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6-06-30 18:07:22| 人氣480|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保羅精神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今夜失眠是意料中事,因為“徒勞無功”是令人心力交瘁的。
如果我是個知足的人,你說這多好呢!而我的輾轉難眠,也正好體現了我的不安份和三心兩意,正因為我那近乎狂妄的不安份,使我未能夠專心一事。

剛才那場“法事”(“債法”口試)是太過刺激了,“命中率”怎麼會這麼高呢?“命中率”當然不是指我答題的準確度而言,而是指老師問的問題剛好是我不懂得回答的問題。我是心服口服的,但多日來重新把上下學期的內容“哽”一遍,而又“無功而回”,以我貪得無厭的做人態度,是如何也會牙癢癢的。

我班那位“口試天皇”是如何可以在每次口試中都表現得那麼出色?我發現他實在是太愛法律了,如果重新溫習一遍於我而言是“哽”,對於他就是“享受”。當他知道老師所問的是他所不認識的,他的反應是極度興奮而不是沮喪,因為他發現了另一個還未經開發的“寶蔵”。他太喜歡這門科學以致他每次重溫一遍筆記就猶如重讀愛人所寫的長長的情書一樣──不會厭倦。世界上最幸福的事,莫過於可以一心一意愛一個人,以及全心全意投入去幹一件事。

這令我想起自己一手拿著筆記,眼睛卻瞄著新買來的書的可惡。我心裡盤算著考完試後先看哪一本?我的心都飛到老遠去,筆記上的文字無論是甚麼“密碼”,我都無興趣解讀它們。我根本視重讀一遍是“苦差”,我根本不渴望能溫故知新,故此六十分於我是太多了,我只能給自己十分,因為我沒有專心一事。

我還發現原來當一個人真正愛一件事物,他不介意是否能從中獲得些甚麼,而只是很純粹的為了那件事而做那件事,因為做那件事本身已經是快樂,最後結果如何,也一樣的快樂。如果將之套入我的信仰,認識神本身已經快樂,我就不會計較到最後我並不能夠完全知道神,因為被造者永不可能完全了解創造者。正如我那位同學常常說法律的博大精深讓他感到自己所認識的是那麼少,同樣,在神面前,我也自覺渺小,但並不因此氣餒,反覺得這是推動我們進一步認識我們心中所愛的動力。我的信仰說到底仍是跟神建立一種關係,說到底祂所要的是我們一心一意的愛。然而一心一意的愛不可以被限縮成是在教會裡面愛祂,不可以只在讀經或靈修時體現就作罷,一心一意也意味著我們整個生命,無論做甚麼,都是為祂,讀書也好,工作也罷,也是一種順服。

保羅說“我只有一件事...”(腓立比書三:13)而我呢?就有成千上萬件事,所以有多個目標就等於無目標,我揮拳的時候就像打空氣那樣。就好像你本來可以專心一意炒一碟菜的,但你又想同時弄另外兩個菜式,結果是三樣菜都煮得不好。

楊牧谷的《讀書這玩意兒》*是三年前秋蘭和Chloe送給我的生日禮物,我從此愛煞楊牧谷和他的著作。當中提及“保羅精神”,但我好讀書不求甚解,又或者是明白了但沒有實行,到今天才發現,我全部的失敗都因為我缺乏“保羅精神”,保羅他老人家一定很“勞氣”。三年前剛上大學一年級,還不知道“專心一事”的真意,我自以為自己已經做到了,不就是“讀書時讀書,遊戲時遊戲”嘛!但三年以後的今天才猛然醒悟自己沒有一心一意,表面上雙手只做著一件事,但暗地裡卻想著這個“Plan A”失敗的話如何實行“Plan B”。想一心一意地做事原來是很難做到的,而要一輩子都一心一意地做事則更難。一心二用使我們在很多事上出錯,例如媽媽在燒菜時跑出來看“兩眼”電視時,不知不覺就嗅到燒焦味。所以無論何事都應該一心一意的,甚至連睡覺都一樣。當我無心睡眠時,不是想方設法繼續令自己入睡,而是想著睡不穩不要緊,我還可以聽聽音樂、看看小書,甚至寫寫文章,結果我根本不是專心睡覺,本來或許可以在一小時內入睡的,結果卻變成倘在床上三四小時仍舊是“眼光光、等天光”。我又想起有首歌是這樣唱的:“若你沒廝守一生的決心,請不要愛上我這麼一個人...”原來,“專心一事”是不要在未做以前就準備“打退堂鼓”,原來“專心一事”還包括了“志在必得”的決心、不做好這件事就決不放手的堅持。雖然沒有人知道最後會否成功,但關鍵是你想不想成功。

我們的目標是那麼糢糊,我們常常問神究竟自己要做些甚麼,但原來更多的時候,要知道祂到底交付了甚麼使命給我們,最好的方法只是簡簡單單的,專心一意做好眼前的事,或者說,當我們專心一意做該事時,才能“摸索”得到祂是如何透過我們作工,最後得以驚呼:“父啊!祢的美意本是如此。”

我是渴望這個結局的。所以,每次眼見自己快要撐不去時,就會告訴自己:如果我未走到盡頭就放棄,則不可能目睹傳說中那把“勇士之刀”,那麼我將永遠不會知道,我起初決定去冒險走這一趟尋寶之旅是不是值得的。

2006/6/28 零晨
2006/6/29

*楊牧谷《讀書這玩意兒》(第二版),更新資源,2000年。

台長: 脆肉鯇

您可能對以下文章有興趣

人氣(480) | 回應(2)|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 個人分類: 感作.感言 |
此分類下一篇:雜感

”認識神本身已經快樂,”
很感慨....
2006-07-01 22:27:41
小瑜
好感慨?啊?
或者”認識”這個詞在聖經中是深入了解的意思,究竟我們到了這個地步沒有呢?連自己都開始懷疑...如果我們有小孩子的心思,很容易就會覺得自己已經很認識一個人了...
唉...都唔知自己想講咩><
2006-07-03 15:49:15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