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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08 00:26:11| 人氣4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濫交 --- 07/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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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都唔可以濫交, 你教既…哈哈」小畸的一語道破,
原來曾經教小畸朋友都不可以亂交,亦不可亂當人為好友,
現在,自己好像忘了。

當你認為對方不尊重你時,你還會繼續跟他交往嗎?

那天怒氣騰騰跟小畸討論這個問題,我說:
為甚麼一次又一次的這樣,我說過我介意,亦都表達過這樣我會難受,為甚麼還要這般?不要跟我說是恰巧是即興,就算如此,打個電話來問問也可以。我這邊廂在想相約誰人晚餐聚舊,又在想有甚麼節目可以讓大家認識多點新朋友,擴闊一下圈子,我一直在辦活動時都會想著他們,希望大家高興地輕鬆一下;怎料那廂邊他們有他們的精彩,他們聚首從未想過我一樣,連問問也沒有就判定我是沒空,所以乾脆他們自家的嘻哈。他們說他們被動,又或是不會當攪手,不要緊…我從來都沒介意當統籌人或是怎樣,要製造甚麼驚喜令他們笑逐顏開,只要他們快樂便可以,但為甚麼他們會自家出來聚呢?如果你說那聚會中有我不認識的人,我沒話可說,事實並非如此,一個兩個三個…都是我認識的,他們都自稱被動、不會約人云云,為甚麼會有這樣的局面?
有點被利用的感覺,出醜的難為情的令人尷尬的就要我出手,這算甚麼意思?朋友間的吃飯行街看戲喝酒簡單的你們就懂得安排,但我就是透明的;一些牽涉多人的,就變得手足無措,然後我才有出現的價值?無錯,朋友絕對是可以利用的,但要用得其所用得流暢自然,老實說我都會利用朋友,但利用過後我一定會報答他們,不會過橋抽板。我當了廿多年人,不知何時被利用嗎?我知道的,只是我認為朋友間是「幫得就幫」,沒相干。
我真心的對人,不是要求任何回報,但也不要那麼著跡。我可以毫不計較,亦都可以連雞毛蒜皮的都算一餐。既然我表達過我的感受,但依然不受重視,甚至不當一回事的話,那無謂強求。

不是嗎?

以前的我,對於一些不懂得重視我尊重我的人,
統統不會當成朋友。人長大了,知道不可經常樹敵,
所以變得主動,令自己真心的待人,相信別人都會真心對自己。
朋友是多了,但底線好像變得模糊,有時明明知道對方根本沒心跟你交朋友,
自己都會當他為朋友。怎謂之「沒心」?就是你問十句他答你一句,
你對他的東西一無所知,你不問他不答,問了他也未必答;
他從不會想將心裏說話告訴你,甚至對所有真相事實都會有所忍瞞,
對你的提問通常都會支吾以對…等等,又或是我以上的例子。

以前,我絕不會讓這些人留在身邊,因我覺得沒意思,
去為一個沒將你放上心的人煩惱,多沒意思!
現在,我覺得自己很沒意思、很沒趣,更可以說自討。










友情跟愛情一樣,不能勉強。

我不喜歡別人強逼我去跟一個我不愛的人一起,
自然地,我不會硬要人跟我做朋友,大不了,
他日在街上碰見,點點頭、打個招呼。

我不會難為自己,
更不會為難你們。








都說我遲早一個朋友都沒有,孤獨終老,
因為又是時候,整理一下「朋友名單」,
清除一些「我從他們身上得不到基本尊重」的人。

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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