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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09 11:38:39| 人氣82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NBA舊稿〉喬登法則──如何攔截強將的得分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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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飛人」喬登一九八四進入NBA,並在其後的兩三年內逐漸嶄露頭角,尤其是一九八五~八六球季一場對波斯頓塞爾蒂克隊的季後賽(第一輪第二場)中,面對大鳥博德,狂砍了六十三分,被博德驚為「上帝化身」到人間打球之後,對其他各隊來講,如何防堵喬登的得分,慢慢成了對上公牛隊時首需研究的一大課題。

 不過,由於彼時公牛隊尚未成氣候,喬登進入公牛隊的前三年,公牛隊雖然都能進入季後賽,但都無法逃脫只能打一輪的宿命,喬登的得分能力再好,也只是「一人球隊」,再加上那時的NBA,基本上仍是洛杉磯湖人與波斯頓塞爾蒂克擅場的時代,因此,喬登並沒有引起其它各隊花太多心思對付,當然,最重要的是,喬登那時還不夠「成熟」,也還在等待「天下第二人」的到來階段,在季後賽中成了俎上肉也是無法避免的事。

 但自八七~八八球季,皮朋加入公牛群,成為喬登的得力助手後,公牛的體質有了變化,那一年,公牛隊全年例行賽戰績首次突破五十勝(三十二敗),喬登除了「依慣例」榮膺該年的得分王(平均三十五分)外,還以平均每場三.一六個抄截,成了當年的「盜帥」,這時各隊才開始像貓一般地對喬登弓起了背,紛紛尋找「圍堵」喬登之道,所謂「喬登法則」應運而生。

 也是八七~八八球季,季後賽中,公牛隊也是「首次」闖過了第一輪,以三比二,踩扁了克里夫蘭騎士,進入第二輪,對上了「壞孩子」底特律活塞。沒想到,壞孩子們一陣亂拳亂棒,竟以四比一極大的差距把公牛群趕回了芝加哥牛棚。

 之後兩年(八八~八九與八九~九○),公牛隊雖然更進一步地跨出了第二輪,到東區冠軍賽,但這兩年也是「壞孩子」們吃香喝辣的年代,公牛連著兩年都被活塞隊的壞孩子們壓著痛扁,鼻青眼腫地回芝加哥去……正當各隊面對擁有喬登與皮朋的公牛隊不知如何是好的當兒,活塞隊憑著滿肚子「壞」,竟然毫不把他們放在眼裡,這讓人不禁掀起了一股想要探個究竟的心理:究竟活塞隊是怎麼做到的?

 雖然九○~九一球季,風水輪流轉,在東區冠軍賽中,公牛隊終於衝倒了壞孩子們,進而贏得該年的總冠軍,但大家都知道,要不是那年活塞隊傷兵纍纍(全年八十二場比賽中,出賽超過八十場的只有三人,杜瑪斯、羅德曼與『大象』連比爾;而五十場不到的就有六人之多,其中以『運球教科書』湯瑪斯只出賽了四十八場最傷),大幅影響了戰力的話,公牛王朝的登基起碼還要再緩個一年。(九一~九二球季,活塞隊在季後賽第一輪竟然連紐約尼克都鬥不過,『壞孩子時代』才算正式劃上句點。)

 所以,後來研究NBA的專家都承認,如果有什麼「喬登法則」(註)的話,只有活塞隊運用得最成功。只是沒有人知道,當年活塞隊總教頭戴利(Chuck Daly)是否真的曾經針對喬登(與公牛隊)設計一套所謂專門撲滅喬登「囂張」氣焰(不只是得分,喬登的防守也令人膽寒)的策略或「法則」,不過,即使公牛王朝大旗已然立起,各隊仍然常會調出當年活塞隊對決公牛隊的錄影帶,企圖找出屠宰公牛之道。

 而後來的事實證明,就算真有「壞孩子法寶」來對付喬登,但能從歷史的演繹中找到教訓,甚至運用得宜而成功的,幾乎沒有。否則,除了喬登自棒球場上回歸的那個九五~九六球季及接著的九六~九七球季,創下了NBA史上例行賽最多勝場(七十二勝)又打平了史上第二多勝場(六十九勝)之後,氣勢如日中天,總冠軍實至名歸之外,不該連其它球季都由公牛隊封王的。至少九三~九四球季,有巴克利與凱文強森在的鳳凰城太陽隊與九七~九八球季,雖與公牛隊例行賽戰績扯平(六十二勝),但氣勢顯然有過之而無不及的爵士隊,就有充分的理由,可以將公牛隊給打掛。可是可是,他們都未能奈喬登何……

 於是,「壞孩子」是如何收伏公牛的,就值得人們咀嚼再三了。



〈一〉 夠壞夠狠。

 「壞孩子」,顧名思義,「壞」是活塞隊的精髓,架拐子是最基本的配備,最重要的是,要擺明了「我就是使壞,怎樣?」。

 或許有人會問:「爵士隊也是以拐子聞名,但為什麼依然治不了喬登?」

 其實,有馬龍在,按理說,不管是什麼對手,都要先畏懼三分的,然而,我覺得,爵士隊固然拐子功不比當年的活塞隊差,但爵士隊或因位在摩門教大本營,鹽湖城,凡事明著總還是得遵循清規戒律吧,因此,壞得不夠徹底。你看,壞孩子中的壞孩子,「大象」連比爾就曾經在博德持球快攻,眼看就要守不住了,乾脆一不做二不休,一把掐住「大鳥」的脖子,撂倒在地,氣得博德要找他幹架時,他還一副「非你死便我亡」地惡眼兇他,好像「造反無罪,打人有理」似的。以前羅德曼還在活塞時,也曾在皮朋一個假動作騙過他時,小蟲在後面一把把皮朋推倒在觀眾席,跌了個狗吃屎,登時血流滿面,下巴縫了好幾針;幾年後,小蟲加入公牛隊時,還有多事的記者「哪壺不開提哪壺」地跑去問皮朋:「你下巴還會痛嗎?」

 爵士隊一架拐子,惹毛了對手,還是會恭敬地等候裁判判決,不像活塞那樣,擺出一種「扁人有理」的姿態。這種打球風格,在喬登與皮朋合作初期,還真會讓其他公牛們駭異,而打慌了手腳。

〈二〉 兩個夠強的防守後衛。

 毫無疑問,活塞隊的二「瑪斯」(湯瑪斯與杜瑪斯)是其中關鍵,因為喬登打的是得分後衛,公牛隊多年以來,始終找不出夠強的控衛與喬登搭配,特別是壞孩子當道時期的阿姆斯壯或派克森,因此,活塞這兩個單獨來看,防守能力都不差的後衛,一旦聯手對付喬登,喬登再有通天的本領也難以自由自在地「飛翔」。要不你看,曾與公牛隊爭過總冠軍霸業的幾支球隊(湖人、拓荒者、太陽、超音速、爵士),儘管也有優秀的後衛,如湖人的魔術、拓荒者的崔斯勒、太陽的凱文強森、超音速的培頓、爵士的史塔克頓,但你再也找不出第二個了,不是嗎?

 而當年的活塞,一下就出了兩個無論放在哪支球隊,都足以成為中流砥柱的後衛,喬登自然沒輒。

〈三〉放喬登,捉其他

 這個觀念的立足點是,你讓喬登拿一百分,但只要讓其他人得分零,而你的球隊拿個一百零一分,你就贏了。

 理論基本上是對的,但等到皮朋成熟到能夠分擔喬登的得分責任之後,其他球隊也就黔驢技窮了,而在壞孩子稱大王的時候,皮朋的成熟度尚未及此,活塞之能宰殺公牛如烹小鮮,恐怕與此有關。

〈四〉別惹惱喬登。

 喬登的抗壓性與抗「屈辱」性令人訝異。他曾說,他最喜歡去紐約作客,原因是紐約的球迷與傳媒每當公牛來訪時,很喜歡「逞口舌之快」,譏諷喬登如何如何,因此,喬登說:「我在紐約打球,壓力特大,而我喜歡這種壓力,它讓我更能夠暢快地發揮。」

 九六~九七球季,總冠軍賽第五場在爵士隊的老家鹽湖城打,比賽當天早上喬登吃壞了肚子(一說是被鹽湖城的死忠球迷在他點的外送披薩裡下了瀉藥),精神很差,那時鹽湖城的報紙紛紛打出「號外」,說喬登今晚會死得很難看之類的文字。結果,喬登「打斷手骨顛倒勇」,狂得了三十八分,帶公牛隊以九十比八十八擊敗了爵士。

 的確有不少球隊不敢在賽前諷刺喬登了,希望能減低喬登發飆的機會,可是,好像效果有限。



 喬登畢竟退休了,再回來球場的機率顯然比台灣發生大地震的機率更低。但每個球隊的得分重心,依然會是其他各隊在與之對戰時的看守重點,現在七六人隊的艾佛森得分能力增強,但艾佛森終究不是喬登,所謂「艾佛森法則」,只要是「讓他得分,看住其他人」便已足夠。

 湖人隊的布萊特太愛耍,也是只要讓他多耍幾次,他就會越來越「獨」,拿到球就硬幹;最有意思的是,「歐尼爾法則」,由於歐尼爾的罰球命中率太差,一直只在五成上下,所以,只要有俠客在,對手只要在禁區找一個二線甚至三線的中鋒或大前鋒伺候,專門犯他規,讓他上罰球線即可,他罰兩球,最多只能進一球,有時兩球都懶得進,比讓他來個大灌籃更划得來。因此,歐尼爾看似雄壯威武的體型,其實對其他各隊來講,還不那麼難對付。

 最難對付的,還是有雙塔在陣的馬刺隊,不論羅賓遜或鄧肯,罰球都有七成以上的實力,犯他們規絕對划不來,而以前一直文質彬彬的羅賓遜,上個球季變得特別會「發怒」,對他們用狠招似乎也不見得管用……雙塔的搭配,目前尚未完全磨合,未來是否能持續發威,也很難說,各隊多半仍採觀望的態度,或許因此,還未見到對圍堵雙塔的全面性討論。

 也許等到各隊意識到「雙塔法則」的迫切性後,這個話題,還有得炒了呢!

(註)一九九三年,一位美國作家史密斯(Sam Smith)寫了一本也叫「喬登法則」(The Jordan Rules)的書,內容針對喬登對公牛隊友的嚴苛與在隊上的專制、霸道而發揮,與本文所討論的「喬登法則」在意義上有所不同,請讀者明察。另外,一九九五年,喬登回到籃球場上後,不少裁判為表「歡迎」,對他特別「禮遇」,因而,有不少人也戲稱這是「喬登法則」。

(後記)為了解「喬登法則」的內含,我曾上美國職籃聯盟雜誌的網站向網友徵詢答案,得到一些網友如Thomas、defetc及署名「編輯部」的網友協助提供意見,得以完成此文,在此謹向熱心的網友們道謝。

台長: 葛蘭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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