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一定比報廢的舊車好
最近發生兩則妻子迷昏老公並殺害的新聞事件,一則是發生在中國的一位長期被家暴的妻子,在迷昏老公之後,將丈夫碎屍油炸後拋屍到兩座大橋下。一則是發生在美國,妻子迷昏變心丈夫後,砍斷命根子並再輾碎。
這兩則新聞,都是情緒低落的妻子,在無法宣洩情緒情況之下,抓著愛恨交加的手,結果脫節演出,造成無法彌補的悲劇。
這兩位女人,現在應該都是在監獄裡,未來可能都要面對漫長的牢獄生涯,甚至賠上寶貴的性命。如果她們有子女的話,無辜的孩子,成為無父母照顧的孤兒。
而來反觀一下,被她們加害的男人,真的值得她們如此付出嗎?一個長期家暴或是變心有外遇的男人,還有什麼值得好留戀的?值得付出女人的一生嗎?
當我得知前夫有外遇時,查了他的手機撥打紀錄,並且查出了他外頭的那個女人,我告訴了一位女朋友,當時我的情緒真是很低落,恨不得把那女人找來狠狠打一頓。我的女朋友甚至鼓勵我說,有電話就可以找到地址,走,我陪妳去找那不要臉的女人。
女朋友的這種說法,很能激起我內心的憤怒,我也很想這麼做。但我轉個念頭,好吧,ok,我找到了那個女人,也找到了前夫與她正在相好,ok,那又怎樣?打她嗎?或是打他?然後看著他們得意的眼神,我再與友人哭哭啼啼的走開?
而且,說真的,聖經上說,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
這裡講的是神必審判,不用我自己去審判。一個在身體與別的女人苟合行淫的人,是人格已降到低點的人,這樣的人,值得我去對抗嗎?那我是在降低自己的水準,把自己和那個污穢的男人畫同一等,更別值外遇的女人,一個和人夫苟合的女人,不值得我看一眼,更別提要對抗她。講白了,這對狗男女,就像是到處亂飛的蒼蠅,惹人討厭。有什麼我要把自己的人生搭在如蒼蠅般的男人身上。
好吧,我承認我愛過前夫,但不是現在這個男人,是未變心前的那個,變了心的男人,是萬馬拉不回的,我只是一名弱女子,何必自討沒趣?
有了這一轉念,說實在的,我不在乎是那個女人,或是他們在做什麼?對我而言,不再重要了,更重要的是,我要找尋我的未來,包括找到一位品格高尚,值得我愛的男人,至於這個已經壞掉的男人,就當做是報廢的車子,雖然開了很多年,但壞了就是壞了,我只能再換輛新的,而且新車一定比報廢的舊車好。
這樣,我的人生才能再上路,去看更多的明媚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