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林立的台北市,已經大聲地表示,要課徵豪宅稅!台北市稅捐稽徵處並在財政部舉辦的合理評定房屋現值的座談會上,向各縣市政府說明經驗,如何找出豪宅,如何課徵豪宅稅。而財政部則是連忙否認,不是要課豪宅稅,而是合理評定房屋現值,因此是有調漲也有調降。
房屋稅是以房屋現值為稅基,並依使用情形按法定稅率課徵。依照房屋稅條例第10條規定,主管稽徵機關應依據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之房屋標準價格,核計房屋現值。
房屋稅的計算是以房屋評定現值乘以稅率,而房屋評定現值則是取決於標準單價、折舊率,以及地段率。目前台北市的做法是先合理調整地段率,不過財政部的最終目標是希望可以調整到標準單價,因為標準單價從民國73年至今從未調整過。
同時,房屋稅的稅率,財政部也考慮仿照英國的分級稅率做調整,英國針對住宅依價值的不同,而訂定不同的稅率,但這需要修法,賦稅署將進一步研議。而公告房屋評定現值的時間,也規劃從3年,縮短為1年,以快速反映房價的變化。
財政部解釋,各縣市政府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應每3年重行評定房屋標準價格。但實務上,各縣市對於各種建造材料,並未覈實調整,以致於跟房屋實際造價落差甚大,房屋坐落地段率的調整亦有落差。因而造成使用豪華建材、地點極佳的高價房屋,房屋課稅價值偏低,豪宅的房屋稅跟一般房屋幾乎沒差,有違租稅公平。
所謂豪宅,有8項條件:獨棟、外觀豪華、地段絕佳、景觀甚好、住戶甚少、戶戶車位、保全嚴密、管理周全。而根據台北市最新公布的豪宅稅初擬方案,經清查後,台北市12個行政區符合豪宅特色的大樓設計,有269棟,總共1萬1千多戶。其中又以大安區52棟居冠,戶數則以中山區的2,073戶最多。
台北市研議的方式,是對豪宅採構造標準單價,按各豪宅坐落地點的路段率加價方式,訂定豪宅適用標準單價。例如10層樓、鋼筋混泥土造、路段率10%,現行標準單價是5,000,應納稅額是2萬,研議後標準單價增加為7,500元(5000元*150%),再加上原標準單價5,000元,該豪宅適用的標準單價為12,500元,稅額調整為5萬元。
若9月份經不動產評價種員會審議通過,市長公告實施,則自101年房屋稅開始適用,即適用期間是100年7月1日,101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開始對豪宅增加稅額。
卡優新聞網 201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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