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2-05-21 21:24:29| 人氣72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fw:這次電價爭議中可能還沒談夠的事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以下文章引自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17871

環境前線:這次電價爭議中可能還沒談夠的事

2012-5-07 22:20 作者:賴偉傑

323

這一次的電價調整,從原 本單純的要不要漲,後來變成一次全面的公共論壇:包括電力國營事業應不應該民營化、民營電廠的管理漏洞、能源結構與成本、電價與物價上漲的連動、民生商業 工業用電之間的比重與轉換關係、電力工會的角色、消費者權益、以及國家治理(行政、立法、監察)的權責等等。這兩、三個月來的紛擾、資訊揭露與激辯,其實 是令人欣喜的,本來每一個公共政策就該這麼攤開來談,接受各式各業的檢驗,讓所有的「利益相關方」都要說實話,再慢慢角力達成某種社會共識。但到現在,好 像還有一些並沒談到,或是應該談得更深入一點。

為什麼需要民營電廠?

這次很多爭議後來發現很多台電虧損,是來自於對民營 電廠購電成本過高。當年開放民營電廠時,是政府一波一波的規劃與開放,每一波都有不同的數量、需求、條件。而台灣電力的需求、備載,都是經濟部(政府)訂 出來的,在「經濟成長等同於用電成長」的思維下,民營電廠的裝置容量可以「飲鴆止渴」,快速滿足政府帳面需求,而且依此,有默契的訂出「購電契約」,台電 與民營電廠是「互相需要」。這種國家電力需求規劃有沒有問題?其實才是個大問題。但即使如此,台電仍有專業人員,有成本精算部門,有審核把關機制,如果有 疑慮早該講出來,不能裝無辜。


■台中火力發電廠擬增設第11、12號發電機組,地方民代及中市環保局都持反對意見。圖為台中火力發電廠外觀。(圖文/中央社)


但 另一個問題,就是如果這些電廠民間可以設立,可以發電,為何台電自己不蓋?其實民營電廠,選廠址、買地、環評、與居民溝通,都繞過很多「正常程序」,通常 就是用黑(黑道)、金(收買)來解決台電(政府)「不方便」做的事。這問題不只出現在電廠,而是整體類似的「獎勵民間投資」BOT制度的問題,民營電廠保 證收購發電,焚化爐BOT保證垃圾焚燒量,保證進場費用,一樣的荒謬。

發電的真實成本在哪裡?

電價合不合理,那當然要先 問,真正的成本到底是多少,怎麼算?首先,各種發電方式的發電成本是不一樣的,但為何不全用發電成本最低的那種發電就好?理由很簡單,因為除了「成本」 外,還有不少考量,包括環境、安全、善後、供應來源的各種風險,但弔詭的是,這些風險仍是「外部成本」,因此沒被算入「真實成本」。當然還有另一種不可說 的成本,國際環保團體綠色和平組織2009年在北京發表的《煤炭的真實成本》報告中,就指出當公開所有的真實成本,可能的意外收穫會是降低了原本的「賄賂 成本」。

以現在的各種發電方式,沒有課碳稅,沒有把核能發電的核廢、核安成本真實納入,自然會造成核電便宜,燃煤次之,天然氣很貴、再生能 源天價的現象,或陷入「燃料價格」正在暴漲的單一思維。而長期以來談的「能源稅」、「能源政策環評」、「溫室氣體減量法」、「碳稅」等整體的環境稅的整體 設計與規劃,就在讓適當的發電成本因而接近,利潤透明合理,暴利炒作機會少。但很遺憾,很多政商之流,祭出這些都是「變相漲價」為由,而讓整個制度的推進 無期,反而維持現在這種專業壟斷、資訊不明,卻有大量上下其手的能源期貨獲利空間。

「電非商品」的思維

以價制量,或說充分反應真實成本,的確是長期以來,關心環保與地球資源有限的公民或團體的主張,因為廉價可能成為變相鼓勵浪費的誘因。但現在卻又擔心,民生電價調整,或是工商業用電漲價轉嫁邀消費者,形成對弱勢者的負擔與調適問題更具大。

我 們或許可以有思考以下幾個原則:首先,台灣的民生用電不到3成,但民生的基本用電需求,應該是一種基本人權,國家有義務要不惜成本滿足,但那個「基本需求 量」到底是多少?是整個社會可以集體來討論的,超過基本量之後的階梯電價可以拉大價格級距。而工商用電的價格,應回歸不能低於發電成本的基本原則。至於擔 心「工商業用電漲價轉嫁消費者」如果是對「民生必需品」的影響,政府,當然可以做適當的政策工具來平衡,與其他非必需的消費商品作法可有所區隔。

廉價水、電作補貼機制合理嗎?

但還有一個問題,就是電價對每一種企業的總體影響,到底是多少?真實情況是怎樣?

從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到「促進產業發展條例」,很多產業在整個國家的產業政策與法律規範中,得到很多獎勵、優惠、租稅減免。 除此之外,無法得到好處的中小型企業,尤其是小商家,則由免開發票,或是便宜的水電等等小惠,得到「另一種形式」的補貼,而忽略或削弱了質疑整個國家補貼 機制的扭曲與不公。但這種「廉價水電」的補貼,用電用水大戶的工業,其實同樣享受,且享受更多。

因此,這次電價的爭議中,不應該把電價當作 一項「補貼被取消」的方式來談,而是一個契機,檢視每一個行業,到底得到獎勵優惠或租稅減免的種類、金額,而進一步成為獲利、利潤究竟為何?也有助於要求 政府改正過去過於傾斜大企業的補貼政策,進而設計一些只對小商家有質質意義的激勵機制。

當然,這一次的電價爭議,試圖想解決所有問題,那是 過於理想;但是如果只談「價錢」而迴避其他重要課題,那不僅是政府的怠惰,也讓人質疑並非改革而是掩護利益大餅的重分配。說實話,這是一次各利益相關方博 奕的過程,但有關能源政策、配套、社會公平與相觀法律框架,以及要解決問題的目標、尺度和前瞻性,還談得不夠多,不夠清楚,不夠深入。

而這些還沒被談的,有時才更是關鍵。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理事)

台長: 漫遊者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