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著爆炸頭、穿著小店搜刮來的衣服、畫著紫色的口紅、腳蹬十幾公分高的矮子樂、年紀輕輕就有一堆背啊、脊椎啊的毛病、明明才剛準備加入30俱樂部,卻一天到晚喊老,那是我朋友。
寬鬆的T-Shirt、粗壯的臂膀、有點稀疏的眉毛、講話愛耍陽光、內心卻感性的像黑洞、唱歌可以讓所有人感動落淚,那也是我朋友。
白白淨淨的書生臉、乍看好好先生一枚,可是耍起脾氣,個性硬的不得了、把國外買的寬鬆睡褲穿出去,還自以為很酷、沒事老愛往外跑,這個週末計畫下個週末假期,這也是我朋友。
人家說如果一輩子能找到一個知心朋友,運氣就算很好了。
顯然我運氣比很好,還要再好一些。我的朋友圈不大,但交心的〝怪咖〞朋友不少。
有三位跟我特別特別特別要好的朋友,我總稱他/她們為怪咖三傑。
今天這篇文章,要獻給這三位怪咖朋友。
先講怪咖一號。我認識他已經18年了,18年啊,真是青春年華老去。他是我國中一年級的同班同學。會認識他,是因為他畫漫畫被老師發現,老師叫他把東西放在黑板上跟大家分享,當時頗愛畫漫畫的我,馬上跑去跟他聊天,沒想到,一聊就這麼栽在這段友誼裡,深陷不可自拔。
他是一個怪咖,我這麼說,是在稱讚他。我覺得要成為一個怪咖,本身得有些料,否則只是普通的凡人。
可是我朋友絕對是怪咖。他很安靜,只要沒人打擾他,他自己可以過的很好。
不過他的個性剛烈,看外表絕對想不出來他脾氣這樣衝,他可以因為班上的大哥跟他嗆聲,所以跟大哥翻臉,當時超級瘦弱的他,絕不可能會打贏班大哥,無異是以卵擊石,但是他還是站了起來,面對威脅!這件事情,讓我對他完全改觀。
怪咖朋友很崇洋,他去美國買了二手睡褲,自覺很炫,所以有天,他穿著睡褲就跟我去西門町逛街,他帶著驕傲的表情問我:好不好看。說真的,那是人家睡褲耶,你穿這個怎麼會好看啊?而且不覺得這褲子也未免太鬆了嗎?裝在他的鳥仔腳,真是不恰當到了極點!
沒辦法,怪咖就是要與眾不同。所以我只好忍受。好加在這幾年他的服裝品味有正常點,不然每次跟他出門,我都很害羞的哩!
不只服裝品味怪,他聽音樂也怪。早在王菲在台灣大紅特紅的時候,他就開始聽一堆莫名其妙的新音樂,絕大部份都是一種近似吟唱的音樂,什麼攣生卡度、湯姆威茲、Dead can dance、波提斯黑…,簡單的說,他喜歡的音樂風格就是嗑了大麻加海洛英的恩雅!
他喜歡大衛林區的影集:雙峰、喜歡未來總動員、喜歡雙面薇諾妮卡…他看電影的品味雖怪,卻是好選擇。
他很愛笑,有時候我只要隨便講兩句話,他就會哈哈哈哈哈的笑個不停,害我不曉得是我真的很好笑,還是他太容易取悅了…。他很愛看書,可是中文字錯誤百出;他肚裡有很多墨水可以講,可是一講起話來,往往七零八落,通篇不順暢…
總之,我們認識了18年,要聊我這個怪咖朋友,我可以寫上三天三夜還寫不完。我跟他很熟很熟很熟,雖然這兩年我們不像以前那樣常常見面,可是跟這個朋友,還是維持著相當的互動。
我的家人跟他只有幾面之緣,但大家都聽過他的名字。連我的朋友通通聽過他的名字。他就是山羊鬍。我18年的朋友!18年…光陰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至於怪咖二號和三號朋友。曾經是我公司的同事。因為都在同一個部門,所以大家感情特好,下班還不時喝咖啡聊天連絡感情,所以即使現在大家職場各分東西,感情卻依然好,想要找人聊天,還是會把她們拖出來。
說到怪咖二號朋友,她年紀比我小一歲,可是她的身體,應該是比我老了幾十歲吧。
她不愛運動(最近搬家,迫使她不得不運動…啊,人生真是諷刺),可是她很愛作怪。她喜歡把自己裝的很花枝招展。
說她怪咖,是因為她買衣服、穿衣服的品味跟人家不一樣。記得剛認識她的時候,她的頭髮是分季節變換的。有一次她頂了個黑人大爆炸頭,搞得全公司上下都對她另眼相看。
她的格言是:有本錢做怪,就不要浪費。
所以她會塗上紫色的口紅、手上的戒指,一顆比一顆大、她的耳環款式多樣,小釘子、小槌子都出來了。
而她的房間,我去參觀過幾次,那真是如入寶窟啊!牆上、櫃子裡裝著滿滿滿滿滿的東西。一堆她收集來的紀念品,還有她學生時代的畫作…當然,還有她的最愛,好幾台的復古老電話。
剛認識她的時候,她還不怎麼抽煙,現在跟她聊天,煙是一根接著一根抽,邊抖手邊聊,看起來很風塵。她愛小動物,我覺得如果小動物跟人同時落水,她應該會先去救小動物而不是救人!
她有一堆講不完的鬼故事,和一堆莫名其妙的親身經歷。跟她講話要格外小心,不然會被嚇得膽子都沒有了。
她喝酒、抽煙、絞髒話…樣樣來,但大家對她的第一眼印象還是〝乖巧〞的女孩子。嗯,真的是很乖的孩子啦,只是一般女孩子矜持的個性,在她身上沒有那麼明顯。
她通常不迷戀偶像,但她是那種不迷則以,一迷驚人的怪咖。張雨生過世的時候,她找遍唱片行,找遍所有小寶的專輯,就為了紀念她年少時代的偶像。今年,她忽然迷上Rain,開始發了瘋的收集相關產品,而且還發了瘋的努力學網頁,只為了讓自己的網站看起來更接近偶像一點!
她更怪咖的一點,就是我喜歡,大家都要跟著喜歡。所以Rain的連續劇:這該死的愛( 唉,真的是這該死的愛),周遭的朋友通通都被逼著看完這套劇集,當她知道大家的反應不錯,她就會開心一整天。
怪咖二號這兩年一直喊老,老老老,聽著刺耳啊!明明就比我年輕,卻喊老喊的比我還痛快。她穿衣服、打扮…慢慢褪去了年輕時候那種活力,即使如此,她還是怪咖。
抱歉,不能收回怪咖的稱呼。畢竟,會這樣喜歡、迷戀Rain,崇拜到這樣無以復加地步的人,根本就是怪.咖咖咖咖咖咖咖!!!
怪咖三號之所以稱之為怪咖,實在是因為我對會唱歌、嗓音好的人,都有著那小小的忌妒啊!這個世界上充斥著五音不全的人、音色不佳、音質太粗、太膩、太細、太黏…,可是怪咖三號的嗓音特好,即使她煙抽的爆兇,卻依然可以神色自若地唱著順子的歌,唱的千輪百轉,唱的幽幽楊楊,唱的人肝腸寸斷啊!
對她的第一個印象,是新同事自我介紹,一般人自我介紹都是乖乖的報上大名,臉上掛著些許羞澀的表情,但咱們這位大姊卻全然不同,她很開心的把自己介紹完,然後突然吐槽老闆記不記得她的名字(因為她認為老闆沒有把她的名字記住),當時覺得這位大姊一定混過江湖,才可以面對老闆級人物,而面不改色。
熟了之後,才知道我之前的猜想沒錯。果然是有跑過江湖的人物。曾經在PUB當過調酒師哩,難怪可以這麼容易就跟人五四三起來。
要說她怪咖,除了會唱歌、愛吐槽老闆之外,還有,她是令人聞風喪膽的:老人殺手。
不曉得為什麼,每次我們出去玩,她都很有老人緣,老人家特愛跟她聊天。有次我們去綠島,莫名其妙,她跟某個老伯伯搭上線,嘰哩呱啦聊了起來,老伯伯聊到興處,還把他手工做的小船拿出來給我們看哩!一聊,幾個小時就過去了。說真的,我覺得會忽然跟陌生人很開心聊起天來的人,不是個性太隨和,就是太怪咖!
怪咖三號很懶。這麼說很奇怪,其實她不懶,她碰到喜歡的事情,勤奮起來,那根本是無人可比。比如說她收集了一堆老東西,老電扇、老椅子、老電視…總之,只要東西夠老,夠〝懷舊〞,她就會眼睛發光。如果她可以把東西帶回家,就會一個人悶著頭把這些老東西清理的乾乾淨淨!這樣費工,怎麼可能會懶呢。
她的懶,應該說是隨性吧,而且隨性的驚人。一般人出國玩,都要求:盡量的玩。她出去玩,卻是要求:盡量的輕鬆。所以別人大清早起床就開始猛逛猛玩,她非要睡到自然醒,然後東摸摸西摸摸,抽根煙、晒個太陽、悠閒吃早餐…等,才會開始一天的行程。
她是一個很感性的人,她可以前一秒鐘還跟你嘻嘻哈哈,下一秒忽然哭了起來。
我對她一秒鐘落淚的功夫印象深刻,有次我跟她聊起了我的第一段感情,我話才講一半,她已經嘩啦啦落淚了,當下讓我傻眼!所以啦,劉雪華算什麼,我們有一秒落淚的高手哩!
她還有一個特異功能,超級會背歌詞,而且不是背那種大家耳熟能詳的流行歌哦,她都背陳昇、林強、伍百…之流的歌詞,每次她說:喔,這讓我想起了某首歌的歌詞…然後開始講起某首歌的某段歌詞,我都挫賽的不得了,真可說是背歌詞達人。我覺得周華健應該要跟她拜師學藝!!
怪咖三號看別人的事情很豁達,可是看自己的事情相當鑽牛角尖。有時候跟她心情不好,經過我不斷的勸說,她卻依然執著於自己的想法,無法變通,讓我有想拿榔頭往她頭上敲下去的衝動,只希望她別再鑽牛角尖了啦!
即使如此,她還是好人,好怪咖。能聽到別人故事就馬上感同身受落淚的人,我想,稱之怪咖,不為過吧。
為什麼忽然想寫這篇文章,這是因為兩天前我心情很差,很想找人聊天。所以我打電話給怪咖三號,不曉得為什麼,我一聽到她的聲音,心裡的委屈就忽然轟的一聲全部跑了出來。
我幾乎是用吼的把心裡的話全部講光光。她卻只是安靜的聽我說話,然後勸我,要我放寬心點。
跟她講完電話後,我還在公司頂樓的陽台上發著抖,等待情緒慢慢沈澱。我在天台上來回走著,心裡想著,還好有這些朋友聽我講心裡的話,不然一個人悶著,應該會生病吧。
當天晚上,三號還特地打電話來問我心情有沒有好點,後,真是感人肺腑啊。不過也真是不好意思啊,讓朋友這樣的擔心。
我的怪咖朋友們,真的是個個有才華,個個有感性,沒有他/她們,我的人生應該會很平淡吧。
朋友們,我們還是要繼續走下去,朝彩虹老人院的理想邁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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