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問自己十年來做過些什麼,是做過一些事,但要說起的話就永遠都說不清(呵)。
98年跟陳志匡先生曖昧到不知何時,9853,一個重要的生日。來無影去無蹤,都快十年了。早前把相片給同事看, 她說我喜歡的人樣子都差不多(真的嗎?!)。
陳先生是那第一個。
隨後有十數個面目糢糊的人,都是記得樣子不記得面孔。
之後有少女時代最喜歡的莫先生。好奇莫先生在做些什麼,原來他還在讀。
我一直喜歡會讀,戴眼鏡,有風度的男生。莫先生是一個少女的理想,陳先生可以說是一個幻想。莫先生和我的距離較陳先生為少。可能同年的關係,始終都比較容易溝通。
莫先生,結果,真的和師兄及林先生都很相似。要是和莫先生的事能繼續下去,我想李先生和林先生的出現,我應該會不為所動(呵)。
也有很多奇怪的人出現過,至今依然很驚的是,有一天上庭,遇上盧仲勇律師的話,我想我會走囉。你自己OIT飽佢啦...好驚,真的好驚他,至壞的是,我一手推他往法律路上走,我不怪得誰呀...
十年內,做過無數的全職兼職工,由會計範疇走上法律的不歸路(!),由喜愛語言到真正實踐去上西、法語課,那喜悅,是無法形容的。就像你把東西弄丟了,卻最後找回一樣的感覺。我自己知道我是個只有語言天份(卻又有語言障礙)而且又矛盾的人。能得到今日有的,我很心足。不過我承諾過自己,每一天,都要比之前的一天過得好。
我自問並沒有回歸的喜悅,在回歸的一刻我只想逃。我這些生下來就是永遠都是英國殖民地的人,我沒有中國心的話,你只可以怪中國。中國人永遠一盤散沙,也是對的。處處割讓,換來的,是每個人都希望走出中國,不要再回去那什麼也得不到的地方。
我甚至不可以說自己是個香港人。香港有些什麼事的時候,就算是SARS,我也在澳洲。我沒有分擔過所有苦,也沒有感受過大家的痛。我從不能溶入各人的喜樂,於是順理成章我都不能分擔各人的苦楚。
生下來就有國藉混淆的人,是以我只能算自己是個地球人(不然還火星人不成)。
十年來,去過澳洲留學,得到的比失去的多。
十年,考過會考,也考過AL(這也是一個不幸的咒語)。學過由不喜歡到喜歡上了的雙簧管,也有由不喜歡到真的很不喜歡的鋼琴,卻最近都想圓願把它們都全學完。
十年得到很好的照顧,到我今日衣食無憂,不過要我自己養下一代的話,我還是沒有這個打算。我不可以隨便與人同住,也不喜歡小朋友。不愛吵鬧,也不可以保證自己能給予下一代最好的。我不算很自私,卻也不能隨便承擔一些我不能預算的責任。
我想,下一次的十年,我將能回饋父母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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