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家企業體的成立一定少不了資本、人力、設備、產品這四項,而其中,最令人”津津樂道”(或說是像”燙手山芋”般)的應該是「人」。這個「人」他的職位可以大到是董事長,可以小到只不過是一位短期的臨時雇員;當然,「人」的優秀與否,更可能直接關係到他是否會強化或是削弱整個公司的營業額。想當然兒,「人」是最難管理的,他無法完全讓你像控制生產作業或是其它方面一樣,全全輸入電腦程式,說一是一,做一是一,他的變數太大太多了,所以,「人的管理」真是一門不折不扣的大學問。公司當中的「人」包括了各部門、各職稱的主管及其所屬的員工,而直屬主管與手下員工之間的關係,更因每家公司方向的不同、部門屬性的不同或是私人利益的考量,時而風起雲湧,時而錙銖必較,你的公司經常因「人」而風雲變色嗎?你的主管有如上帝般地慈悲為懷?還是如魔鬼般地難以捉摸並且蹂躪著你呢?哈!有什麼樣的公司文化,就有什麼樣的主管;有什麼樣的主管,就有什麼樣的部屬;有什麼樣的部屬,就有什麼樣的公司營業額,你覺的呢?
儘管,有許多職場上勵志的相關暢銷書(管它是不是真的暢銷!)都各自有一些寶典或一套哲理可以讓讀它的人奉為圭臬或參考,但是真正能夠因此而修練到”見招拆招、見機行事”的讀者,又有多少人能將這些法寶運用自如呢?哈!就算讓你全部將這些暢銷書看完之後,而如果你又真的在職場上碰到了棘手的事情,或是遇到一位甚至是好幾位(算你倒楣囉!)無能、健忘或怕事的主管時,你又該怎麼辦?如何是好?照常理說,既然能夠坐上這個位置,不管是理論上或基本上(現代人常用這些字眼)都不可能會有這樣的主管,要不然,難道是你主管的主管也$%&@#*?還是動用到”裙帶關係論”或”家族陰謀論”呢?其實,說穿了還真是有趣可笑不是嗎?如果現在的你真的碰到了,你的生存之道又是如何呢?拜託!別再告訴我寶典上的方法了,因為那些並不是你的東西,也不是我要的,它只能算是截取別人的”智慧財產權”喔!
你喜歡開會嗎?有些人酷愛開會,因為只要開會,就可以讓自己趁機休息一下;有些人則討厭開會,他們會覺得一開會就等於在浪費他們的青春一樣,有還無休止境呢!再說,開完不知道有沒有決議的會之後,自己還得多挪一些的時間,儘快去完成當天計劃中原本該完成的工作,所以,當然不划算囉!而就我個人而言,若要我強說出一個喜歡開會的理由,那應該就是可以看到各主管在老闆面前彼此你來我往,表驗上看起來各各彬彬有禮,其實,各懷鬼胎、明爭暗鬥、相互邀功的嘴臉,那股較勁兒的火藥味,哈!絕對不輸給八點檔連續劇喔!不過,大部份人應該只喜歡有結果的會,即使開會時或許偶而可以讓你瞇一瞇眼,小憩一番。
我們公司有位李姓主管,他可真是一位名符其實的開會高手。只要有機會的話,他會儘可能的與你開會討論,開會討論,開會討論(主管都不煩了,你還煩什麼?),次數之多,多如牛毛(太誇張啦!)。因為,他深怕自己所說的話沒人聽,沒被聽進去,聽進去後又瞬間被忘記;所以,這樣的會議(稱它是”脫口秀”不為過吧?)一般至少都得要開上好幾個小時,更絕的是其中有一大半時間的主秀肯定是這位長舌夫!這還不可怕,厲害的還在後面,因為這幾幾乎乎是一場”會而不議,議而不決”的夢靨,履試不爽!不過還好啦!因為開這麼長的會議總難免有人會引發生理上的”Nature Call”,尿總不能憋得太久吧!萬一引起尿道發炎時,那可就慘兮兮囉!當然,只要你能在開會之前適時適量地喝進足夠的水,你就有機會在會議進行中光明正大地”尿遁”一會兒,我想您還是能夠保有那麼一短暫自我放逐的自由時光。但是我得提醒你:次數可別多到讓人覺得詫議,否則會適得其反,效果大打折扣的!當然,如果原本你就是個不嗜水的人(醫生建議:正常人一天應該喝二~三公升的水,而且要是乾淨的水喔!),那還是乖乖地儘可能用最輕鬆的心情,把正在長篇大論的主管當成是你最心愛的偶像,細細欣賞品味他(她)所說的內容吧!說不定轉換另一種心情的這種建議,會讓你有意想不到的收穫喔!I will follow him……故事才開始熱著呢!還沒結束。
好吧!就算我們方才所開的會議已經很幸運地像中頭彩一樣有了決議,但是古人也有一句話是這麼說的:「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想不到古時後就有如此這般相似的情節,真是佩服佩服!)雖然,身為部屬的我們在開完會之後依決議內容及標準開始行事,但是,誰知道世事多變!許多的事情不太可能都事事順吾心、件件遂吾意地完成我們要達成的目標,這時候,當你碰到問題或矛盾而且也儘速向上面報告事情的原委,不過,你卻忘了當你和主管在討論該問提時並沒有任何的第三者在場(這第三者有時候也靠不住的!)或者是沒有即時將這段話用紙筆記錄下來的話,肯定你會慘斃了。因為,上面的人一向有健忘的權利,而且他的健忘可以造就責罵你的機會,通常上頭的人會推諉說:既然你知道當初議決的事情是不當的,為什麼不早一點反應上來(誰知道!雖然千金難買早知道)。這下子,你真得是撞到了一位既健忘又無擔當魄力的主管,才會有如此的說詞和倒楣的你。這還不打緊,最無奈的是就算他沒健忘,也可能沒應變能力來幫你提供有效的解決之道,這下子夠精彩了吧!
所以,我要告訴你:要先確定當初的那份會議記利是否有全體與會者的親筆簽名(廢話!那有開會沒有會議紀錄。別懷疑,就是有喔!);再者,開始依”法”行事時,每一次行動前、行動中和行動後的一言一行,建議你都能夠確確實實詳細地將它記錄下來,限時親自上呈(因為你的主管可都是忙的很),並且親眼看著他們親手將這份文件簽閱完畢,然後,你務必要有一個動作--拷貝數份,以備不時之需(或以茲為憑);因為這關係到你日後萬一、如果、不幸、外加假設有人(這個人很有可能就是當初與你一同開會或簽閱該文件的上司!要有心理準備。)要跟你無理取鬧翻舊帳或是情緒化刁難時,它或許就是能讓你自救自保的”葵花寶典”,重要吧!
撇開我剛剛的結果不談,其實做任何事情,如果你都能夠一一詳實地記錄下where、why、what、how,最後獲利的還是自己。舉例來說,現在許多有關專利案件申請時的糾紛界定,都可能取決於哪一方在什麼時候,記錄下何種”自我研發”或”專利研發”的key-point在實驗室的日誌本上,做為以後判定專利權歸屬於何方的重要證據!這下子,您還覺得”白紙黑字”不重要嗎?別再打瞌睡啦!
如果你是位幸運兒,不層經歷過上述遭遇的話,在此先恭禧你,因為你祖上積德,前一輩子燒好香。但是,我還是要很雞婆地套句老話奉勸你:「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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