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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1 15:20:21| 人氣4,86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淡海新市鎮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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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概要
(一) 計畫範圍及位置:(附圖一-淡海新市鎮區位示意圖)
淡海新市鎮位處台北市中心以北十六公里,南北以台二號省道之二號橋與九號橋為界,西至台灣海峽,東至淡水鎮水源國小,計畫面積1,756公頃。 
(二) 計畫年期:25年(自民國79年起至103年止)。 
(三) 計畫人口:30萬人。 
(四) 土地使用分區規劃:(附圖二-淡海新市鎮特定區主要計畫示意圖)
有住宅區、中心商業區、海濱商業區、鄰里商業區、產業專用區、政商混合區、行政區、醫療專用區、藝術文化專用區、車站專用區、保存區、海濱遊憩區、河川區、高爾夫球場專用區等。 

目前進度 
土地取得與處理:已開發第一期發展區之第一、二開發區 446.02公頃,分回抵價地 104.61公頃,無償公共設施用地 179.78公頃,安置住宅用地面積 2.80公頃,餘為可標售及有償撥用面積。目前除了私人標得土地外,尚包括中油、臺電、中華電信、郵局、中國海專、華夏工商專校及污水處理廠用地。 
公共工程建設:現正進行公司田溪排水下水道凡線第一期及第二期整建工程、淡海新市鎮綜合示範區、九0砲陣地、微波站軍事設施遷建後之後續公共工程 


為紓解台北都會區中心都市成長壓力,配合土地儲備制度,解決都會區住宅不足及房價飆漲問題,並樹立都市發展典範;本署於民國八十一年奉示執行淡海新市鎮之開發,其間「淡海及高雄新市鎮開發執行計畫」、「淡海新市鎮開發財務計畫」等陸續報奉行政院核定作為開發之依據。 

開發情形
(一) 開發方式:全區分三期發展區開發,採區段徵收方式辦理。
1. 第一期發展區:面積857.72公頃,分三區開發,已優先開發第一開發區(綜合示範社區)面積303.53公頃,及第二開發區面積142.49公頃,合計446.02公頃。 
2. 其餘地區:除海濱遊憩區外,餘後期地區開發時序奉准調整,將視第一期發展區第一、二開發區實際開發情形及土地標、讓售達成相當程度,或配合產業引進需要與財團法人專責開發機構之設立,賡續辦理開發。 




(二) 開發進度:已辦理第一期發展區第一、二開發區,合計面積446.02公頃土地之開發,佔全新市鎮總面積之25.4%。 
(三) 公共工程建設:(附圖四-淡海新市鎮公共工程建設成果圖)
1. 已竣工結案工程:淡海新市鎮綜合示範社區拆遷戶安置住宅新建工程、整地工程、海堤工程、造地工程、第一~四區公共工程、「囊底路、地下配電場及號誌、標誌工程」公廿二廿三公園新建工程、拆遷戶住宅周圍兩街廓道路景觀工程、一期二區公共工程、公共工程第三區改善工程、九○砲陣地微波站軍事設施遷建後之後續公共工程、全區喬木植栽種植工程、公司田排水下水道幹線第一期整建工程。 
2. 施工中工程:「公司田排水下水道幹線第二期整建工程」、「綜合示範社區全區臨時性人行道簡易鋪面工程及路燈、號誌、標誌第二期工程」、一期二區臨時人行道舖面工程、植栽綠化、路燈及號誌工程。 
3. 後續工程:一期二區自來水及瓦斯專用區整地工程、淡海新市鎮綜合示範社區RD1-2、RD2-1及RD6-2計畫道路銜接工程、淡水海軍發射台遷建工程、綜合示範社區及一期二區之維護管理、綜合示範社區及一期二區公共工程之修繕及更新工程。 

(四) 土地取得及處理:
1. 土地取得:透過撥用公地、填海造陸新生地、未登錄土地、徵收私有土地等方式取得土地面積446.02公頃。 
2. 土地處理:分回抵價地面積104.61公頃、無償公共設施面積179.78公頃、拆遷戶安置住宅用地面積2.80公頃,剩餘可標(讓)售及有償撥用土地面積158.83公頃












台長: 新蘲~劉靖傑.ㄚ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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