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對於六年級生而言,應該是這兩年最[政治正確]以及[時尚正確]的事情,從前年年底,我的第一個好朋友走進結婚禮堂之後,這件事情就悄悄地侵入了我的生活空間來。
而我終於發現,結婚是戀愛之外的一門大學問,而且這背後的學問和愛情一點關係也沒有。這個發現是在我起了結婚的[實質計畫]之後,我媽終於一反對我們進行多年關於婚姻[政治正確]的教育,第一次對我說出[非政治正確]的實話。
在提倡女性自主的今天,我覺得有必要把這些媽媽們表面委屈心底爽快的實話給說出來,好讓準備要走入婚姻的女人可以更甘願一點,反正既然我們要嫁的也還是那堆傳統文化餘毒下的男人們。
例如說冠夫姓。小時候一直以為冠夫姓氏超級浪漫的事情,拜託,能夠徹徹底底地融入心愛的男人整個身心甚至姓名(劉德華說,[享用我的姓]),是多麼甜蜜的事情,可是長大了之後,基於知識水平提升加上[女性自主政治正確],發現那是一種了不起的其恥大辱。為什麼我一個好好的[李小慧]最後要變成繞口的[張李小慧],怎麼看都是矮了一截。
難道過去千千萬萬的女性同胞都是笨蛋,都不曾發現過這種可怕的羞辱嗎﹖如果這是一個[人道不正確]的事情,那麼基於人性,它早該不存在了,不大可能只是因為女人沒受教育而忍氣吞聲幾千年。(因為人性如洪流,不可壓抑。)
我的媽一語道破這其中的玄機,那就是,一切都是為了夫家的財產。因為基於中國人的觀念,家族的事業和財產都是父傳子、兄傳弟,就算是全家死光了,也得要傳給表兄弟或者一表再表的兄弟,那只是因為同姓同家族,外姓的人就不算自己人,不可以沾到一點邊。
我媽也終於提到我和我老爸不同姓的終極理由,並不是過去所說要為母親那一邊傳宗接代那麼浪漫,那是[因為鄭家有錢,是大家族,遺產分了三代還沒有分完,還要祭祀公會來分。]。我的外婆和媽一直以為我遲早可以分到一點羹,可惜從我外婆那一代早就沒有希望了,因為她是個女人,祖先祭祀公會裡頭的名簿沒這個人。
我的外婆四十幾年沒再嫁,原因除了是因為被我外公寵壞了之外,還是希望有一天能分到黃家的財富。
原生家族的財富沒有分到,可是我外公那邊的兄弟倒是因為孤兒寡母心生不忍,很客氣地分出了一些利益。
即便現代人也是這樣。我媽說,要是對方夠有錢,冠個夫姓也沒啥了不起的。這和女性自覺無關,和利益有關。如果老公叫做張大成,那麼他就算是英年早逝,妳也還是張李小慧,不可忽視的子孫,分財產不能忘了妳這個姓張的。
再說到女人結婚為什麼要到夫家去伺候公婆。同理可證,那等的是公婆百年之後的家產,特別是那間不動產。如果那個房子是公婆打下來的江山之一,那麼妳就是要抱著[戲棚下等久就是妳的。]的心態,去伺候公婆,因為妳要的是非妳打拼所得到的財產,妳當然要稍微付出。
那男人為此遺產付出什麼﹖這個倒不必追究,因為自古男人早死,只要妳冠好夫姓守好田產生下兒子把身體顧好,那些遲早就是妳的。
工作看的是老闆的臉色,能力不佳產值不好,一個子也沒有,但是相對之下伺候公婆比較簡單,只要承歡膝下虛以委蛇就夠,管妳做得夠好不夠好,只要妳死巴著家族身分不放,這些東西早晚就是女人的。而且,每個可憐的上班族都應該知道,一輩子要能有一棟沒有貸款的不動產,簡直是神話。付出和收穫當中孰輕孰重,可見一般。
而且,女人有沒有自己的事業還算是其次,重要的是有沒有自己的私房錢。事業會因為各種天有不測的理由宣告終結,但是錢抓在手裡就很實在。所以,如果女人在家當黃臉婆的時間有把[自己的錢]管好,起碼自己可以永保安康,如果連老公的錢都可以管好,那就可保婚姻永保安康。因為,沒有錢的男人就沒有女人,這是自古以來的鐵律。沒有錢的男人要有女人,都活在三十歲俊俏且沒有陽萎之前。
在家當黃臉婆也沒有什麼不好,除了臉黃一點需要美白面膜。工作一直是很累人的事情,光是想想只要從妳25歲踏入社會之後,就有將近三十年的時間是必須朝九晩五不可懈怠的日子,這其中要面對的是,年輕時候無數的色狼伸出魔爪的的危機,再加上不再年輕時候得忍耐色狼不再對自己有興趣的挫敗。更重要的是,骨質酥鬆症報到之後,還得要病不病的拖著身體去工作,何苦來哉﹖光是這一點,面對為了養家老公無賴似地喋喋不休沒完沒了,就把它當成日常檢驗自己有沒有重聽的習慣,別管他了,只要他賺的錢有給夠妳們母子生活費。
再說到生兒育女,現代女人說太折磨也太不公平,為什麼要[幫男人生小孩],付出身材和生活品質的代價﹖我親愛的男朋友對我說,子女是女人的依靠和資產,可不是男人的,雖然他冠的是父姓。
妳看看身邊的男人,哪一個不是把媽放在心上掛在嘴邊的﹖男人一天有九個小時以上不在家裡,回到家倒頭就睡,工作情緒不對就罵小孩,要小孩子體貼父親[養家活口]的心,哪裡比得上[肚子餓了有媽媽在]那麼容易﹖而且,既然爸爸總是因為工作壓力過大而呈現出大便臉色,然後和小孩子一同歡笑的總是媽媽,天大的教訓總是爸爸來幹。
家庭經濟起了狀況,男人心疼的是不用工作但吃不好的媽,可不是那個得死命工作也吃不飽的爸爸。
除此之外,自古以來男人早死,他能享受子女的時間比不上女人,能享受子女照顧的期間比不上女人。浪漫一點想,孩子是男人送給女人的禮物,並不是負擔。
那如果女人早死怎麼辦﹖那還用說,男人當然是去找其他的女人照顧他,也不會徹底依賴子女,這是男人的荷爾蒙和大男人情緒作祟。
再說到大男人。我媽說,大男人主義其實沒有什麼利益可言。女人之所以願意給她的男人賣三分面子,那種願意就好像在戰場上喊著[衝啊﹗]的那個人一樣,妳不給他一點激憤,他怎麼衝﹖大家都是人生父母養的,誰願意死在戰場上﹖
有一天我發現自己也有女人這種擺爛的態度,當有一天隔壁鄰居來敲門說要做什麼事情的時候,還沒有結婚的我居然衝口而出說﹕[可是我老公不在耶,要不要等他回來再說﹖],輕而易舉過關。
這其中煩心的[工時],我可以用稿費賺到$5,000,全然屬於我自己的私房錢。
同樣是人,為什麼要男人照顧女人﹖就算男人體力真的比較好,可是誰來教他們[願意]照顧女人﹖[那不過就是荷爾蒙作祟。],我的一個已婚女性朋友對我說,女人本來沒有那麼柔弱,可是硬是要裝得那麼柔弱,只是為了刺激男人的荷爾蒙,讓他們失去理智去為女人拼死拼活,如此而已。否則,男人的本性比女人更擺爛---基於生物學的立場,他們的精子很多,不怕絶子絶孫不能繁衍後代。
誰說活著,就一定要證明自己的生存能力夠強﹖如果妳真的有點生存能力,根本不需要證明,反正走到哪裡妳都可以活下去。所以,何必非得在男人面前逞強﹖女人的生存能力可以拿來做的事情可多了,例如說,繁衍子孫﹔例如說,把男人身邊的所有親密關係全都掌控好,讓他逃得了和尚也逃不了廟。
妳的男人當然要臭屁一點,既然他總是得出面為妳們共同的家處理事情(妳當然也可以處理,可是太累不必。),妳總不能讓他太分裂,在妳的面前是一條蟲一無是處,卻要在外人面前假裝威風凜凜,這樣會把他們逼瘋的。讓他盡可能地臭屁吧,反正他到頭來生存的命脈都在妳的手上,事實上也沒有多強。
沒有人攻擊得到垂簾聽政的老佛爺,就算天災人禍兼亡國,垂簾聽政的人也不必下罪己詔。
我終於發現,自古以來,表面上苦的是女人,實際上苦的是男人。男人得硬,光是這一點,就夠費神傷精了。而我更發現,這些年來的女性自主,至少在中國社會,爽到的不是女人本身,而是男人。如果妳聽到有男人對妳高喊[情慾自由]、[女性自主],千萬不要太高興,因為沒有人會變態到去高喊敵軍的[生存方針],除非這對他們本身存在著利益。
男人對妳說[情慾自由],是為了他不想背負傳宗接代的任務但想一逞性欲﹔男人對妳高喊[女性自主],為的是希望妳可以自立自強,別讓他背負太多生存壓力。
我的一個朋友A交往了威風凜凜的法官大人之後,生活陷入困境,那是因為她在成為女朋友這個身分的同時,就開始受到男方家長[媳婦]的檢視,不但男方家長隨時CALL她把她當成跑腿的家族成員,更要她每個星期定期到男方家裡頭報到,表現出她[值得被娶到]的樣子。她說,每和男方家人吃過一次飯,她緊張的情緒連續三天無法回復正常,幾乎崩潰。就算她得到了未婚夫名下的不動產,付出的代價就是公婆永無止盡的騷擾要求。( PS﹕重點在於,不動產是丈夫名下的,不是她的。)。
兩個人的權力基本盤有所落差。一個是家世顯赫的大家族,一個是沒有美麗權勢或者其他優勢的平凡女人。
另一個朋友B和一個白手準備起家的窮小孩交往,她一天24個小時佔據了那個男人的生活和薪水袋,而且家庭聚會還可以沒有理由缺席,對方家長無法掌控又無法置喙。而她所必須付出的,就是專心地愛著她的男人。
兩個人的權力基本盤也有落差,雖然女方家庭只是比男方經濟好一點,可是女方得到的權力是男方的愛,誰都知道,這份愛是支持他奮鬥經濟的唯一力量。
朋友C的男友乾脆直接告訴朋友C說,如果她和他媽有意見不合,他一定挺她。她的薪水和生活照樣是被朋友C佔據不放,心甘情願。
男人早年父母紕離,母親又歇斯底里。男人是在外婆的養育底下長大。朋友C在過去男人窮困潦倒之際曾經接濟過他一陣子,也算這個男人有良心,終於成才之後願意交付一切給朋友C。
我還聽說一個女人只是因為問了男友[結婚後錢給我管好不好﹖]而已,交往一年半的男友無聲消失,而其中提出分手的還不是男人本人,而是男人的母親大人。
那個男人是醫師。
這些故事在在告訴我們,女性自主和女性利益有所衝突,而真正的女性自主,只是在這兩者之間選擇,妳勢必得妥協其中一個,才能得道升天。
所以,關於女性自主和結婚之間,問題的癥結其實在於---[男人一生的打拼以及收受的遺產將何去何從﹖]而已,妳可以舉手說要,也可以舉手說不要,但是任何一個選擇都是要付出代價。
基於生物的本能,女人為什麼要買這個帳﹖原因其實很簡單,第一、女人雖不早死但早衰﹔第二、男人雖不早衰卻早死﹔第三、一生資產有限但是人類對安全感的期望無窮。如此而已。
我實在還是忍不住想告誡全天下的女人,在妥協和利益之間,基於妳的條件,仍然是可以活得安自在的,請不要全面放棄。不管女人的條件在哪一方佔具優勢,都不可忽視,請不要為愛迷失了心腸,讓自己處於乞討愛的地步,因為這是人性,違反了人性,就是變態行為,如果這樣全面放棄自己的權力,妳的男人還不對妳夠好,那就是盲目的愛,總有一天會醒,差別只在於,妳醒的時候還是個荳蔻少女,或者是已經變成一個白髮蒼蒼的老太婆。
愛著自己迷戀的對象當然是很爽,可是幸福,高潮得更久。在愛情的[政治正確]裡,迷戀,才是一個不折不扣的錯誤。
在六年級的結婚潮裡面,謹以此向包括我在內仍然必須和傳統大男人相依為命的可憐女子,獻上一點小小的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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