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5日)是驚蟄節氣,其取義為天氣轉暖,氣溫逐漸升高,春雷開始鳴響,蟄伏在泥土中的昆蟲和小動物出土活動。”
因為一件事,我死寂了好幾天。我的壞鬼神學又驅使我懷疑到底遇到挫折是否一個警號,是否一個“前有路障”故需要我調頭走的提示。
今早收到同事Ludi的電話,問我下午可否陪她到監獄,因為需要見一個羈押犯,監獄又無法提供翻譯員。
平時換著其他外國人同事叫我做口頭翻譯我會怕得直冒冷汗,但是跟Ludi一起我則不會太緊張。她不會很嚴肅,而且每次都儘量用簡單的字讓我明白她的意思,又常常會鼓勵我用葡文。她笑說我正需要她這種“巴喳”的同事才可以學好葡文。
用了100元“打的”到監獄,好“肉赤”…
因為“上面”未批核的原因,我和同事等候了約四十分鐘,這段時間我教她講一些廣東話(她本身也會講一些普通話),她教我說些“受上層教育”的人應該講的葡文。
終於可以入“女倉”。又是一個故事,可以寫一篇文章。但此非今天重點。
會見完畢時已經差不多六時。
Ludi說她覺得她似乎有個使命要幫那個女孩離開這裡。我問她是否相信她剛才說的話。我告訴她當我第一次跟老闆來這裡,他說他相信這裡面很多人都是無辜的,而他也相信當時那個案的主角無辜。但當我回去跟師姐講了那個個案,師姐就可以一口咬定那個人是講大話。
Ludi說係呀的確有很多人撒謊,但我們就是要儘量相信他們。即使他們講大話又如何呢?住監獄很痛苦,我覺得我有責任要帶他們離開這裡。至於定他們有罪無罪的是法官的責任,我們的責任不是去拆穿他們的大話,也不是為了在他們面前表現得自己很醒目的樣子。其實我們有時候要努力讓自己幼稚或天真(naive)一點去相信他們所說的話,這樣我們才可以做好我們的工作。她說假如一開始我們便表現得不信,我們根本不可能打這一場仗。
一方面知道他們講大話,另一方面又要不理會他們的大話甚至令自己“相信”他們的大話從而幫助他們,我的邏輯思維一直無法衝破這個問題。雖然我可以這樣做,像一部無感情的機器,只要賺到錢,但倘若這樣,我如何能在往後的日子裡找到自己的工作方向甚至祂給我的使命?
因為等不到的士,我們沿路走去巴士站。期間我們講起大家的信仰,我知道她也上教會,是天主教徒。她忽然說,“我記得你之前對我說過你是基督徒,但我沒有放在心上,因為對於我來說,中國人信基督實在很奇怪,很多人說他們信但是沒有上教會沒有讀經祈禱,所以我以為他們所謂信最多只是這樣。”老實說.因為公司裡其他同事對她的評價都不是太好,甚至我聽到別人在她背後批評她,以致我認識她也只流於表面,我以為她所謂的信仰也只是流於形式,原來不是,之後我們還談了很多信仰上的事。她說來澳門八年以來,她所遇到的中國人當中,我是第一個說自己信耶穌而且又明白她所說的信仰是甚麼的人。
因此,我有點沾沾自喜。
見到往澳門的巴士,我們便急跑直追,假如放過這一班次,真不知道晚上八能否回到澳門。感謝神,竟給我們追上了。
在巴士上,我們又談起信仰和工作,她強調神把我們放在這裡,是有人要讓我們服侍,好像剛才見的那個女孩。我問她,當你知道那人確實幹了某事(犯罪)而你仍要為她辯護時,你怎樣平衝自己?她說她想起聖經裡那個犯姦淫的女人,耶穌說誰沒有罪可以先用石頭擲她,結果?沒有人。“我們都一樣,她有沒有罪並不是我們說的,我們的責任只是盡力幫助她。所以剛才她問我這案子是否很難辦時,我也只是說我會盡力,我不能確保她無罪釋放因為我不是法官,但我也不會說我不相信妳妳的確是做了呀我沒辦法幫妳,我會盡我所能幫她。永遠不要斷定某人的死活,對別人下判斷的人是最差的人(聖經說,你們在何事上論斷人,就在何事上論斷自己,這話是真的)。每一次我來到監獄,我都提醒自己,就算那些人講大話也好,就算他們以為我們很笨竟然相信他們也罷,我都要盡我努力幫助他們,因為我知道在那裡生活必定很痛苦。”
監獄範圍內一大樓上寫著“重獲新生”幾個字,剛才她問我同意不,我說在這裡可以學到更多“衰野”…她說她之所以剛才這樣問我是因為她只相信唯有耶穌才可以令我們 “重獲新生”,唯有在基督裡,其他都不是方法。
Ludi衣著比較時髦,她說在她家鄉的教會不會讓她穿成這個樣子去崇拜,但她說神要看的是我們的內心,有沒有清潔的心和清潔的手,不管我們的服飾。她說她壓根兒就沒有意思要告訴別人她是乖乖女。
說到工作,她說從來沒想過做這一行,約兩年前打算辭職時,讓她遇到一宗刑事案,剛好裡面的嫌犯是同鄉,那個人覺得很神奇,在離家鄉那麼遠的地方也可以見到同鄉,而且就是她去幫助他。她說以前她想做教師,即使來到澳門,她也以為只會在這裡教書,但真的從來沒有想過做現在這一行。但她知道,無論在哪裡,無論我們幹哪一行,神都要使用我們,而且周遭都有人需要我們服侍,即使不在自己的國家,也可以服侍自己國家的人。她說以前不知道神為何放她在這裡,放她在這間律師樓,她以前不喜歡這份工作,但現在她可以很肯定地告訴我她喜歡,因為這份工作真的可以幫助到很多人。“你看!我們雖然不是律師,但我們在辦大事!像這個案子。”邊說邊用手提起那個放檔案的公事包。我想起有人曾說:辦刑事案時,我們做的每件事都涉及別人的生死榮辱。
她又鼓勵我說,既然沒有人可以論斷別人,你也不可以論斷自己,因為你不知道神要透過妳去幫助多少人,你要做的只是想法把自己不足之處改過,每一秒都更新你的心思意念。我們的人生很短,但卻有很多事情需要學習。
原來Ludi把聖經放在公司,星期六才把它帶走,她說每次去法院及每天工作之前都要看它並且祈禱,她說我也可以隨便取來看(當然是葡文)。
我們彼此都肯定地說很高興今天有個“重大發現”,發現彼此的“身份”。她說平時在辦公室我們不會有這種機會聊天的。以前都是子暨做她的翻譯兼拍擋的,因為子暨的葡文比我好,但今天,她說她一提起電話筒就想起我,她說她終於知道為什麼會這樣。
神的工作在人眼中有時看似是那麼平常或者似有還無,但這似有還無的微妙的作為,卻足以使我們的人生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就好像“驚蟄”,春雷開始鳴響,蟄伏在泥土中的昆蟲和小動物開始活動,在沒有人察覺這種微少的變化時,春天已經叫萬物甦醒。神不需要驚動全地界讓人們看見祂的作為(其實祂真的可以在天空上寫上“我是神”),但祂選擇透過微小的我們去彰顯祂的能力。我想起“改變我,改變世界”這首詩歌,天父正是要從改變我開始,去改變這個世界。
我告訴Ludi,或許神放妳在這裡的另一個原因,是為了讓妳能跟我分享今天這番話。
20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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