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發達的今日
在網路上所發表的創作
跟任何現實世界中的創作一樣,受到法律保障智慧財產權
我想這是基本常識吧
自從2004年開始,我在台北舉辦即興劇工作坊以來
我便是大量的使用網路在招生宣傳
一方面,劇團沒有經費,網路免費又有效
一方面,我認為網路能夠reach到的族群,大部分正是我們的潛在學員
我為工作坊所寫的介紹文案
在這3-4年以來,變化不大
隨著不同工作坊性質,以及想要吸引的族群的不同,會做稍稍的細微變化
但是基本的架構及風格,大致維持著
有興趣的人,可以上勇氣即興官網
http://gutsimprov.blogspot.com/找到「網站指南」的「Workshop工作坊」
把歷年工作坊的文案找出來欣賞比較一番
我沒有想到
這些年來,我盡然數度地發現
我的文案竟然受到這麼多人的青睞
在未告知的情況下,就擅自地使用到他們所招生的課程,或舉辦的活動宣傳中
我真是好一個「受寵若驚」啊
我把這些擅自盜用我文字創作的人
稱之為「那些愛慕我才華的人」
在此向一一大家介紹
首先,第一名的
是某大學教育推廣部在南部的分校
因為我本人也有在該校台北分校開課
該南部分校的課程規劃人員,就「順便」把同系統內的文案拿來「使用」了
我個人覺得更妙的是,這位授課老師,也就同意課程人員,用這些別人寫的文案來介紹宣傳她的課程?
難道,她要教的東西,真的跟我教的東西一模一樣嗎?
還是,她根本不在乎,無論學員看到什麼樣的介紹來上課,她都要上她自己的東西呢?
好詭異的人們啊!
那一次我真的是開了眼界,因為整個課程介紹的網頁
從「課程名稱」「課程介紹」「教學內容」「適合對象」「報名資格」全都跟我的課一模一樣,而那些文字也全都是出自我的創作
當然,只有「師資說明」用的是別人的名字及簡歷
我想像,你想用偷懶的方法去製造一篇文字,好歹去偷人家的東西,拿來改一改,或用自己的語氣順一次嘛,我相信許多人可能都作過類似的事。
但是一字不漏的剪下、貼上,哇!懶成這樣我真的好佩服!
總之
經過我嚴正的反映後,他們過了幾天終於把網頁內容修改了
但我看過之後發現主文案是已經改了
但是「適合對象」還是我的文字
真的是.................................超懶
第二名
這次比高雄還遠,是遠在香港的朋友
要舉辦即興劇場的活動,也很「方便地」一字不漏使用了我的文案
經我嚴正的抗議後,加註了文案出處
如下:
http://www4.uwants.com/viewthread.php?tid=4512672算是我勉強比較能接受的一種愛慕方式啦
接下來幾位是近來我所發現的「疑似」新愛慕者...
第三名
「疑似用比較高明的方式,一邊愛慕我一邊自己有用功的」異鄉人
第四名
「疑似...對我有一點好感...但還沒有完全愛上我的」同鄉人
第五名
最近發現「幾乎一字不漏愛慕我的」異鄉人
我想跟所有「愛慕我才華的人們」說
謝謝你們的愛慕
讓我知道了原來我自己的文筆才華這麼的好
雖然大家都知道打官司是一件挺傷神的事
但是並不表示我不會有一天忽然精神很好時間很多地決定要打電話給我的律師
以下連結中,有個網友向盜用圖文者提出告訴,獲得賠償的成功案例,請大家在盜用圖文前多多參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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