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我的父親
「無恥之徒虐待父親;下流之輩逼走母親。」(箴言19:26)
在所有人際關係中,對父母的關係是最不用巴結討好的,因為他們的愛似乎”本來”就存在,不論我們給他們的回應如何?
人的矛盾性,這種無私的愛,如果你這一生沒有領受到,似乎對你的生命來說,卻是永遠的缺憾。 在韓國戰爭逃難的隊伍裡,大家拖著疲憊、饑餓的身軀急步行走。逃難隊伍中有輛車,美國宣教士夫婦在裡頭,剛駛上一座橋頭,嬰兒的哭聲,從橋下傳來,沒有人留意,戰亂的年代,人人自顧不暇,哪有心思管他人的生死?宣教士太太聽到嬰兒的哭聲,驚醒過來,兩人開了車門,往橋下的草坡走去,突然,被眼前的景象給嚇呆了!一個一絲不掛早被凍死的女人,僵硬、冰冷的雙手,緊緊抱著裹滿衣物、嚎啕大哭、出生沒多久的小嬰孩。年約三十歲的婦人,在逃難途中臨盆,沒人願意伸出援手,一人躲進橋底下,用盡所有的力氣將孩子產下,把所有禦寒的衣物全給了孩子。
兩人領養了孤兒,搬去美國,後來孩子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他請求宣教士帶他到母親生他的地方。於是他與宣教士夫婦又回到廿五年前的韓國,回到當年母親將他生下來的地點,低下頭來向上帝作了一個禱告之後,他開始把自己身上的衣服,也一件一件的脫下來,整齊的鋪在地上,直到自己也像當年為他犧牲的母親一樣,一絲不掛的跪倒在地上,嚎啕大哭的喊著:「媽!當年其實妳可以丟下我不管,一個人好好的活下去!可是,妳沒有這樣做,卻把身上所有的衣服脫下來,寧願自己赤身凍死。媽!我沒有機會報答妳,只能用這樣的方式告訴妳,謝謝妳用犧牲的愛讓我活下來!」
一.應記念父母生育之恩
父母生育我們,十月懷胎,劬勞養育,是一項恩典,提摩太前書第五章四節說作兒孫的在家裏學習行孝,“報答親恩”。顯然聖經認為父母對兒女有生育的恩典。現代青年受新思潮影響,以為父母本不想生育兒女,所以談不上甚麼功勞。這不單不合聖經真理,也不合中國的孝道。“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這是中國人的教訓。因為父母最掛念的是兒女身體,從孩子出生到成長,每一天都關注他們的健康。所以父母生養我們,單單身體方面已有恩典。這正是聖經的教訓。聖經說我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身子上榮耀神。意思是說基督徒要照顧自己的身體,因為是神的殿。當然這話不是給那些整天只顧着自己身體的人的,但有些人卻太不顧自己的身體,縱慾損身,既不孝敬父母,也不尊重神的恩賜。
我們的生命是神藉着父母給我們的,所以我們要記念父母生育之恩。
二.要奉養父母
“奉養父母”是聖經中在孝道上的用法,也是“孝”字本身的意義。中國人講孝包括報答親恩,供奉他們的需要。聖經裏有沒有說奉養父母是孝道?有,耶穌責備法利賽人藉着古人的遺傳,廢了神的律法,因為它們說已把金錢奉獻給神,所以不須奉養父母。這是一種取巧。可能曾經有過這樣的例子:有一個人只有一點錢,給了父母就沒有錢奉獻給神;奉獻了給神就沒有錢給父母,所以在這情形下他就把金錢奉獻給了神。但法利賽人用這個為藉口說人如果奉獻給神,就可以不給父母了。說這話的人可能既沒有奉獻給神,也不奉養父母。所以從耶穌責備法利賽人的話裏可以看見,基督徒孝敬父母,應供給父母肉身上的需要,在父母在生的時候,盡兒女的責任奉養他們。
三.要聽從父母
以弗所書告訴我們:“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裏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孝順”是孝敬兼順從。耶穌童年時順從祂父母,離開聖殿回家。雖然祂以天父的事為念,仍然聽從肉身父母之命。
父母不是完全人,未必所作的都對,也有叫兒女作壞事的父母,我們不能都聽從。若在惡事上聽從,等於陷父母於不義了,不算是孝。
古人論孝包括勸諫父母。當然父母常為兒女的好處籌算,只有少數本身為非作歹的,會叫兒女作壞事,真孝包括勸諫。提摩太前書第五章一節說:不可嚴責老人,只要勸他如同父親。不是不可勸責,但不可“嚴責”,要在勸中有愛有敬。古聖教我們勸諫父母要“下氣”,“怡色”,“柔聲”。“諫而不入,起敬起孝,悅而復諫。”意即勸諫父母時,要沒有氣怒的臉色,聲音柔和。若父母不聽,要格外敬愛他們,有機會再勸諫他們。這種溫柔而不斷的勸諫,與聖經的教訓相合。聖經沒有說要包庇做壞事的父母,而是要站在真理立場,不陷父母於不義。所以應該聽從父母,也應該勸諫。
四.讓父母分享你的成就
約翰福音第十七章中,當主耶穌快要上十字架的時候,為門徒最後的禱詞中說:“父啊…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然後又說:“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主耶穌在世上榮耀了天父,我們作兒女的要榮耀父母。英文聖經常將孝譯作“honour”,即尊敬。其實孝順不止尊敬,還包括感恩,聽從,奉養和榮耀的意思。
“尊親”即尊榮父母像主耶穌已經榮耀了天父那樣。我們極可能將一切成功歸功給自己,因為每人的成功都經過一番努力,我們對自己的奮鬥有很深的印象,卻很容易忽略了我們現在的成就一半是父母辛勞的結果。但因為前一半不是自己的辛勞,所以印象不深。當你看見你的父母親動作越來越遲鈍,臉上越來越多皺紋,人也越來越老,健康也逐漸退步,你應該知道這些都是她為你辛勞的結果。
在這突飛猛進,日新月異的世代裡,很多生活方式變得不太一樣,「網路、手機、提款機…」雖帶來便利,也帶來很多的不便利。似乎我們不斷都得學習新的操作方法,這點對年長者來說,倍感吃力。在年輕時,我們頭腦好身體壯,面對挑戰與新奇的事物,我們有應變能力,但隨著年齡逐漸老邁,我們行動反應變弱(身體退化)、思想緩慢、也跟不上這世界的脈動,和青壯年就會有越來越大的差距。
當我們最需要幫助時,兒女的態度決定了我們的生活。我們應該欣賞父母曾為我們勞苦,將我們的成功與他們分享,這就是對他們最大的安慰。
父母把期望放在兒女身上,到晚年才大失所望,是非常痛苦的。
林肯總統當選時,第一件事通知他的母親與他分享成就。華盛頓參加海軍訓練前,向母親道別,看見母親流淚,他便吩咐僕人將行李搬回,但他母親說:“我知道神會賜福給孝敬父母的兒女。”這正是以弗所書所講的“帶應許的誡命”。華盛頓明白他母親贊成他去,接受海軍訓練,最後當選了美國總統。可見西方國家早期也注重孝道。
基督徒應照聖經教訓盡孝,並且使父母得尊榮。
五.要帶領父母信主
如果我們今天得到我們認為最好的福音,卻不將這最好的給父母,怎算得是孝敬呢?所有做母親的,也會將最好的留給兒女。就算不是真正最好,卻是她所認為最好的。我們今天肯不肯將最好的給父母呢?
帶父母信主,要為父母的靈魂“受生產之苦”。父母曾為我們的肉身受劬勞,現在我們是否願意為他們靈魂劬勞呢?為着帶領他們信主,可能有許多艱難,但你付的代價即如母親生他的時候有許多痛苦艱難。我們孝敬父母,必須冒着困難領他們得救。
有時在我們的人生中必須到了某一年紀才能領悟父母之愛。但可惜常領悟得太遲。“樹欲靜而風不息,子欲養而親不待”,有一天你認為應該孝敬他的父母的時候,他們已經離開世界了!或者到你的兒女輕忽你的時候,你才醒悟過來,原來自己輕忽了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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