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認這篇很酸......
有一位大學生駱學凱,拍攝不雅影片,並公布在網路上,被學校以「校外言行失檢,嚴重影響校譽」為由退學,駱生心有不滿,上新聞喊冤,大喊自己又沒有違法,為何要被退學?
根據線索,駱生拍攝的影片有裸屁在北宜公路飆車,土司塗精液請同學吃下去等,我的直覺是——他想紅,模仿circus這個團體,但是走了偏鋒,把噁心下流當有趣當創意,像circus曾經用蝌蚪做珍珠奶茶,果汁機攪拌後喝下去(真噁),又在堤防邊比賽尿尿接力,邊走邊尿,看誰的尿最長(隨地大小便)。
在此同時,有的大學生選擇進入山地部落,帶給小朋友英文家教與文化刺激;有的則深入東南亞國家,去教導小朋友英文與國際觀;而有的選擇到高雄世運當義工,適度展現所學的外語能力,幫助國家做好國民外交。相形之下,拍不雅影片被退學,有什麼好說嘴。
其次,駱生宣稱沒有違反法律,其實裸露騎車已經妨礙風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兩條,法治觀念不足,他可能連大學校規都沒看過,所有規定都在學生手冊中,前有長庚溜鳥俠,被學校懲處兩大過兩小過,依的就是校規。
其實,駱生也不是淨做些負面之舉,今年他曾進入旗山的文子館拍攝「鬼片」,意外發現燒炭自殺的情侶,幫助警方破案,並給家屬一個辦理後事的機會,立下功勞,事後大學也依「校規」表揚,記功獎勵,為何學校依校規獎勵不拒絕,而依校規處罰卻到處申冤。
搞清楚,大學並不是義務教育,犯了校規還想走,以為這裡是國中、國小啊!既然身為該校學生,就要遵守該校校規,表現好得獎勵,表現差人家肯收就不錯了,還怪東怪西,這裡是大學,不是馬戲團!
此時,駱生有幾條路可以走。
第一,向大學提出申訴,以書面陳述自己行徑,以及不能接受處罰的理由,洋洋灑灑羅列出來,請學校比照長庚,再給予一次機會。
第二,參加藝術大學的轉學考,以自己的才華,在電影相關科系一定能如魚得水,而且社會對於藝術有不同的標準,例如:曾有女研究生以拍攝男性生殖器官為研究題材,先前也有倒立露內褲等研究,他們均宣稱這是藝術,這不是色情。建議駱生換條路走吧!把興趣當成正職,相信一定更能磨練才能。
第三,如果已經對學校心灰意冷,覺得學校已經預設立場,不歡迎自己。那就把這股悲憤化為行動力,明年重考大學,反正,南實踐也不怎麼樣嘛,既然瞧不起學校的作法,那就好好拚一間「像樣的」大學,明年拿名校錄取通知單回內門炫耀一番,此地不留爺,自有留爺處,還可以上上新聞版面,宣稱自己受盡委屈後發憤向學,砥礪後進,不是很好嗎?
不過行動要快,去年7分上大學鬧得沸沸揚揚,今年門檻改成14分,後年可能會拉高成21分,建議駱生早點考,怕他考不上。
98.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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