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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星雲禪話》冤與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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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雲禪話》冤與報
  2009/5/31 | 作者:星雲大師/文‧李蕭錕/圖 | 點閱次數:381 | 推薦朋友 | 新聞評分 | 環保列印
  通慧禪師幼年當沙彌時,某天師父要他去打水,碰巧有一賣魚人從他身邊走過去,有條魚忽然跳進通慧的水桶裡,被通慧不小心給誤殺了。

後來通慧禪師做了住持,有一天他對弟子說:「三十年前的一段公案,今日應該了結。」弟子們就追問是什麼事。

通慧禪師說道:「到正午就知道了。」說完就閉目結跏趺坐。

當時有位統兵張浚,本來是一個虔誠念佛的淨土修行者,他帶兵入關中,正好行經通慧禪師的寺院,忽然間性情大變,手持弓箭入寺,逕自走入法堂,對著通慧禪師怒目而視。

通慧禪師笑著說:「你終於來了,我等你好久了。」

張浚一聽不明所以,說道:「我與禪師素不相識,今日一見,不知為何滿腹瞋恨,甚至想置你於死地。」說完,仍然忿恨不已。

通慧禪師就把三十年前,自己尚是沙彌時,無心擊斃一條魚的往事告訴張浚,張浚一聽冷汗直流,為這段因果業報激動不已,不禁說道:「冤冤相報何時了,劫劫相纏豈偶然;不若與師俱解釋,如今立地往西天。」

張浚修行的是淨土法門,也不是一個等閒之輩,當他豁然通達這段往事之後,就站著往生了,不願再與通慧禪師冤冤相報。

通慧禪師見張浚往生,就在紙上寫了四句話:

「三十三年飄蕩,做了幾番模樣;

誰知今日相逢,卻是在前變障。」

寫完,也在座上圓寂了。



這兩位一禪一淨的學佛行者,由於徹知了因緣果報,才能解除雙方冤業,了結一段公案。吾人應深信因果,所謂「因果報應,如影隨形」,誠不虛也。

台長: 果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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