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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3 03:48:43| 人氣11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Why n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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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親朋好友眼裡,我應該是一個無敵叛逆的人。雖然我自認個性很卒仔。我們也是從小不敢多問什麼乖乖考試長大的。每個周日的主日學也是乖乖去不敢耍賴。

    我的叛逆全要歸功於我的阿爸從不主張他的父權,除了小六背著家人搭計程車去高雄逛百貨公司被他罵之外,他幾乎不大干涉我的人生。

    除了長大之後偶爾唸說:【妳這麼兇又這麼粗魯,還愛坐在椅子扶手上,是要怎麼嫁得出去啊?】

    天曉得就有怪男人想娶【這麼兇又這麼粗魯,還愛坐在椅子扶手上】的女人。你說世界多麼無奇不有啊!

 

    最近聽到一個年輕女孩被父權干涉:不能穿黑色衣服、不能瀏海。理由大概是和運勢迷信之類有關,令人匪夷所思。

    我以前在家不敢穿紅色戴紅色以外的東西(粉紅色也要偏紅不能偏粉),黑白兩色尤其避免。因為家裡有老人家,基於關愛她的心靈,我都不叛逆。至於說穿得很辣或者裙子爆短,那我就不管了。

    我們家老母和阿嬤不喜歡我剪短頭髮,但也阻止不了我偶爾抓狂亂剪。反正,醜是醜我自己的。

    為什麼在這麼自由開放的社會還要被父權干涉那些呢?我想了很久,除了【迷信】也沒別的理由了。

 

   【迷信】真是全世界最可怕的事情,因為道理就掌握在一些【有心人】的手上,他們靠著怪力亂神操控著他人。而他人為什麼要買單?就是因為怕違背了,就有科學所不能理解的壞事發生。

   我也頗怕鬼的,雖然從沒遇見過。有幾次看著自稱通靈人士,希哩呼嚕之後,聲稱剛才從我身邊的人身上趕走了幾十個鬼。我傻傻地看著那兩個人,覺得真是見鬼了:來空空、去也空空。然後不費吹灰之力拿了一萬多。害我一念之間想當神棍---世界上還有比這更好賺的錢嗎?當作家寫得要死、當律師煩得要死、當上班族窮得要死,那麼當神棍應該是最好賺的。

    從前女人為什麼要聽男人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只有男人可以祭祀,只有男人可以和鬼神溝通,所以萬一違背男人就等於違背神的意念,女人難道不被嚇死嗎?

    我覺得很多古老習俗其實都和老祖先的智慧,以及大家族情感有關,其實和鬼神無涉,只是藉鬼神之名去操控他人,方法簡單迅速有效。但我覺得,現代女人應該要叛逆一點,不要照單全收,請先去理解一下每個習俗背後的意涵,篩選一下符合時代環境和不符合時代環境的,從實際面去找出遵守的理由。如果沒有,就放棄它吧。讓自己過得更自由不是更好?用自己的雙手雙腳去找到屬於自己的規則不是更好?

 

    我不覺得人需要太過追求死後的【鬼生】,並以此來決定當下的【人生】。孔子說:【未知生,焉知死。】

    鬼神以及天堂地獄的事情,僅供參考,而每一個人的責任,就是把自己的人生負責好。就好像外面有多少比鬼還恐怖的男人,也是僅供參考,不關我們的事。我們就是要找到自己想要的幸福啦!

    不必為了魔鬼男人精進自己的戀愛技巧,反正妳也不想和鬼綁在一起一輩子啊。

 

    很多人都說,基督教的信仰最綁手綁腳,這也不能那也不能。但以我現在的智慧看來,我覺得基督教最自由。為什麼呢?因為上帝本來就主張人該有自由意志,祂可是基於這個理念造人的。

    至於十誡,也很簡單。

第一誡:除了耶和華以外,不可有別的上帝(出二十3;申五7
第二誡:禁止拜偶像(出二十4-6;申五8-10
第三誡:不可妄稱上帝的名(出二十7;申五11
第四誡:遵守安息日(出二十8-11;申五12-15
第五誡:孝敬父母(出二十12;申五16
第六誡:不可殺人(出二十13;申五17
第七誡:不可姦淫(出二十14;申五18

第八誡:不可偷盜(出二十15;申五19
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出二十16;申五20
第十誡:不可貪婪(出二十17;申五21

    如果違背了怎麼辦?上帝說: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

    所以違背了以致於碰釘子了怎麼辦?那就回到上帝面前,愛上帝,人生就是全新的。

    所以基督教最自由,回歸到最後,只要相信上帝愛上帝,作什麼都是自由的。  

    作人實在不需要那麼忙碌,逢年過節燒香拜佛供養一堆神迷信一堆東西,最後捫心自問:生活沒有更好,人生也沒有自由可言,到底是為了什麼?

 

    用腦袋和愛去過日子,人生大自由,要穿什麼作什麼?Why not?知道在不開心的時候收手就好了。萬一收不了手,去找上帝。

台長: 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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