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去年底某一日,貓頭鷹正在南部某著名溫泉泡湯喝咖啡,突然接到以前律師同事電話,原來他想轉介一個當事人給我。他因在某大型事務所工作,不便私下接下這個案子,更大的原因是,那人是個可憐人,付不起大事務所高貴的律師費,同事特別拜託,希望我這個體戶可以幫幫他。
我答應跟這個卡奴當事人見上一面談談,先瞭解案情如何,確認這個當事人「人品」如何,再決定是否接下他的案子。
姑且稱這個當事人叫膽小先生吧!卡奴者也,因卡債還不起而為奴,都已經是奴了,欠錢還錢,天經地義,這時就算是找律師出面處理,能做什麼呢?更何況銀行見到卡奴有錢請律師,卻沒錢還卡債,銀行人員心中肯定是大罵xxx,律師又有何計可施?豈不辜負當事人嗎?
貓頭鷹是不是想太多啦!
身為律師,如果想太多,可能會接不到案子,到最後活活餓死呢!朋友勸告說。
猶記得以前聽過這樣的話:「我就不相信,那律師幫這個大壞蛋辯護,到晚上他會睡得著?到下輩子不會墮入畜生道啊!」然而在法律課的課堂上,我又聽到的是另外一段叮嚀:「每一個人都有受律師扶助和辯護的權利,這包括好人,也包括壞人。」
實際生活上,「人」這東西,絕對不是二分法就可以說得清楚,講得明白的。只有很少數的人,很容易分辨,是黑或是白。絕大多數的人,則是浮沉於或黑或白的灰色地帶,所以好玩的就在這,也是平凡人的律師、法官和檢察官,就要扮演類似神的工作,在看似無解的謎團裡,指出一條明路。因為信仰、文化、種族、地域、甚至養成背景不同等等,同是法律相關從業人員,遇到渾沌地帶問題,每個人對「明路」是什麼?根本是見仁見智,各有堅持。
反正,到了最後,貓頭鷹還是接下卡奴案件了。還好,貓頭鷹現在是自己的頭頭,可以自己決定我的黑是什麼,我的白又是什麼。接案前,特別約了膽小先生見面。貓頭鷹單刀直入好好察問了三個問題:一、你的卡債用到哪去了?二、現有無工作?每月月薪多少?三、準備怎麼還?當然還少不了精神講話---欠債一定要還之說教。
膽小先生黑黑瘦瘦的,講話還會結巴。他拿出證明給貓頭鷹看,說明他是因為要治父親的病才會欠下三百多萬卡債的,現在親戚湊了部分錢給他,要讓他還部分債。他因自己表達能力不好,跟銀行談,沒能力還全部,銀行不是不願理他,要不然就是提出超過他能力可以負擔金額,要他每月攤還。銀行催收人員不分早晚每天打電話到工廠及家裡給他要債,他被逼得工作都快做不下去。他聲淚俱下地說,我真的願意還,但請給我時間,讓我可以負擔地還完。
貓頭鷹想到我那三百多萬房貸,可是可以分三十年慢慢還啊!膽小先生月薪不過二萬餘元,銀行事前完全不做任何徵信,根本不管小市民根本無多大償債能力,就門戶洞開大大方方借了他三百萬,等卡刷爆後,又限定他要在七年還完,簡直是要他命啊!卡債問題,以我這個案觀察,簡直是政府與銀行行銷卡業務的政策殺人,如何善後?如果不好好面對,恐怕又是無辜全民要買單呢!眼前我能做的,盡力幫膽小先生協商出一個雙贏還債方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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