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房價使得房地產成為眾所注目的焦點,所有過去長期被忽視的問題,一籮筐一籮筐地被搬出來,攤在陽光下讓大家評評理,最後在社會輿論的壓力下,將應有的限制與制度,回歸到原點上,從嚴查核,不符合規定便將予以開罰。
其實這對房地產是件好事,讓建商、賣方及買方,都能逐漸養成守法的好習慣,尊重應有的規範,這是降低糾紛的第一步。
日前台北市針對違規封閉開放公共空間的社區,開始準備要開罰,市政府清查1995年後取得建照、使照且適用公共開放空間的169個社區,合計259件違規,已發函限期改善,否則將拆除圍籬或違建,甚至未立告示牌、灌木過高者罰款五千至30萬元。各社區才驚覺政府這回是來真的,紛紛表示願意配合開放開放空間,拆除圍籬或違建。
這是原本屬於該管而未管的部份,如今回過頭來開始雷厲風行的執行,對多數民中來說,增加綠地活動空間,確實是件好事,希望市政府能夠持續嚴格執行,而不是隨著輿論起舞,不是輿論跟監到哪裡就執行到哪裡。
另一件則是公共設施分開計價,也是最近頗受矚目的焦點,市政府也是佳快腳步查核,一下子就抓出八家未符合規定的建設公司,宣示政府執行的決心。
部份建設公司便表示,其實不是不願意配合政府政策,而是真的無所適從,究竟分開計價要如何分算,政府與業界應該先要有個共識,讓業者有個遵循的方向。
目前多數的作法,大多是在總價不變的原則下,將公設部份列項拆算價格,寫在買賣合約當中,實質上,在現行狀況下,買方沒有因此而可以多殺價,賣方也不會因此而降價,對整體市場交易影響不大。
據了解,營建署應該也是希望逐漸導向公設部份不計價的模式,與其他多數國家的計算方式接軌,這原本也是好意,但是在過渡時期,要如何來處理期間可能衍生的問題,政府單位可能要多加用心來建立配套。
例如,若是公共設施不予計價,那該部分的產權登記該如何處理?是否會發生佔用的問題?是否應另訂分管協議等等,多方徵詢業界實務經驗,將可能發生的問題事先加以預防。
全台灣有將近800萬戶屬於住宅用的房子,跟你我的關係都很大,房地產逐漸走向制度化與合理化,對買賣方、對資產擁有者,都是保障。
但是這些該如何做,政府主導的角色十分重要,還要再加上,媒體不再關注時,政府仍能持續執行的決心與毅力。
新聞提供:住展房屋網
http://key88.net/article20698.html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