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遺址的範圍
梅林遺址比較完整的記載,是一九九三年四月一日,中央研究院研究員臧振華等人,做第二高速公路後續計劃沿線文化遺址調查評估報告資料,記載著發現梅林遺址的概況:「梅林遺址位於斗六丘陵、梅林溪河階、梅林聚落,大約在陸軍軍營東側,舊的忠烈祠南方,雲213西側,德力雞場北邊的河階台地上」東西寬約325公尺,南北長約200公尺,面積約60000平方公尺,土質為黃褐色砂頁岩老沖積土,遺物分佈以東側較密集,多散佈於地表,未見文化層。陶器有兩種:
(一)、橙色夾砂陶或夾細砂陶,火候不足,硬度不高約二度左右;器型以罐形器為主,器表多為素面,少數器表施有繩紋。
(二)、灰黑色夾砂陶摻雜細砂,質地較軟,硬度約二度,未見型器,器表以素面為主,未見紋飾。
石器有打製和磨製的石斧鋤形器、磨製錛鑿形器及打製石片器。由發現的遺物陶器的特徵推測,屬於臺灣南部地區新石器時代晚期大湖文化王公園類型的遺址,年代大約距今兩千至三千五百年前。
梅林遺址調查發現的經過
民國八十七年四月,斗六市梅林里梅湖工作室人員,從中二高後續計劃沿線調查評估報告資料,得知梅林遺址的存在,於是經常去尋找,終於在梅林里靠近湖山岩的山坡地和果園裡,找到一些被雨水沖刷裸露地表上的石器和陶片;石器有打製和磨製的石斧、鋤形器、石片器及一個紡紗輪,但是未見文化層。於是他們專程將這些遺物送到中央研究院鑑定;鑑定結果證實距今約兩千至三千年的遺物,陳南榮得知此珍貴訊息,馬上拜訪梅湖工作室負責人潘是輝,並拍攝石器和訪紗輪。
事後經常利用課餘時間到梅林做田野調查,經過兩個多月的努力,民國八十七年六月二十二日終於在梅林國小左後方,中二高梅林段工地(168k+500)附近和梅林里番子溝的果園裡,離地一百六十公分的土堆下,發現了梅林遺址的文化層,同時也在地面和河溝發現了許多石器和陶片;陶片為橙紅色、灰褐色、灰黑色、黑色等夾砂陶,因火候不夠,硬度不高,加上幾千年的風化,陶片已破碎不勘,器表多無紋飾,少數施有細繩紋;器形有腹片、口緣、陶蓋紐等,其中陶蓋紐為四方形和憎帽[馬鞍形]兩種,形式十分特別,值得考古專家研究;石器有打製和磨製的石斧、石鋤、石片器、石錛、石刀等,型式完整,數量眾多,質地大多為砂岩,少數為泥質砂岩和斑狀安山岩。
由梅林遺址的文化層和古物的出現,顯然中二高梅林段已挖掘到史前遺址,又加上細繩紋陶的出現,初步研判梅林遺址可能有三千年以上的歷史,代表著雲林地區早在距今三千前就有人類居住,歷史意義十分重大。
陶器與石器
雲林縣政府委託雲林科技大學文化資產研究所教授陳木杉與中研院劉益昌教授共同主持梅林遺址的範圍及文化內涵的發掘,探坑,並於九月二十一日提出斗六梅林遺址內涵範圍研究計畫期中報告,其中並詳細記載文化遺物陶器與石器
一、 陶器:
本次發掘出土的陶器正進行分析中,初步觀察可以區分為二種陶類
(1)夾砂陶類:
表面橙褐色到褐色,灰或黑胎,夾細砂並有顆粒細小的黑色砂粒。本類陶器約佔全部的97%以上。以本類陶製造的器物主要為容器及其附屬部分,器型以罐型器為主,缽型器次之,此外常見器蓋及蓋鈕。本類陶器表面紋飾僅有繩紋一種,繩紋相當細緻,屬於細繩紋,由於陶器保存狀況不佳,因此無法有效統計器表的繩紋紋飾,如以全部陶器而言,約佔10%。
(2)泥質陶類:
表面可能為橙褐色,灰胎,質地細緻,觸手有粉膩感。本類陶器約佔全部的 3%不足,數量雖然不多,但相當容易區別。以本類陶製造的器物主要為容器及其他日用品,如紡輪;裝飾品如陶環等。容器由於破碎較為嚴重無法分辨器型。
二、石器:
本次發掘各坑中,出土的石器數量不多,反而在地表調查時發現較多石器。器型包括打製石斧、打製石鋤、砍伐器、石片器、磨製石錛、石刀、石鏃、石槌、石球等器物,並可見石器製造過程中切鋸的廢料。從出土石器組合而言,以農具較佔優勢,也許顯示農業在這群人生活的重要性。
梅林遺址的重要性
(一)、梅林遺址出土的陶片豐富,為手製,以棕色夾砂陶、紅褐色粗砂陶、灰黑色夾砂陶為主,火候較低,故陶器硬度不足,陶片鬆軟易碎,以罐、缽為主,在頸部有突脊,器表大部分無紋,少部分有細繩紋,最特殊的是繩紋陶文化;繩紋陶文化是東亞地區新石器時代最早的一種農耕文化,中國、華北、泰國、臺灣、日本等地常發現的文化層,臺灣繩紋陶文化年代可能距今四千年前,主要分佈在西海岸一帶,東海岸也有,主要的遺址有大坋坑、牛罵頭、鳳鼻頭、牛稠子等遺址,這一時代的人類已知以捕魚、農耕、打獵維生,同時已會種水稻、旱稻、小米的種植;陶器以夾砂棕色、紅色、褐色陶為主,火候較低,故硬度不足,最常見有罐、缽、低圈足小口大腹罐等器型,在頸部有一突脊為臺灣繩紋陶文化的主要特徵之一。其繩紋有拍製和劃製者。拍製是施於口頸交接處;劃製是施於肩部。拍製的繩紋可能是用到有紋飾的陶拍來拍打陶胚,使其緊密耐用,而縛以繩索的陶拍在器表留下的繩印紋,有裝飾和審美藝術的價值。劃紋可能是使用兩根施紋器製作,然後再將突起的陶泥刮掉。梅林遺址繩紋陶為為何施以繩紋?可能是容易攜帶或便於提水,增加摩擦力使用比較持久,外表也比較美觀等作用。
其他還發現有陶蓋紐 (把)、陶片、口緣、柱腳等,其中以正方形和馬鞍形(憎帽型)的陶蓋鈕,頂端有氣孔最為特殊,是否與散發蒸氣的原理有關,值得專家研究。臺灣繩紋陶文化的住屋,考古學者推測可能是干欄式長形住屋,當時的聚落已經會定居,並且具有相當規模的從事農耕魚獵的生業。因此可研判梅林遺址大致屬於新石器時代晚期偏晚,與新石器時代中期、早期的文化必然相關,斗六丘陵地區文化發展而言,好像與八卦山區、濁水溪中游地區關係密切,是介於臺灣中部與南部之間,也是介於平原與山區之間的關係,在臺灣考占史上具有特殊且重要的研究意義。
(二)、梅林遺址文化層的最上層,散佈許多青花瓷殘片,這些古物大約明清時期(距今約四、五百年前),可能與臺灣兩、三百年的漢人文化有關,可進一步考證。
(三)、考古學者認為這些史前人類是臺灣原住民,也可能是南島語系民族,因此可作為尋覓平埔族的依據。由史料記載,洪雅平埔族柴裡社曾經活動於斗六地區,斗六市原為洪雅平埔族斗六門柴里社或柴裡斗六社、柴裡社等居住之地區,根據《番俗六考》記載:「斗六門舊社去柴裡社十餘里,在大山之麓,數被野番侵殺。」大約在清康熙年間,柴裡社因遭遇高山族之侵害,遷移至現在柴裡(三光)、溝壩、江厝等里。在斗六門柴里社在荷據時代臺灣蕃社戶口表中,也有留下這些戶口資料。臺灣已故歷史民俗學者林衡道先生在《鯤島探源》書中記載:「斗六原名斗六門,其得名的經過相當原始,也相當有趣,以前居住此地的平埔族,他們在狩獵時,每次捕獲山鹿,就發出(ㄉ烏ㄌ歐恩)的歡呼聲,當年斗六門的地名,確實與平埔族有關。」也有學者認為斗六地名,可能就是平埔族語(Talack)閩南話譯音。因此梅林遺址可能是追蹤洪雅平埔族柴裡社,曾經活動於斗六地區的重要依據。
(四)、梅林遺址出土的石器形式特殊,出土量豐富,可分打製和磨製兩種,石質大部份是砂岩,少部分是含石英質的砂岩、凝灰岩;器物有打製和磨製的石斧、石鋤、石片器、石錘、石刀、石錛、燧石、石簇和墜網等,其中以燧石質石錘最特殊。梅林附近有山有水,應該有鹿、羌、魚類等出現,由這些精緻的石器出現,可推測當時的人類應有狩獵、捕魚、種稻等行為。
(五)、梅林遺址到目前尚末發現動物性骨骸和貝殼,沒有發現貝殼,可能是當時離海洋尚有一段距離,取之不易。可是動物性骨骸和肉類是史前人類蛋白質和營養的來源,應該存在才是,只是尚未發現而已,有待將來考古專家繼續發掘遺物,就能找到答案了。
(六)、梅林遺址也可能有石棺存在,根據居民的描述,石棺可能在湖山岩大彌勒佛左邊的山坡上或墳墓裏,有待將來考古專家發掘,假如真的挖掘到石棺群,將會與南投縣曲冰遺址、臺東縣卑南遺址、臺北縣十三行遺址等一樣,風靡全國。
(七)、梅林遺址是臺灣史前重要遺址之一,大多分佈於果園裡,目前大致保存完整,可能為濁水溪以南繩紋陶變為灰黑陶文化的關鍵,對臺灣史前文化層序、年代學而言,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同時對臺灣史前人類生業與聚落形態研究有重要的幫助。
結論
考古學上研究最小的基本單位是遺址和遺物;遺址和遺物是史前時代人類生活的唯一記錄,筆者這次發現梅林遺址第二地點的遺物,就憑一小塊細繩紋陶片,本來只是盡地方文史工作者的義務,收集暴露地表的文化遺物作為佐證,以突顯梅林遺址的重要性,並收集相關考古資料,提出問題,提出假設,作為學術單位未來研究過去人類生活史的參考而已,竟引起雲林縣政府、雲林科技大學文化資產研究所陳木杉教授與中央研究院劉益昌教授、自然科學博物館主主任何傳申教授的重視,並共同主持研究梅林遺址的範圍及其文化內涵的發掘工作,替雲林縣留下這些三千年以上珍貴的文化遺物,將雲林縣的歷史至少提昇了三千年,以洗刷被譏為文化沙漠之恥。
筆者平常就對臺灣史前遺址的搶救工作有興趣,於是在梅林遺址發掘期間時常利用課餘時間,全心全意參與考古隊的發掘工作,深深體認考古的工作是十分艱辛;尤其考古工作是研究過去的時空與史前人類當時活動交會時所留下的遺址;遺址若被破壞了是無去複製再生的,這些遺址將是最珍貴的文化資產之一,因此要重視臺灣本土文化,一定要重視保護臺灣史前遺址的完整性,建議斗六市梅林遺址應列為古蹟保護,政府有關單位應盡全力加以維護保存。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星期四 中國時報記者王融見
斗六市梅林遺址出土的文化層古物,廿六日由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文化資產維護研究所陳木杉教授和業餘考古家陳南榮初步發表文物內涵,指出這個遺址最寶貴的地方就是它孕育著三層文化層,判斷其年代可能超過四千年以上的歷史。
考古界預言梅林遺址將是一個新熱門考古地點,國內二位考古專家台中自然科學博物館何傳坤主任、以及中央研究院副研究員劉益昌二人,將分別在此地主持第二條高速公路路權內、外的勘考工作。
陳木杉和陳南榮二人對該遺址出土的古物,認定該處有三層文化層,第一層約在一百公分內的文化層有出土青花瓷,年代約五百年。第二層文化層約在一百六十公分深處,出土灰黑陶的營埔文化,年代約二千至三千五百年。第三層文化層約二百公分深處,為細繩紋陶文化層,年代約在三千五百年至四千年。
據評估,梅林遺址的年代和台南年稠仔、清水的牛罵頭文化年代相近。梅林遺址三個文化層的變化,為雲林縣林內鄉坪頂文化層所不及,陳南榮表示,坪頂文化只有一個文化層,梅林遺址將是雲林縣文史界的一件盛事。
昨日二高路權內的考古挖掘工作,繼續在第十八坑、十九坑大量出現陶片、石片器,以及有人為的石頭堆,該石頭堆據研判是當時的人用來打造石片器的一個製作場所。
相關網站參考資料:
1. 梅林遺址出土文物圖錄(http://fossils.taliwood.no-ip.org/fossils/modules/myalbum/photo.php?lid=211)
2. 雲林縣斗六市公所(http://
www.dl.gov.tw/menu_top_04b_index.asp)
3. 雲林縣斗六市梅林國小(http://
www.mlps.ylc.edu.tw/computer/school/maylin/indexmay.htm)
4. 斗六文物中心之展示計畫中之展示內容(http://
www.yuntech.edu.tw/~yangyf/lsp/21wu01disp.htm)
5. 斗六的前世今生(http://ms1.yles.ylc.edu.tw/toulou/toulou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