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鄧小平喊出:黑貓、白貓,會捉老鼠的貓就是好貓的口號,這個黑貓白貓論揭開經濟改革的無拘束性之後,1978年大陸第十一屆三中全會宣示了「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發展目標,確立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並於1979年通過「中外合資企業法」,奠定中外合資與純外資兩種企業經營型態及相關立法,並在1980年開放四個經濟特區來具體獎勵外資參與開發,隨後的1982年憲法序言即明訂開展國際經濟合作,並於憲法條文中增列保護境內外國人合法權利和利益;1984年「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所揭露利用外資、吸引外商的內容之後,大陸放寬外匯與進口管制,並將外貿權限下放地方政府,且仿效國外自由貿易區與加工出口區的做法,除了開放十四個港口城市之外,另闢設十二個經濟技術開發區,作為對外開放的窗口,不僅外商湧入加速投資,也帶動大陸經濟迅速成長;然而大陸對外開放的腳步未曾間歇,1988年憲法修正案第一條,更確立允許私營經濟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存在和發展,而後1989年大陸發生六四天安門事件引起歐美各國經濟封鎖,更使大陸強調改革開放的腳步,此由大陸1991年公佈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規劃和八五計畫」(八五計畫指1991年至1995年)中,即再度強調吸引外資發展經濟的積極政策得到驗證,1992年鄧小平南巡倡導「加速改革、擴大對外開放」,將對外開放由沿海、沿江,擴大到沿邊地帶(即俗稱三沿),加速引進外商在邊境及長江沿岸城市進駐,並闢建許多高新技術開發區、保稅區,以利出口型企業營運。1997年江澤民在十五大報告中提出的:積極合理有效的運用外資,有步驟的推進對外開放...., 實行國民待遇等內容;揭露了大陸為面對加入WTO與世界經濟體制接軌的要求,已在對外政策上有所調整,意圖在引進外資時,透過對投資項目的引導來提昇投資項目的品質與合理性,藉由國民待遇原則,一方面減少外資優惠,另一方面減少對外資企業的差別待遇,藉以發展計畫型產業經濟目標。至於預期成效,引用聯合國「2000年世界投資報告:跨國併購和發展」的資料指出,1999年全球外國直接投資達到8,650億美元,大陸吸收外資即達404億美元,居全球第四位;至2001年6月大陸外匯存底已居全球第二,達到1,808億美元,僅次於日本。2001年3月中國大陸第九屆人大四次會議通過「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畫綱要」(2001年至2005年),首列目標即國民經濟增長保持較快發展速度,經濟成長預計為每年百分之七左右;貨物進出口總額達到6,800億美元,五年吸引外資規模保持在平均400億美元,可見吸引外資來實現擴張的財政政策仍是未來政策的主軸。綜上總體而言,大陸在建立良好的投資環境是透過三方面進行的,第一:以各種優惠措施吸引外商進入,第二:由各種特區進行試點實施,第三:健全外商投資相關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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