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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9 20:25:36| 人氣47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新約(三)--倪柝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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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三) 復興報第二十五期
讀經:馬太福音二十六章二十八節:『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基督的血雖是為赦罪流出來的,這血卻是『立約的血。』血最初的關係,乃是為著約。血的性質,乃是屬乎約的。血的功用,乃是為要使罪得赦。流血固然是為著贖罪、赦罪。但是,乃是立約的血,流出來使罪得赦。若非立約的血,就是流了,也不會有赦罪的功效。流血所以能赦罪,是因為神曾和人立一個約,這個約說流血會赦罪,所以流血纔會赦罪。
條約所包括的有兩件事,就是應許和事實。神所給我們恩典的話語有三,就是應許、事實、和條約。在條約中,又包括應許和事實兩樣,神的約就是應許。不過神的應許,是神的口所說的;神的約,是神起誓所立的。應許會捆綁人,約更會捆綁人,並且約是不能廢棄的。
為何約中有應許和事實呢
希伯來九章十六節:『凡有遺命,必須等到留遺命的人死了。』(遺命原文與約同。)新約的約字,和遺命這字,原文都是約。所以新約,可以說是神立的一個約,也可以說是神的一個遺命。約,沒有應許,就不能成立。任何約,都得有應許。神的約,比神的應許更高。不能說所有應許都是約,但所有約,都有應許。
約內不只有應許,也是遺命;所遺留的就是事實。
神在聖經中所給我們的恩典,有三大件:(一)應許;(二)事實;(三)條約。約是比應許、事實高得多,但約也包括應許、事實。

這遺命,是否可靠。
『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二六28。)這杯是立新約的杯,這血是在新約裏,這新約是在新約的血裏的。這新約的血是有一個偉大的功效,就是可以洗罪的。主耶穌基督流血,直接的目的,是為立約。約,為何要流血來立呢?何以流血所立的約,纔有效力呢?
新約是承接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之後的。新約是把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發揮光大之。新約是繼承神所應許亞伯拉罕的。加拉太書告訴我們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是正統的約。惟有應許的約,就是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與新約,是正統的。其實舊約的期間是從出埃及十九章起,到主耶穌死時為止。在此舊約之前,另有一更早的約,就是新約所承繼下去的那個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
我們人本來是好的,後來因為犯罪墮落,就多了一個良心,叫人當憑著良心來行事為人。但在神創造天地後二千五百年,人仍犯罪,所以神叫摩西和人立約(律法)。神應許以色列人作君尊的國度,作祭司的國度。惟舊約的條件是雙方的,所以有兩塊約版放在約櫃裏。一方面是以色列人必須遵行律法,另一方面是神就必祝福他們。他們若不行神的律法,神就必刑罰他們。這就是舊約的光景。
按伊甸園當時光景來說,主耶穌的血是必須的;按律法來說,主耶穌的血也是必須的。當日放逐離開伊甸園的光景是怎樣的呢?人失去地位,失去產業,失去生命,必須勞苦,必須流汗。我常想,罪是大減法,(算術中的減法,)叫我們身體和靈性生命的一切,和我們從造物的神手裏所當得的一切,都因著罪失去了。這些都是因亞當而失去的。
從亞當到摩西,是一個頂長的時代;從摩西到基督,也是一個頂長的時代。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從摩西到基督,不只死作了王,並且是死和罪作了王。從亞當起就有罪,但乃是死作了王,因為犯罪的結果就是死。死是甚麼?死就是罪的集大成。罪如同小流小河,死如同海。從亞當到摩西這一時代的總稱就是死。因為放逐、咒詛、生產、荊棘、痛苦、流汗,都是表明人是望著死去的。所以,這些事,就是表明死。這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這是我們在伊甸園裏因著亞當所失去的,跟著亞當所得著的。我們不只失去這些,我們是失去一切。二千五百年後,摩西在西乃山,得了神所賜律法的約。這約所說的,是人若遵守這約上的話,神就必祝福他。若不遵守這約上的話,神就必刑罰他。這樣,律法加上甚麼給我們沒有?沒有。是加法麼?不。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從摩西到基督,死和罪就作了王。以前不過是死,現在又加上罪;因為律法不過顯明罪而已。這實是大減法,不但沒有祝福,且加上罪,加上咒詛。
當基督未來時,我們人有兩種大虧損,第一種是因亞當失去的,第二種是由摩西失去的。這些叫我們禱告落空,得不著答應;叫我們失敗,不能得勝;叫我們遠離,不能享受神的同在;叫我們愚昧,不能認識神;叫我們軟弱,不能享受神所給我們身體和靈性的能力;叫一切關乎我們生命和敬虔的事都得不著。從亞當到摩西,死如何除去了呢?從摩西到基督,罪如何除去了呢?今天血要回答這個問題。十字架是加號神的十字架,把一切都加給我們。從亞當到摩西都是死,從摩西到基督都是罪;基督的血卻結束了亞當的一切和死,也結束了摩西以後一切的定罪,叫我們在神面前所有的虧欠都除掉,再不留下甚麼。因著我們的主流血的緣故,我們就不必死了,我們的罪就也都洗淨了。本來神是為著我們的,神的甚麼也都是我們的。只因我們有罪,並有因罪而來的死,我們和神中間就隔絕了,就叫我們的神不能幫助我們,並神所要給我們的祝福和恩典,不能臨到我們身上。寶血的工作在直接方面雖然好像只洗淨了罪,但是,寶血實在是恢復了我們和神的關係,使神所曾給、能給、要給我的事物,又能毫無阻礙的臨到我們的身上。所以寶血是把神加給我們了。基督的血不只成功了救贖,乃是成功了永遠的救贖。基督的血,不像牛羊的血只成功了暫時的救贖,乃是一次流血,成功了永遠的救贖。基督的血不像舊約的人所靠的牛羊的血,乃是一次流血,就再沒有罪了,良心也不再有罪的控告了。這是基督的血所作的:永遠完全的解決了罪的問題。這樣的解決了罪,就是將神加給我們。

大衛和約拿單曾結盟立約,後來大衛按他與約拿單所立的約,叫人在掃羅的後代中,找出約拿單的小兒子米非波設,叫他坐在大衛席上與自己同喫。米非波設本來所失去的有兩樣:(一)自己的生命;(二)他祖宗所給他的產業。當大衛叫人去找他的時候,他害怕發抖;等到大衛向他表示了好意之後,他纔知道他的生命沒有危險了。但是,他如果只得保全生命,就還不過只得了一半。大衛又叫洗巴來,把掃羅家一切家產都還給他,他的產業也就恢復了。
神要給我們的生命,我們已得著;神還要給我們已失的產業。主耶穌基督的流血,不只是為罪得赦免,我們若單知道這個,已是彀榮耀的一回事。凡為罪感覺羞恥的,知道罪是可惡可恨的人,就必知道這個。不只死亡定罪的問題都已解決了,主耶穌流血,也是為恢復已失的產業。這血,作了一件最奇妙的事,就是加上神。主耶穌的血把我們從伊甸園裏所去的產業都完全贖回來。『我血所立的新約!』(路二二20。)主的血,一面是為贖罪而流;(在消極方面,除去那些害我們的;)一面是為著立新約而流的。(在積極方面為著買回我們所失去的產業。)。
新約是神藉耶穌基督的血,為我們把許多東西買回來的一種文據。

救恩的那一段是神的義作的,救恩的那一段是神的恩作的。在主釘十字架之先,都是神恩典作的;在釘十字架之後,都是神的義作的。恩典好像自來水,公義好像水管子。恩典是藉著公義的管子,通到我們身上來的;恩典從不自己流到我們身上。羅馬五章二十一節:『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恩典是藉著義作王的。神不單獨給人恩典,神是藉著義把祂的恩典給人。神可憐我們,捨不得我們死,所以叫主耶穌來為我們死,這是恩典。若神不愛我們,不施恩典,主耶穌就不能來為我們成就贖罪的工作。但主耶穌基督已死,救贖已成,那麼,現在我們信主得救,是神的恩救我們呢?還是神的義救我們呢?是神的義救我們。因為主耶穌已死,罪已得贖,叫我們不再被定罪,主的死也就是我們的死,神已悅納我們在基督裏所獻的祭,今天我們所得的是該得的。今天神若不救我們,神就是不義。在釘十字架之先,神不救我們,我們不能說神不義,只能說神不愛我們。等到主耶穌已死,救贖已成,神若不救我們,就不是神不愛我們,就不是神沒有恩典,乃是神不義,失去信實了。

恩典以公義的樣子顯現,好使我們的信心剛強。因相信神是公義的,比相信神是恩慈的容易。我們如何知道我們的罪已得赦免呢?是神給我們約,神給我們話,叫我們有把握。
那個女人用頭髮擦主耶穌的腳的事麼?她一直哭,主就對西門說,你沒有用水洗我的腳,但這女人用眼淚溼了我的腳,因為赦免多的愛也多。這話是主指著這女人的罪得赦免說的。但主卻是對西門如此說,並未直接對女人如此說。其實,當主與西門說話的時候,她的罪是已經赦免了。這女人雖也聽見了,但是,主以為還不彀。因為她的罪雖然是赦免了,但是,人的信心有時剛強有時軟弱,或者有時要想我的罪到底赦免了沒有,或者有時也許要起疑惑,想我尚未得救罷。所以,雖然她在事實上是已經得救了,主卻特意的、明顯的對她說『女人,你的信救了你。』(路七49。)主說這句話,意思並非她在這時候纔得救,乃是要特地說句話,為的是要給她把柄。已經有了得救的事實還不彀,還得有得救的話語。當她在這時候得了這句話之後,無論是遇見撒但的甚麼試探,或是人的甚麼笑話,或是自己的甚麼疑惑,她都有能力來對付一切。她可以抓住主的話,對這一切說,主說,我的信已經救了我了。
我們所得的是神的恩,但神用公義與我們立約,叫我們可以和神清算,可以拿住神的話。信心的道路,就是拿住神的話與神說話,就是拿住神的話與神清算。我們是站在恩典地位上的,但是我們卻非直接得恩典的。恩典並不直接通到我們身上。耶穌基督的血,成為公義的根基,叫神與我們所立的約,不能落空。我們現在是站在公義的根基上,與神來往。神喜歡我們拿住祂的話作把柄。神就是憑著祂的事實,給我們一個應許。有一位主裏有經驗的人說,『神的約,是神對於不信者的治療法,神用約來醫治不信的人。』有人要罪得赦免,要禱告到心裏平安纔以為得赦免。但聖經告訴我們甚麼呢?是信神的話所說的。約壹一章九節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神說,認罪就得赦罪。所以,我們如果認罪,我們的罪,就必定是赦了的。如果肯信,就可得赦免的平安。神說,你的本分只要承認,神的本分乃是赦免。你作你的,神就也要作祂的。你只管作你的部分,神所當作的部分,你不必管。魏克思先生說一句話頂好。他說,難道你作你的了,神還不作祂的麼?所以你不必顧念你的感覺,不必顧念到別人的話語,也不必顧念撒但在你腦中所射入的思想,你只要顧念神的話。神說,我承認,祂赦免;所以,我承認了,祂就必定赦免了。基督人的生活,沒有別的,就是抓住神話語的生活。就是相信神是信實的、公義的,所以,祂說了就必定是了。祂說怎樣,就是怎樣。我們若完全站在主耶穌的血所立的約上,神必定顧念我們,神必給我們一切。神不能不把一切給我們,因祂已經接受了主耶穌的血。神把祂的旨意,捆在祂的約裏,神只能在祂的約裏活動。
主耶穌的血,就是買東西的價錢;新約,就是所買來東西的文據。我們的信心,就是取用主耶穌的血所買回來的。

今天是新約的時代,神盼望祂的教會按著祂的約來和祂辦交涉,按著祂的約和祂來往,要求祂履行。弟兄姊妹們,你們當鼓勵信心來與神說話,祂盼望你用信心來與祂說話。你可以抓住神的約來對神說,神阿,你必須給我,必須按你的公義和信實給我,因為這個在你的約上已經說過了。你要看見天上有新的恩典倒下來。這樣我們就要開聲讚美;因為我們口中都是蜜。這樣,我們在敬拜聚會時,不必勉強去抽出幾句讚美來,我們口中常常要說,阿利路亞了。
雅各書說,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不求;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浪費。(四23。)但是我要加上一句話說,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你們不信。(不信神的應許、事實、和神的話。)不久,我們可見禱告的原則,這原則就是拿著把柄向神說話。舊約裏有一處說,耶和華說,你當命令我,吩咐我。(賽四五11。)哦,我們可以命令神!
你們也許不知血有多寶貝。你若要估血的價,不要按你所明白的來估價;只要對神說,我不知道血的價值有多大,但我求你按著血在你面前所有的價值,成功我的要求在我身上。不然,你的禱告和生命沒有效力。你若把血舉起在神面前,你要看見,你可以憑著藉這血所立的契約,支取這約為我們所豫備的。慕安得烈先生生說,沒有人知道這血所包含的有多少。你不能明白這血的價值。你也不必去管牠。我們不必憑著我們的眼睛來看血的價值,不過求神說,神阿,求你按這血在你面前所有的價值,為我們成功這禱告。

希伯來十章二十九節說,『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這等人是不得救的人,是輕看耶穌基督立約的血的,他們對於主耶穌的死和救贖都不信,他們要想在主耶穌之外另得一位救主,為他們贖罪,是作不到的,所以結果是受刑罰。先有啟示,然後纔有信心來相信神所賜給我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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