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現值 研擬每年調整 財政部昨邀廿五縣市稅捐處討論「豪宅稅」,要求檢討房屋稅稅負的合理性。除了調高豪宅的房屋現值以加重課稅之外,財政部也研擬修法,將房屋現值由每三年調整一次改成每年調整,並考慮調高房屋稅下限稅率及改採分級稅率。
房屋稅是以房屋現值為稅基,再按法定稅率課徵,房屋現值則以標準價格及面積計算;至於房屋標準價格,是由各縣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考量因素包括建材(標準單價)、耐用年數及折舊標準、街路等級調整率(路段率)等。
財政部政務次長張盛和表示,近年來房屋建造成本攀升,但房屋標準單價自一九八四年以來即未調整,以台北市十層樓鋼筋混凝土建築為例,每平方公尺標準單價是四五八○元,實際建造成本每坪二.一萬至二.六萬元,標準單價是建造成本的四分之一至六分之一,造成房屋稅稅負不合理。
房屋稅 豪宅調高老屋降 ,張盛和表示,希望各縣市參考台北市做法,檢討標準單價及路段率等,讓房屋現值合理反映房價;但未來房屋稅將是「有調高、也有調降」,豪宅房屋稅將會調高,老舊房屋則調降,而且採「逐年調漲、一次降足」方式。
張盛和指出,以台北市為例,調高房屋稅的豪宅約一萬多戶,包括一層一戶、外觀豪華、景觀佳、附車位、地段佳、四面採光、保全嚴密及管理周全等高價房屋;但屋齡三十年以上、折舊差不多、地段差等老舊房屋,則會調降房屋稅,而且調降戶數將超過調漲戶數。
張盛和並表示,目前房屋現值每三年調整一次,未來希望修改「房屋稅條例」,改成每年調整,而且房屋稅稅率也要適時調整,不排除採取「分級稅率」,像英國就分成八級,根據不同房屋現值適用不同等級,韓國對於別墅也有不同的稅率。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說明,分級課稅也有「累進稅率」的概念,目前住家用房屋稅率在一.二至二%之間,未來可能將下限稅率降至一%,在一至二%之間分級或累進課稅;另外,賦改會建議調高非住家用房屋的下限稅率,財政部也會一併考量。
自由時報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 201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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