警察,也不能在毫無任何證據下隨便用手銬銬人。

台長: butterfly Yen 奶油蝴蝶
人氣(7,203) | 回應(1)|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藝文活動(書評、展覽、舞蹈、表演)

蘭中人
十分訝異於十餘年前的蘭雅國中竟是如此,現今,當初的生教組長-楊組長已當上訓導主任,但沒想到他原來還有這一段歷史,而更令我感到生氣的是,教育局的態度竟如此隨便,好像要袒護哪方似的......還有,當初生教組長會剪學生頭髮之事,十分可怕...我很難想像憲再的生教組長拿著一把剪子,在學生的頭上亂舞,(雖然他再學生面前挺兇,其實不然)幸好今日,髮禁已解除....。

此外,本文我是否可引用?我希望有更多人能夠看見這事情。
2007-09-04 19:49:24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