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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6 23:06:50| 人氣966|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信心銘略述 卷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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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銘略述 卷14

 

內文:「無咎無法,不生不心,能隨境滅,境逐能沈。」

 

大意:一心不生,萬法無咎,所以也無需對治的方法!對於緣生諸法,也不再生起是非、好惡的執著知見。心智作用的諸多知見、執著,隨著了悟諸法緣生無性而泯滅消失。

 

「無咎無法」

領悟到「一心不生,萬法無咎」,自然也無需對治的方法了,所謂「萬法本閑,唯人自鬧」!麻煩是自己找的,本來沒事,不需要再用個方法對治,故說「無咎無法」。但這是大修行者的理悟、功夫都到家了,才有資格這麼說;我們一般人還是需要方法與薰修。尤其「解悟與修持功夫不能混為一談」,理路對了、解悟有了,但是事相上「習氣、事障」還在,還沒那個真實的功夫,仍然必須老實修行。否則生活中各種境界一來,當下轉不了念,作不了主,依舊隨著境界流轉。這也是《楞嚴經》講的:「理則頓悟,乘悟併銷;事非頓除,因次第盡。」的道理。

「不生不心」

心本無見,心無心相,如同一面鏡子,鏡子不會認為它是鏡子,更不會妄生真妄、淨垢的知見執著及問題,離一切分別、對待、執著,是故「不生不心」。

 

「能隨境滅,境逐能沈」

「能」是心智,為主觀的作用;「境」是諸法、境緣,為客觀的存在。

這個「能」講的是心體的作用,能與境是相對而成。心體本無知見,觸遇境緣起作用時才生知見;但作用時的種種知見,卻和心體毫無關係,祂是寂而常照、照而常寂,無住無著。

前兩句既已「無咎無法,不生不心」,那麼這個主觀心智作用,原本因為境緣所產生的種種知見,自然也隨著了悟諸法境界乃因緣生,本無實性,因而泯滅消失了!換言之,勘破能所本寂,如夢幻泡影,真正放下了,能所俱泯,所以叫「能隨境滅,境逐能沈」。

 

文/靜觀

台長: 靜 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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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 厚
知見不離人間處
堪得悟解沉樂緣
2012-02-07 08:25:46
版主回應
感謝來訪分享!
老實修行,隨緣自在!
2012-02-07 22:38:39
(悄悄話)
2012-02-07 2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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