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北市有一位老師被迅速解聘,因為過程曲折,連教師會、人本都表達關切,經過媒體報導後,引起各界討論。學校列出不適任理由其中一點是「上課期間接手機,頻率多且時間不短。」這點引起筆者的注意。
解聘一位老師對當事者的衝擊何其重大?每次聽到前輩細數十幾年前教師一職競爭不像今日激烈,大概畢業後都會有學校落腳,即便是學士後學分班,透過各縣市招考也多能有一個安身之所。反觀現在教師甄試往往是幾十個人爭一個缺額,即使認真準備,還是不能保證能順利錄取。所以現在解聘一位老師,等於讓他中年失業,也不可能再重拾課本,投入這一場教甄硬仗中。
老師能不能上課接手機?為了教學,為了學生受教權,應該不接比較好,但最近幾年詐騙集團橫行,家長接到詐騙電話往往方寸大亂,第一時間會打給導師查證,如果老師因為教學品質,而厲行不接手機的要求,很可能急忙的家長會落入詐騙集團的圈套,心急之下就匯款給歹徒,萬一發生這種情況,也不是老師所樂見。所以上課接不接手機的確是一個兩難的問題,因為我們不知道電話那一頭是不是心急如焚的家長,還是只是想替孩子請假的家長。
如果政策規定上課不能接手機,並行文各校,肯定會引起基層的抱怨,因為老師也有家庭,也有子女,若是自己小孩在校生病,也是會需要通知家長帶回,若太過堅持不接手機,導致延誤病情,這也是矯枉過正。不過另一方面,假使是家長接到詐騙電話,打不通導師手機,最後被詐騙得逞,事後也不宜將責任歸咎到老師身上,因為老師落實教育局規定不接手機,維持上課品質。所以接不接手機,真的是見仁見智的問題。
筆者提出一個辦法為--制定自律公約:「上課時間手機響起,若必要情況可以接手機,但必須長話短說,若家長接到詐騙電話,亦可先安撫家長情緒,告知小孩一定很安全,家長可以再撥一通電話至學務處,有專門的老師會處理,讓小孩打電話回家確認。」解釋完畢後,繼續上課,同時兼顧人性及學生受教權,或許是比較好的方法。
上課接不接手機,看似簡單的問題,如果能有共識,再制定公約,之後若有類似情況便有標準可依循,釐清事情輕重,但是若真如報導所指,老師常常接了幾十分的手機,而忽略教室裡的學生,那便是老師的責任。真不知道,這次護航的人本為何站在老師這邊,而對學生受教權被剝奪這件事視若無睹呢?箇中玄機,恐怕只有當事人才知道吧!
97.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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