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事務所
小雅從大學法律系畢業後,沒和同學一樣,馬上投入國家考試戰場,玩連中三榜遊戲。所謂「三榜」就是指高考法制、司法官、律師三種國家考試。由於這三種考試,考試科目相近,考的又都是法律系在學階段所學的主要科目如民法、刑法、行政法、商事法等等科目。所以大部分法律系畢業學生,都會好好把握這三次機會,好好一展身手。要是能夠一次三元及第,高考法制、司法官、律師全都考上,那榮耀簡直就跟古代中狀元等沒什麼兩樣。母校馬上會邀請狀元和在學學弟妹分享,像是:「我是如何考上三榜的?」之類的題目,補習班也會馬上以高價競邀請狀元代言補習班,現身說法:「我就是吃了xxx補習班大補帖才考上的!」
倒不是小雅對自己沒信心,而是學習了四年法律,她覺得自己就像學了滿身功夫的人,碰到敵人卻根本使不出來任何招式。
怎麼說呢?原來小雅大三那年,參加了學校的法律服務社。學校裡的法律服務社,是由學校指定一個教授擔任指導老師,再由志願參加法律系學生分好組別,來回答前來請求法律問題的民眾。會來參加法律服務同學,規定至少是法律系三年級以上學生。小雅頭一次參加時,會前負責指導A老師約略說了一下解答民眾法律問題的方式。
A老師還不忘叮嚀道:「同學,人家問你們得法律問題,你們會就是會,不會就是不會。千萬不要把民眾硬答。要是沒把握,就先問同組大四學長姐。如果還是不會,就來找我。記住!我們的法服,不是律師事務所。只做口頭諮詢和法律問題解答,絕不做訴訟指導和寫書狀。」
「還有很多當事人是抱著反正不用錢,就纏著問個沒完沒了,你們要知所進退,當機立斷。不要給系上惹來麻煩!」A老師語帶玄機的又補上這句。
小雅頭次做法服那天,來問法律問題的民眾一下子就來了很多。各小組長桌前,馬上擠了一整排的人。組長工作負責主答民眾所提問法律問題,組員則負責翻閱六法全書找出法條,參與問題討論,還有倒水、招呼之類工作。
找上小雅這組的當事人是一個滿頭白髮的阿公,他說,去年他花了台幣五十萬為自己的兒子從越南討了個媳婦,於今年初,這個媳婦和兒子說,她想家,想要回越南娘家看看,住上幾天。結果媳婦從一月份住到現在十二月份沒回來。我兒子一直打電話給她,也沒人接電話。
阿公說著說著到了最後,居然聲淚俱下,哽咽哭訴說:「我兒子好不容易才討到老婆,現在我們該怎麼辦呢?」
小雅那組組長李俊彥是系上明日之星,學業成績好得沒話說,自然就成為系上教授心目中的頭號寶貝。除了上下課,平日李俊彥成天窩在圖書館K書。聽說他在那屆新生訓練時,就已經非常轟動有名了。據說這個李俊彥在新生訓練頭一天就非常臭屁自我介紹說:「我的志願跟大家不一樣。我家已經很有錢,所以賺大錢那套我根本沒興趣!我的志願是當檢察官,徹底打擊犯罪,把壞蛋全都砰,砰,砰!。」 當時在場的共二百名法律系同學和老師,李俊彥這番勁爆談話,果然在現場翻起一片震耳欲聾鼓掌叫好聲。
阿公說完,小雅心開始往下沉。他的兒子呢?為什麼自己不出來處理?這個白髮蒼蒼七十幾歲老人,早該是含貽弄孫享福年齡吧!活到這把年紀,還要為兒子如此操煩,阿公說他早上六點多就從鄉下住處,轉了好多趟車才到這兒呢。小雅越想下去,居然也莫名其妙跟著這個白髮阿公一樣濕了眼。聽著阿公的故事,小雅心都飛到天那邊去了。哪裡還會有時間想到阿公的法律問題該怎麼辦?
只見組長李俊彥神色自若地快速在一張紙上摘記下阿公的話,然後左邊畫了個圈寫上「夫」字,右邊再畫了個圈寫上「越南妻」字,阿公話才一說完,他早對阿公問題掌握住了。
李俊彥問阿公:「你想幫兒子要回媳婦?還是離婚?還是要幫你兒子再另外再娶一個媳婦?」
阿公對組長李俊彥的問題有些不解,因此遲疑了好久才終於開口回答:「我這媳婦很乖,也很勤勞,我兒子也很愛他。所以我想……」
阿公還沒說完,就被李俊彥插話打斷:「難道你是想要你媳婦回來?」
阿公有點被李俊彥咄咄逼人聲音嚇到,頭低了下去,眼神根本不敢直視他的眼睛。
李俊彥根本沒理會阿公心情繼續神氣活現說道:「我跟你講實在話啦,我看你這越南媳婦是不會回來了。台灣跟越南根本沒邦交啦,你就算去打官司告贏了,也沒用啦!不如把打官司錢省下來,要兒子跟越南媳婦直接離婚,另外再幫兒子再娶一個還比較實在。」
同組同學們雖然對李俊彥學長回答,沒留給阿公半點情面,覺得十分殘忍。但看老人聽完,像是恍然大悟靜靜地點頭,同學們又開始覺得學長快刀斬亂麻方式,令人刮目相看,因此一群人不免又對學長大為佩服,老人才一離開,同學們便開始爭相諂媚阿諛一番。
只有小雅是沉默的,阿公走了,對他們而言,案子也算了結了,但是學長要他們分開的建議是對,還是錯的呢?大家都說學長處理得非常乾淨俐落,但是小雅卻是看見阿公離開時臉上沒有半絲笑容,小雅發現阿公背似乎駝得更厲害了。小雅覺得李俊彥學長的話,像一把銳利發亮手術刀,精準無比地卡擦一聲就幫阿公截肢了。問題是只花了幾分鐘做檢查的學長,果真切對了地方了嗎?
會來學校請教法律問題的人,多是不具任何法律常識,不是沒錢,就是沒勢的平民百姓。他們遇到法律問題,只會喊救命,根本搞不清楚東西南北。所以常常不是話說不清楚,就是對「法律專家」給的意見,絲毫不敢反駁或質疑。小雅覺得我們這些從來沒有半點實務經驗的學生,就算在學校分數考得多好,沒有經過相當年限實地在臨床磨練養成,也不配為任何一個當事人獨立「開刀」吧!
小雅不知道是出自對法律系考試傳統叛逆,還是對自己沒信心吧!小雅自從法律服務經驗後,只一心想去體驗法律實務工作。法律系畢業前夕,就在家鄉附近的一家律師事務所找到工作。小雅面試當天,走進那家事務所,恍如進入時光隧道,回到五0年代時空。外頭車水馬龍,人聲鼎沸,與這兒居然毫無關聯。事務所舊舊的,暗暗的,悶熱的夏天,只見到兩隻吊扇慢吞吞地在空中盤旋。辦公室角落,一個約莫三十來歲女子在Ki Ki Ko Ko敲打著一台中文打字機。
事務所老闆是一個五十來歲男性律師,臉長長的,眼睛細細小小的。完全不像一般律師咄咄逼人形象,這個老闆話很少,眼睛也不怎麼看人,面談時只專心注意看完小雅簡單履歷介紹,然後問了一句:「我給你一個月薪水二萬元可以嗎?如果可以明天來上班。」小雅點了點頭,算是敲定這個工作了。
小雅完全沒有料到,這第一份工作,居然非常順利一次就OK了。面試完,小雅在回家一路上還是覺得好笑。律師對我的專長什麼也沒問,未來工作項目也沒多提,至於「律師助理」這份工作未來發展描繪,當然更是沒有。就這樣簡單乾脆錄用了我,是我看起來很優秀呢?還是其他原因呢?小雅沒有答案,只能這樣胡思亂想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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