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在這世界中,能把自己的信仰放在首要位置的有幾人?
所謂信仰,是相信某事物或某人有著無法解釋的神奇力量,能使你改變,甚至能使你周遭的人改變,能靠著它/他過幸福的生活.例如有人信仰愛情,他便相信愛情有著一種神奇力量能改變人心,能靠著它過幸福的生活,所謂 “有情飲水飽”,便是這個意思;又例如有人信仰文學,他視文學作品和文學創作為其第二生命,能靠著它使自己的思想和生活情操得以提昇,能靠著它過富足的精神生活,所謂書是精神食糧,又說 “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相反,沒有他們,生活使如行屍走肉.
基督教是我的信仰,我不是相信一個宗教教派,而是相信神能救我脫離這屬世的苦悶,絕望,從而得喜樂和平安……
耶穌說: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 16:24]”又說: “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路14:33]”捨己?撇下所有?人們最愛的就是自己,其次或是家人,是伴侶,是嗜好,是名利地位權勢……信仰?你算老幾?於是,信仰只佔我們生活中無足輕重的地位,或者排第二十多名已算不錯了.一般來說,在世擁有越多者,越難信耶穌,但他們或許能把 “信仰”放首位,金錢和權力就是他們的信仰吧!從前有個少年官問耶穌,如何能得永生之道,耶穌告訴他,除遵守律法以外, “回去變賣你所有的.”那人便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家財甚多(太 19:16~30,路 18:18~30,可10:17~31).所以,當你稱某事物或宗教為你的信仰時,回頭想想,在你心中,它是否居首位?還是在你心中,另有一個 ‘救主’,另有一個統治你的 “王”?
有時候,我們清楚地知道某事物比較重要, “…只是行出來的由不得我…我所願意做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做的,反倒去做.”[羅七:15~19]例如學生都知道學習的重要,可總是會先玩一會電子遊戲,再跟同學打打球,唱唱k,繼而看電影夜宵直落,玩至身心疲累才回家溫習,可惜有心無力,倒頭又跟周公比試棋藝了.先別 “只看見別人眼中的刺而想不到自己眼裡有樑木”(太七:3,路六:41),我本人逢周六日都到教會參加團契和崇拜,別以為這樣就代表我是個虔誠的基督徒,我人雖在教會,但神遊太虛,心裡有千思萬緒,不但沒單單仰望神,心裡還掛念著家中讀到高潮的小說,心中記掛著未完成的作業,有測驗,考試和人際關係等重重大山阻隔我與神溝通,這樣的事又有誰知?恐怕只有我自己與神知道.曾經一段日子,我走進信仰的低谷(希望這已是最低吧!),沒有讀經,沒有祈禱,完全沒與神溝通,只曉得 “臨急抱神腳”,竟當自己的神與別人的黃大仙沒分別了!!但我的神從沒因此離開我,祂思念我不過是塵土(詩103:14)…漸漸地,祂藉著聖靈,通過一些人事和前輩們的信息,帶我走出那幽谷.
耶穌要你放棄世上所有,把祂放在第一位,你是否覺得祂很霸道?有人因此會說,相信上帝就是人們自貶身價,於是尼采先生說自己就是上帝,於是現今人人都說只相信自己.相信自己沒有失手的時候嗎?相信自己可以控制自己的生活?相信自己可以不死?相信自己可以令自己快樂?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呀!試想想,你收養了一隻在街頭流浪,飢餓非常並受了傷的小狗,為了讓牠好好地生活,你要求牠不能再過街頭流浪的生活了,你不許牠吃骯髒的食物,不許牠跟其牠的流浪狗打架,結果小狗就認為你霸道,認為自己無自由,認為你諸多限制…牠會想,即使沒有你的照顧,生活仍能過得很好,但事實又是否如此?你的身價是多少便多少,不會因為驕傲而脹價,也不會因為自卑就貶值,卻會因為有主人的愛惜而變得珍貴.但我不否認,有人偏偏喜歡浪子的生活,喜歡 “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腓三:19]
一個人的信仰,應放在這個人心中的首位,並且無其他事物可以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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