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快六年後的今天,我可能醒悟到一些事。
有時,放不了手是因為愛。
放不了手也可以是因為捨不得。
我開始懷疑放不了手的原因,只是因為他代表了當日的我一生中所過過最舒服,最風光的日子剩下的最後一個標記。
是不是真的這樣?
有很多的時候,我真的不再知道為什麼要堅持下去。在癡情司所管轄的範圍,有人早就找到要找的而離場,有人離場後折返再找,有人一邊聲稱會離場一邊卻仍在找。
人是很多,我一直等等等。當然也是因為我得到的,並不是我想要的。
我要求並沒有很高,真的。我要求的那個人最近終於被找到了,但卻遲了整整四十年。他根本並沒有知道我這個人,而且,他真心愛的被反對,退而求其次與他人一起,只求安穩。
我是徹底放棄了找到這一個人的時候,他出現了,還要跟你說他遲了四十年。那很好呀。至少真的有出現過在我生命中。
這兩個人到底是相愛的,只因有一家長反對而作罷。
我在想,要是當天的他們已經結婚了,今天會是個什麼光景呢。沒有人會知道。
是不是其實最愛都終需有個距離?
又或者這樣說,到底他是否那個最愛?我很多時都迷茫。如果有好些的人,我又會不會出走?又還是因為他是我成長的印記,理想生活的回憶而待下來?
究竟我們是否有愛呢?
他一直都,忽爾喜歡忽爾正常的模樣。有時我會覺得他很討厭,也會感覺到自己也很討厭。討厭他,是因為他一直都愛理不理並不表明,成世人都想做個浪子。
而討厭自己,卻有很多理由。嘗試迫自己放手,卻始終放不成。到底愛不愛?說不出。喜歡他些什麼?什麼都好。死心塌地?是的。卻是為著什麼?自己都不知道。
妖。
是否真的要出走一次好好考慮他是否那個人看?
又會否是個報應?就單單因為有人有年許過的一個平安願?那我是否還需跟你說句祝福的話呢?
其實心中就算互相喜歡的人,卻都要用距離,來證明那一份愛?
苜蓿草呀苜蓿草,為何你是苜蓿草呢?註定了是苜蓿和梅子,就一生都註定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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