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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8 01:45:03| 人氣1,15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在魁北克打租房官司4: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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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017日在Regie du Logement租房委員會和房東打官司的那一幕仍然歷歷在目。那天下午兩點半我、妹妹和擔任證人的娘按照通知書的時間抵達,簽了房租合約的我和妹妹是當事人,不准身兼娘的翻譯,所以還有一位魁北克翻譯公會安排的華人翻譯來會合。報到後進入大廳,那像醫院大廳一樣的等待室滿滿是出庭的房東和房客,我們在一排排長椅中找了位置坐下,我一邊看手上的資料,一邊張望,害怕地想著那個灰灰的摩洛哥房東不知道躲在哪兒,卻看見身邊一個穿西裝、打開公事包正翻閱文件的中年男士,很專業的模樣,說不定是律師呢!妹妹和娘都沒說話,妹妹把我的書包拿過去,幫忙把公文、掛號信、相片、帳單一張張整理好。

   

    等了沒多久就聽到職員叫我們名字的聲音,才起身,就看見房東不知從哪兒冒出來了!我的心臟霎時劇烈地跳動,他卻快步走著看也不看我們,娘低聲罵起來:「那個垃圾!」我們被帶到一個小房間,一位中年的褐髮女法官坐在正中央的講台上,對我們笑了笑,她面前兩側各有一張長桌和兩隻椅子,我們和房東各坐一側,娘和翻譯則坐在後方。法官審核了我們的身份,又問我們願意使用何種語言,我們說英語,摩洛哥房東說法語,法官答允後對我笑:「抱歉,法語也是官方語言,我不能拒絕。」她接著宣布開庭,要我們舉起右手宣誓所言句句屬實,我竟緊張到舉起的手抖個不停,惹得她的眼神在我身上多停了兩秒。

 

    法官雖然手上已經有訴狀,仍舊先問我為何控告房東,我把暖氣不合格、水管遲遲不修兩大問題講了一遍,還憑著記憶指出比較重大的狀況發生的日期。她唰唰唰在紙上寫著,到了一半突然喊停:「慢一點,我趕不上。」妹妹按住我的手,娘也聽不下去了隔空喊話:「妳說話太快!」好不容易我冷靜了一點,法官問:「有沒有證據?」我趕忙讓妹妹把我們在那棟公寓拍下來的破裂失修的水管、漏水的洗手台、洗衣間灌冷風的牆壁縫隙相片全呈上,她一張張看後便叫房東去:「這是你的公寓嗎?」他說不知道,法官說:「仔細看。」他終於承認是。他回座以後法官轉頭繼續問我們:「發現這些問題後妳們怎麼做?」我說,因為房東只給了我們呼叫器號碼,我們只能被動等待回電,房東要不失聯、要不拖延,催促了幾個月見遲遲不修,我們便寫了至少三封掛號信,後來他才叫來一個水電工,我們把水電工的名片和掛號信影印本呈上作為證明。法官要娘敘述停水的狀況和作為家庭主婦遭受的困難,娘回答:「沒有熱水,只好在電爐上燒水後送去浴室;浴室洗手台漏水,只好到廚房刷牙洗臉;洗衣間漏冷風水管結凍,只好用手洗衣服。」一邊表演在洗衣板上洗衣服的模樣,法官專注地聽翻譯,我看娘快哭了,我和妹妹也快哭了。

 

    我們的陳述到此結束,法官開始問房東,對話全是法語,我不想聽房東編派的可恨說詞,寧願聽不懂,貧乏的字彙程度在這非常時刻卻被逼得聽懂幾分。法官問:「為什麼遲遲不修水管?」房東說那是房客不把窗戶關好導致水管結凍破裂,法官抬起頭來:「我問為何不修水管?」房東支支吾吾,法官又問:「為什麼不給房客電話號碼?」房東說他是忙碌的電子技師,接電話很不方便。法官寫下來,接著問他為什麼告我們?房東說因為我們違約搬離,使他損失了四個月房租,他呈上水電費帳單、室內整修帳單,表示的確沒有找到新房客入住。法官轉向我們:「為什麼沒有告知就搬遷了?」我說反正房東不會同意中止租約、也不會改善住房條件,與其忍耐,不如離開。法官盯著我:「違約是妳們最大的問題,當時來租房委員會商談的時候其實可以提出中止租約的請求,為什麼沒有這樣做?」我聽了真是大吃一驚,原來租房委員會有這樣的服務,魁北克的官方契約不是那樣死板啊,我太粗心了!房東此時突然說:「她們才不是因為住房條件離開的,是因為買了新房子啦。」這可大大不對了!我把驗屋師Marshall寫的報告呈上去:「新房子要換地板、上油漆、更新衛浴設備,匆忙地搬進去是被逼的!」法官收下讀了一會兒,房東轉頭看了我一眼,這是這一天他第一次正眼看我,他一定很吃驚我們還準備了這個吧?

   

    法官把雙方的資料整理好,先對房東說:「你的確損失了房租,可是怎麼可以把停車場整修費用歸給她們?那是房東的成本。」又轉向我們:「我可以理解妳們的痛苦,可是既然簽了約,就要按照規矩來。」兩個小時的庭訊到此結束,審判結果日後通知,我鬆了一口氣,妹妹和娘一起來收拾東西。此時只見房東居然靠上去和法官說話,我們停了下來,他到底還要說什麼?那位華人翻譯說:「有些人就是這樣,不過不用擔心,法官不會採納在庭訊時間之外的任何陳述。」走在法庭外的走道上往後瞧,只見房東也步出小房間,我戒備著他會不會從後方靠近,雙方卻在走出租房委員後朝著相反方向離去。我的腳已經軟了,娘和妹妹卻很有元氣:「該說的話都說了、該給的證據都給了,已經做得很好了!」第二天回學校後遇到同學Johanna,我告訴她昨天缺課是因為去打租房官司了,她聽了臉色大變: “Oh, no!”

 

    法官的審判結果兩個星期以後就寄到了,密密麻麻長達四頁的法文判決書,我找了半天,看見法官判我們應當賠償房東房租損失,但是因為長達四個月未找房客是房東本身的責任,所以是一個月860元房租×2個月加上水電費和廣告費共是2,020元,另一方面,房東應當賠償我們的精神財務損失1,400元,折合後我們要付房東620元。我迷惘地盯著,原來我們過去兩年來的煎熬僅僅是為了這個嗎?那麼很多時候怨嘆與憂懼是不是在浪費時間呢?畢竟又學到了魁北克生活的一課,我們對法官的判決心服口服,房東在法庭上也沒漫天撒謊,我在判決書指定的截止期限前把支票寄去,幾天後就從銀行對帳單上看見已經兌現的紀錄。這件事終於結束了,再也不必見到摩洛哥房東那張灰灰的臉孔、再也不必在夜裡為了那棟公寓的糾紛輾轉反側。記得上庭前和Kay講越洋電話,她告訴我:「妳不僅是對著法官說話,還是對著法官背後看不見的上帝說話,好好表達,請祂評評理。」加拿大也有壞人,可是這兒有明確的法律和明理的法官,我在這幾年裡學到行得正、坐得直,也知道必須懂得把自己的立場解釋清楚,不要鬧、不要撒潑,但一定可以平和地據理力爭。

台長: 妞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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