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1-04-07 09:55:55| 人氣30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司法官特考考試方式開始改採三試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司法官特考考試方式開始改採三試

 

1. 應考資格:原則維持現行規定,學歷條件酌作修正。

2.考試程序及考試方式:分三試舉行,第一試及第二試為筆試,第三試為口試。

3.筆試應試科目及題型:第一試應試科目2科,共15子科目;第二試應試科目5科。第一試試題題型採測驗式試題,第二試試題題型除國文採混合式試題外,餘均採申論式試題。

4.成績計算及錄取標準:採總分制,總成績之計算,以第二試、第三試成績合併計算之。錄取標準為第一試錄取人數按全程到考人數33%擇優錄取。第二試錄取人數依需用名額加10%擇優錄取。第二試成績有一科目成績為零分或第三試口試成績未滿60分者,均不予錄取。本考試錄取人數依需用名額擇優錄取。




檢視我的拍賣檢視我的拍賣

台長: Ez法科有聲書
人氣(300)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教育學習(進修、留學、學術研究、教育概況) | 個人分類: 國考技巧篇 |
此分類下一篇:關於鐵路法第34條之1
此分類上一篇:關於監獄行刑法的準備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